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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 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试行)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30

  ICU 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试行)

  1.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2.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最好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3.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根据各ICU 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适宜的评分方法

  3.1 APACHE Ⅱ 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

  3.2 或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3 或 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3.4 或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

  3.5 或TISS-28 治疗干预评分

  3.6 或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病人)。

  3.7 或根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它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4.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 可通过医院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用何种评分系统都应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息比较可信度。

  5.评分工作在医务处领导下实施,综合ICU 与专科ICU 都应进行,定期将评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ICU 资源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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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疗管理: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 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 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

  4. 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 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 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篇3:医疗管理: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 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 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 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4.1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4.2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4.3 应当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4.4 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详细的,并能随时可查。

  5. 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5.1 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

  5.2 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5.3 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6. 通常需由医师在危重病人诊疗活动中完成的,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项目如下,但不限于:

  7. 重点项目: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央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心律转复/除颤术、气管内插管术、胸腔闭式引流术、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心包穿刺术、经皮气管切开置管术;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人工体外膜肺、人工心室辅助、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与血浆置换等血液净化技术。

  8. 可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及自身技术状态设置许可授权项目,可将本制度应用外科手术、介入诊疗等方面。

篇4: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2012暂行)

  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20**暂行)

  第一条 根据《淮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评分细则。

  第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分别采用绿、蓝、黄、红标示。

  第三条 评定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具体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甲级物业服务企业为信用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评定得分在100分(含100分)以上;

  (二)乙级物业服务企业为信用良好物业服务企业,评定得分在100?80分(含80分)之间;

  (三)丙级物业服务企业为信用一般物业服务企业,评定得分在80?60分(含60分)之间;

  (四)丁级物业服务企业为信用不良物业服务企业,评定得分在60分以下。

  第四条 评定加分项目及分值:

  (一)物业服务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2分、10分、8分、6分;获得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二)物业服务项目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获得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三)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工作突出,获得国家、省、市、县级政府表彰的,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获得同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分、4分、3分、1分。

  (四)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取得一项加3分。

  (五)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每承接一项加3分。

  第五条 评定减分项目及分值:

  (一)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10分:

  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服务企业;

  2.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资质证书;

  3.将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4.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5.与物业服务招标人或其他物业服务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物业服务项目;

  7.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物业服务资料;

  8.发生重大群体或越级*事件,经查证属实;

  9.被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10.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11.涉诉和仲裁案件中败诉的。

  (二)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5分:

  1.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对本物业服务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2.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对物业服务项目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对发生的重大群体或越级*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4.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参加资质考核;

  5.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变更后不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等变更手续;

  6.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考核被确定为限期整改、暂缓办理资质手续;

  7.违反规定设立不正当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8.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9.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10.擅自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11.擅自利用物业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12.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三)下列行为每发生一次扣3分:

  1.未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2.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业主投诉未及时解决,经查证属实;

  3.未按规定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4.未按规定公开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5.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统计报表及信用信息;

  6.未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报修电话;

  7.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8.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同一情况受重复奖励或处罚的,加减分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减分。

  第七条 累计减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不能评定为甲级物业服务企业;累计减分15分(含15分)以上的,不能评定为乙级物业服务企业;累计减分25分(含25分)以上的,直接评定为丙级物业服务企业;累计减分30分(含30分)以上的,直接评定为丁级物业服务企业。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评定中有虚报、漏报、瞒报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应当加分的倒扣分,应当减分的加倍减分。

篇5:房产中介分行经理量化管理制度考评评分标准

  房产中介分行经理量化管理制度考评评分标准

  1.人员招聘和员工流动率

  要求:持续进行招聘,人力资源储备充足,目标明确,招聘质量高,有成本控制。员工流动过多和员工不流动都属于不正常行为,员工离职率控制在15%以内,但一定要有流动。(10分)

  2.培训

  要求:每周、月培训计划详细,主题明确,培训效果明显,有培训后的考试及反馈。(10分)

  3.延长工作时间能力

  要求:积极发挥管理者的带动和监控作用,在业绩和员工状态不佳时,能与同事一起冲在业务的最前线,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在应急的事物上,无论任何时候都能以公司利益为重,解决突发事件及跟员工、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15分)

  4.业务拓展

  要求:对周边的楼盘及客户充分的了解,进行盘源开发和客户开发,物管、尾盘的跟进并对分行周边的市场的走势有独到的见解和预测。(10分)

  5.对员工客户的熟悉程度

  要求:对每个同事的客户了如指掌,尤其是重点客户的跟进,要做到对看房次数、价格、要求、喜好、顾虑、付款方式、员工跟进的情况等要清清楚楚。(10分)

  6.分行周边的楼盘熟悉程度

  要求:周边楼盘的价格、成交情况、委托情况、花园小区栋数、物管负责人、保安负责人等,要求了解、熟悉。(10分)

  7.分行气氛

  要求:工作气氛高涨,同事团结、配合,人员忙碌,不允许有闲聊、看报、吃东西等影响业务的行为。(15分)

  8.决策能力及执行公司制度能力

  要求:对业务和分行事务要敢于决策,而且要大胆执行,勇于承担责任。对公司所推行的所有规章制度在无更好的建议的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执行,在员工有疑虑和不理解时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进行解释和说服,并且再执行中严谨、仔细。(15分)

  9.贯彻公司决策的能力

  要求:不卑不亢,与公司步调一致,积极推行。(10分)

  10.分行员工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要求:80%达到良好以上。(10分)

  11.管理的公平性

  要求: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管理。(10分)

  12.员工的晋升与辞退及再聘用比例

  要求:每一季度至少2个以上员工晋升,季度至少10%的员工末位淘汰或再聘用。(5分)

  13.业绩完成情况

  要求:季度完成公司下达指标,每个月指标不得低于当月指标的70%。每个经纪人的业务指标按每月15号前完成指标的70%要求。(15分)

  14.一日常规行为规范

  要求:着装、考勤、外出、会议、总结按分行基本制度的要求。(10分)

  15.分行的成本控制

  要求:严格控制文具、纸张及所有行政开支、日常费用的支出,严格按公司规定进行审批,避免浪费,有关广告费用的控制以高效的角度出发,根据客户委托量制定广告计划进行报批。(10分)

  16.广告计划及广告效果

  要求:制定有效、可行的广告计划,对广告楼盘必须熟悉、了解,而且对每个楼盘要确认无误。广告效果包括来电数量及分析、看房数量、每个经纪人的接线量、成交情况、结果评估等要有书面总结。(10分)

  17.员工宿舍管理

  要求:员工宿舍要干净卫生,井然有序,宿舍纪律规定明确,落实到人,严格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认真执行,(10分)

  18.市场了解程度及应变措施

  要求:对分行周边的同行的业务状况、物业委托状况、楼盘成交情况、我司成交及占有的比例都要详细了解,并且要有具体的应对措施。(15分)

  19.学习能力和有效的沟通

  要求:每月写一篇有关管理方面书籍的读后感,总结管理上规律性的管理方法和措施。能迅速解决同事及客户的纠纷,同事反映好,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变化并进行良好的沟通。(10分)

  20.整体管理能力

  要求:分行形象上专业、气氛上活跃、积极,员工积极向上,业绩良好稳定,无投诉及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良好。(15分)

  21.合理化建议

  要求:经常提出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建议,敢于在管理上大胆创新,并且每位分行员工每月至少一项有关建设性的建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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