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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3-23

  开发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文书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

  (二)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

  (三)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

  第四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外单位来的文件材料.:

  1、政府有关机构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纪要、决议等。

  2、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针对本单位的或必须贯彻执行的决议、决定、通知、指示、命令等。

  3、政府有关机构对本公司及下属项目部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1、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决议、公告、年报、重要事件公告、重要的汇报材料、审计报告等。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种专题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总经理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及会议记录等。

  3、公司颁发的决定、决议、制度、规定、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4、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的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报告、简报。

  5、公司编制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等。

  6、已经履行完成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7、关于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

  8、公司合作、考察、培训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批复、报告、计划、总结、重要简报等。

  (三)下属项目部报来的专题报告、典型材料、请示等文件材料。

  第五条 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公司各部门(除拆迁部外)形成的档案应在文件处理完七日内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六条 归档文件的系统性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定要收集齐全,凡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以及和档案有关的资料都要收集。

  (二)归档要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依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特征准确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活动的基本面貌。一个部门产生的文件应尽可能集中在一起组卷。上级和下级机关的文件除与本单位文件有密切联系的外,一般不和本单位文件一起组卷。需要长久保管的文件和短期保管的文件应分开立卷。

  第七条 归档文件在技术加工方面的要求

  (一)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准确,要根据“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规定”注明案卷的保管期限。

  (二)卷内文件应按一定次序排列,重要的排在前面,一般的排在后面;正文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三)归档文件一般应按年度立卷。请示、报告、规定按签发年;年度计划按开始年;多年总结按最后年;批转、批复按批转、批复时间立卷。

  (四)整理好的案卷要逐张编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内备考表”,以上需用打印机或钢笔字迹填写。

  (五)拟写案卷标题要做到正确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标题的三要素(文件作者、内容、名称)要完整、准确。文字要简练通顺,概括准确,合乎文法,标点要正确,避免文不对题、词不达意,避免过于抽象笼统或单纯堆砌文件标题,一般标题不要超过二、三十字,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五十字。

  (六)案卷的装订要做到:装订前修整文件,对于破损文件材料要进行修补,装订线上有文字的要进行裱糊。修补文件用防虫浆糊,以防虫蛀。文件纸型大小不一时,要做必要的补贴或折叠。字迹不清楚的重要文件材料要设法复制清楚。文件分类要反复推敲,确保无疑时再装订,以避免因分类不准确造成返工。案卷装订要使用线绳或麻绳,去掉原有金属钉,严防装订中有损文件字迹现象,装订后的案卷应整齐美观。

  (七)向档案室归档的所有案卷,都要根据案卷重要程度,按照一定次序进行系统的排列,编写案卷顺序号,填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交接人双方清点无误后由有关人员在案卷目录上签字,双方各存一份。

  第八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永久为十年以上,长期为五年至十年,短期为五年以下。

  (一)凡是反映公司重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需要经常利用,具有长远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的,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档案,应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公司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列为短期保管。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详见下表: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览表

  序号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1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政府主管单位颁发的指示、命令、条 例、规定等重要的文件材料永久

  2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决议、公告、年报、重要事件公告、重要的汇报材料、审计报告等永久或长期

  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种专业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及会议记录等永久或长期

  4公司颁发的决定、决议、制度、规定、通报、通知等文件永久或长期

  5政府有关的主管部门来我公司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短期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长期

  7公司及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报告、简报短期

  8公司编制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等短期

  9公司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等文件材料长期

  10公司外事、合作、考察、培训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批复、报告、计划、总结、重要简报等长期

  11有关干部任免、人事奖惩的文件材料长期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与《档案管理办法》一并颁布施行。

采编:www.pmceo.cOm

篇2: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建设实验室安全文化,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拟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学校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所有人员需按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考试或相关考核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如发现Ⅰ级安全隐患或引发安全事故,取消相关人员的准入资格,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获得准入资格方可再次进入实验室。

  第四条 关于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工作人员等的安全教育与考试,按照国家要求,必须接受特殊岗位培训,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培训。

  第二章 适用对象与实施程序

  第五条 拟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新入职教职工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程序:

  第一阶段:报送考试方案,各单位拟定考试时间、需考试专业,提前3周将考试方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方案格式参照《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方案(模板)》(附件)。

