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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工作指引的控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0-01-09

  物业公司ISO9000程序文件:

  EJ-QP6.2 工作指引的控制

  1.目的:

  对工作指引的制定、审批、发布、更改实施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作指引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5章

  3.2 ISO9002标准第4.5章

  4.职责:

  4.1各部门及ISO9002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工作指引的制订及更改工作。

  4.2公司各部门主任负责对本部门相关工作指引的制订。

  4.3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工作指引的审批。

  4.4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引的存档和发放控制。

  5.工作程序:

  5.1工作指引的编写:

  5.1.1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具体工作指引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经部门主任认可后指定专业人员负责编写,吸收合理建议。

  5.1.2工作指引应使用统一的标识,做到标题、文件号、版本号、修改号、日期、发布部门盖章及批准人签字。

  5.2工作指引的审批和发布:

  5.2.1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建议发布新文件。公司各部门也可根据所使用文件在实际工作的应用情况,及时记录文件与实际工作不适的方面并提出改进意见。

  5.2.2凡属本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发布一个新程序文件,或改版某个已发布程序文件的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将草案上报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5.2.3首版文件发布前,每一个文件必须进行校对,并审查文件是否合理及是否符合质量方针要求,只有经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

  表批准后,才能确认是正式颁布。

  5.2.2遇到工作指引需修改或重写时需填写《文件修改报批单》,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修改,发布时执行审核、批准签字等过程。

  5.3工作指引的发放:

  5.3.1工作指引为受控文件,其原始文件保存于公司综合办公室,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指引主清单》,写明标题、编号、发布日期、版本号、修改状况、发放范围。

  5.3.2工作指引的首版文件经统计具体数量后复印,盖上公司文件受控章后由综合办公室发放给相应的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具体操作人员。所有工作指引的发放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统计,接收人员必须在《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5.3.3如有需指导员工工作挂在墙上的工作指引,由综合办公室统计数量,放大复印后,不用加盖受控文件专用章,但必须保证与现行文件一致,发放到各部门,接收人必须在《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5.4工作指引的借阅:

  5.4.1公司所有工作指引的借阅都应经过管理者副代表批准,并在综合办公室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5.5工作指引的修改:

  5.5.1工作指引的修改必须由申请人提出《文件修改报批单》,经过副总经理批准。修改文件的发布程序同首版文件发布程序。

  5.5.2修改文件只有经过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被认为已正式发布并生效。

  5.5.3改版工作指引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批准后三天内发放到原首版文件持有人或部门。

  5.5作废工作指引的处理:

  5.5.1作废工作指引的正本及副本由均要求在新的工作指引改版发放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回,并填写《过期文件/资料清单》。

  5.5.2作废工作指引的正本及副本应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销毁,如因积累资料或法规需要加以保存的,必须做出“作废”或“仅供参考”标识,并与现行有效工作指引隔离存放。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工作指引主清单》 EJ-QR-QP6.2-01

  6.2《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 EJ-QR-QP6.1-01

  6.2《文件修改报批单》 EJ-QR-QP6.1-03

  6.3《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 EJ-QR-QP6.1-04

  6.4《过期文件/资料清单》 EJ-QR-QP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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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服务工作指引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工作指引的制定、审批、发布、更改实施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作指引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5章
3.2 ISO9002标准第4.5章

4.职责:

4.1各部门及ISO9002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工作指引的制订及更改工作。
4.2公司各部门主任负责对本部门相关工作指引的制订。
4.3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负责工作指引的审批。
4.4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引的存档和发放控制。

5.工作程序:

5.1工作指引的编写:
5.1.1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具体工作指引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经部门主任认可后指定专业人员负责编写,吸收合理建议。
5.1.2工作指引应使用统一的标识,做到标题、文件号、版本号、修改号、日期、发布部门盖章及批准人签字。

5.2工作指引的审批和发布:
5.2.1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建议发布新文件。公司各部门也可根据所使用文件在实际工作的应用情况,及时记录文件与实际工作不适的方面并提出改进意见。
5.2.2凡属本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发布一个新程序文件,或改版某个已发布程序文件的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将草案上报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5.2.3首版文件发布前,每一个文件必须进行校对,并审查文件是否合理及是否符合质量方针要求,只有经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确认是正式颁布。
5.2.4遇到工作指引需修改或重写时需填写《文件修改报批单》,经副总经理批准后修改,发布时执行审核、批准签字等过程。

5.3工作指引的发放:
5.3.1工作指引为受控文件,其原始文件保存于公司综合办公室,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指引主清单》,写明标题、编号、发布日期、版本号、修改状况、发放范围。
5.3.2工作指引的首版文件经统计具体数量后复印,盖上公司文件受控章后由综合办公室发放给相应的部门、相关专业人员、具体操作人员。所有工作指引的发放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统计,接收人员必须在《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5.3.3如有需指导员工工作挂在墙上的工作指引,由综合办公室统计数量,放大复印后,不用加盖受控文件专用章,但必须保证与现行文件一致,发放到各部门,接收人必须在《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5.4工作指引的借阅:
5.4.1公司所有工作指引的借阅都应经过管理者副代表批准,并在综合办公室填写《文件/资料借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5.5工作指引的修改:
5.5.1工作指引的修改必须由申请人提出《文件修改报批单》,经过副总经理批准。修改文件的发布程序同首版文件发布程序。
5.5.2修改文件只有经过管理者副代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被认为已正式发布并生效。
5.5.3改版工作指引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批准后三天内发放到原首版文件持有人或部门。

5.6作废工作指引的处理:
5.6.1作废工作指引的正本及副本由均要求在新的工作指引改版发放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收回,并填写《过期文件/资料清单》。
5.6.2作废工作指引的正本及副本应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销毁,如因积累资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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