  第二阶段: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方案、安排考试时间、下发考试通知。

  第三阶段:考生根据要求登陆系统完成线上培训。

  第四阶段:各单位根据考试方案线上组题,设计试卷。

  第五阶段:考生完成考试,导出并打印《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及《z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及实验室存档。

  第六条 实验室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七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1. 组织各单位完成线上培训和考试;

  2. 实验室安全培训及考试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

  3. 安全考试题类及安全教育资料的充实、完善。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管理,负责监督本单位实验室严格遵守安全准入制度,尚未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学生,严禁进入实验室。

  第九条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专员负责协助本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 制订考试方案,传达考试通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组织本单位相关教师线上组题,设计试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3: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

  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有毒、有害化学废液及固体废物(简称危险化学废物)的管理,做好危险废物处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危险化学废物指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有害化学成分的废液体和废固体,以及化学废物的盛装容器和受其污染的包装物。按安全特性可分为普通危险化学废物、剧毒化学废物、易燃易爆化学废物等。

  第三条 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危险化学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定期组织各单位安全、有序处置危险化学废物。

  第六条 产生危险化学废物的各二级单位是危险化学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实验室、课题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工作。

  第三章 危险废物收集

  第七条 危险化学废物应按理化性质和安全特性分类收集、存放,严禁将会剧烈反应的废液混装。

  第八条 危险化学废物主要分为:有机废液、无机废液、有机固体废弃物、无机固体废弃物、过期变质化学品、空试剂瓶等。剧毒化学废物、易燃易爆化学废物必须单独收集、妥善保存。

  第九条 危险化学废物的收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容器必须完好牢固,封口紧密,无破损、无渗漏;

  2. 容器外粘贴标签,准确标明危险化学废物的种类、主要成分、收集时间、收集人等信息,外文标识的应加注中文注释;

  3. 具有挥发性的废液盛装不超过容器容积的75%;

  4. 废旧一般化学试剂、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在原瓶内存放,如原有标签损毁,需粘贴新标签并注明试剂名称及主要成分;

  5. 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固定区域,与实验操作区及消防通道隔离,并保证阴凉、干燥、通风。

  第十条 为节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费用,学校鼓励:

  1. 无毒无害废液、废旧试剂,如部分稀酸、碱、无机废液(如盐酸、氢氧化钠等)可适当中和、充分稀释后排放;

  2. 应尽可能对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

  3. 能装回原药品瓶的废液尽量灌装回原瓶并封紧瓶口;

  4. 应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可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处理;

  5. 多余但尚可使用的试剂可在学校化学品管理系统“调拨管理”中提交调拨申请,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有偿或无偿转让。

  第四章 危险废物处置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废物处置流程:

  第一阶段:提交申请,专管员在化学品管理系统中提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申请,生成《太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废物处置登记表》。

  第二阶段:分类包装,要求如下:

  1. 使用纸箱将空试剂瓶、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类打包,装箱后需在箱外粘贴药品清单,写明药品名称、数量、危险特性等;

  2. 包装时要确保各类容器口密封、无泄露,玻璃器皿间需有隔离填充物(如纸片、泡沫等),废液可直接使用废液桶。

  第三阶段:预验收,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处置公司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拟处置废物进行预验收,如包装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回收。

  第四阶段:秤重回收,处置公司称重,产废实验室负责人、国资处工作人员、处置公司技术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后,处置公司专用车辆运走废物,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工作完成。

  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年组织2-4次全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各单位如有特殊需求,需自行组织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气体钢瓶中的压缩化学气体,拟废弃时需与生产气体的专业厂家或危险气体处理专业机构联系处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4: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统计工作细则

  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统计工作细则

  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等颁发的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我校教育发展情况,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表,为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学校情况,为学校制定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进行业务研究提供统计资料。

  (二)收集和整理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各类数据,为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全面掌握学校情况,准确把握学校发展方向,以及进行业务研究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工作。

  (三)整理统计资料,建立必要的统计台帐,进行统计汇编,建立统计档案,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工作。

  (四)协助校领导从数量和质量上检查学校培养人才计划、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办学的效益和为地方服务能力的情况。

  (五)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运用第一手资料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为学校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统计分析资料。

  (六)结合学校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统计分析,对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与新情况实行统计监督,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检查学校各项工作的运行情况和计划的落实情况,促使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我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全校综合统计工作由分管副校长直接领导,校长办公室具体承办,办公室配备综合统计员、各职能部门配备兼职统计员,建立起畅通有效的学校统计网络。

  (一)统计队伍建设

  1.各行政部门必须有专门的领导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并有一名确定的兼职统计员。要保持统计员的相对稳定,因特殊原因调动者须办好资料移交手续。

  2.校长办公室定期组织统计员业务学习和情况交流,学校要有组织地安排综合统计员和兼职统计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学校要定期进行统计工作检查,年底进行总结评比并通报。

  (二)综合统计员的职责

  综合统计员在校长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调全校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建立并贯彻本校统计工作制度,制定全年的统计工作计划。

  2.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统计员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教育部、科技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统计报表,确保统计质量。

  3.统一管理学校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定期编制学校统计数字汇编和数字公报,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数据。

  4.定期召开统计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问题,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的经验,开展业务学习。

  (三)兼职统计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校的统计工作制度,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统计工作计划。

  2.建立系统的数据收集、整理渠道,管理好本部门的统计资料,建立统计台帐。

  3.在部门领导的负责下,完成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并协助校长办公室综合统计员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

  三、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一)加强统计数字的管理,保证统计数字全面、准确、统一、保密。我校各部门对外发表统计数字,均应统一口径。已经上报的统计年报表中的数字不得任意修改。如上报后发现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及时向受表单位说明情况和原因,经核实后进行更正。

  (二)为了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统一,以制表部门对统计指标解释为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任意修改。

  (三)学校各单位直接向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应在报送受表单位的同时,分送校长办公室一份。校长办公室有权对填报数字进行核查和比较,如发现错误,有权通知填报单位进行修改。

  (四)上报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的签字盖章,并经有关负责人或有关校领导的审核签字后方能报出。

  (五)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各职能部门、院、系、中心、馆、部、室均应保管好本部门的统计资料,并按时移交档案馆保存。

篇5:科大学生宿舍检查细则

  科大学生宿舍检查细则

  一、评分标准

  (一)地面检查(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床下鞋子、脸盆应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整齐排列;

  3、地面其他物品排列有序。

  注:室内不准存放垃圾,有垃圾不倒或地面未清扫扣10分;有杂物扣5分;床下物品杂乱扣5分。

  (二)门窗检查(10分)

  1、门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不乱贴乱画;

  2、门窗玻璃明净,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注:玻璃不明净扣3分;门上不干净扣2分;窗台和暖气片上有灰尘或杂物扣5分。

  (三)床铺检查(20分)

  1、床面干净平整;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无床围子现象;

  3、被子成方块,朝门的方向摆放,枕头与被子对放。

  注:床单、被子、枕巾不卫生干净扣4分;床单不平整,有外露,悬挂床围子,扣4分;不叠被子每人一次扣8分;被子折叠不整齐、摆放不到位,扣4分。

  (四)自习桌检查(15分)

  1、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

  注:桌面上有饭渣、水迹、杂物扣5分;桌面上物品零乱扣5分;方凳与桌子随意挪动、摆放不整齐者扣5分

  (五)室内面貌检查(20分)

  1、不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卫生死角等;

  3、书架的书本统一方向由高向低排列,其它物品摆放整齐。

  注: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扣5分;有卫生死角、有异味扣5分;乱贴、乱涂、乱划扣5分;书架摆放不整齐扣5分。

  (六)阳台检查(15分)

  1、干净无垃圾、污迹;

  2、不乱堆放物品。

  注:有垃圾、地面不干净扣5分;墙上有污迹扣5分;物品凌乱、无秩序扣5分。无阳台的宿舍此项分转到第五项。

  二、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5-65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宿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宿舍内发现违章电器、宿舍无人插座插排未断电、长明灯等情况;

  (2)宿舍内出现酒瓶、烟头、酒精炉等明火用具等情况;

  (3)宿舍内出现不叠被、垃圾未清、养宠物等情况;

  (4)无故不起床、宿舍无人未锁门、无故换锁打不开宿舍门、拒绝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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