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导航

医院感染管理: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8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八、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

  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

  1.1 严格执行人工机械通气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早用早脱机,尽量采用无创通气的措施。

  1.2 有人工机械通气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1.3 对建立人工气道患者,有严格的无菌操作规程。

  1.4 重复使用的呼吸回路管道、雾化器,达到灭菌或高水平消毒要求,每周更换1~2 次,回路管道如有明显分泌物污染则及时更换。

  1.5 联接呼吸机的管道上的冷凝水应及时引流、倾去,并有制度保证。

  1.6 定期进作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在符合“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诊断标准时,应在4 小时内获得抗菌药治疗,72 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1.7 有完整的操作与观察处置记录。

  1.8 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2.1 严格执行留置血管内导管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除。

  2.2 有留置血管内导管(尤其是中心静脉导管和周围动脉导管)的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2.3 应用半透明的半浸透性的聚亚安酯敷料,覆盖纱布或覆膜变湿、弄脏时,能及时更换。

  2.4 三通锁闭保持清洁,发现污垢或残留血迹时,能及时更换。

  2.5 定期进作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在符合“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诊断标准时,应在4 小时内获得抗菌药治疗,72 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2.6 有完整的操作与观察处置记录。

  2.7 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

  3.1 严格执行留置导尿管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并尽早拔除。

  3.2 有留置导尿管的操作常规、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3.3 插管时应注意无菌操作,动作轻柔,避免损伤,正确固定导尿管,并采用连续密闭的尿液引流系统。

  3.4 导尿管与集尿袋的接口不要轻易脱开。应保持尿流不受阻断的引流。

  3.5 不使用抗菌药物作连续膀胱冲洗预防感染。集尿袋低于膀胱水平,不接触地面。

  3.6 保持会阴部清洁干燥,尤其是尿道口。

  3.7 定期进作重点部位病原学检查,采集尿标本作培养时,应在导尿管远端接口处用无菌空针抽取尿液,在符合“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诊断标准时,应及时获得治疗,72 小时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

  3.8 有完整的操作、观察与处置记录。

  3.9 有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4.手术部位感染

  4.1 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住院日应少于3 天,I 切口手术前有感染症状的应暂缓手术。

  4.2 如无指征,应术前洗澡,并使用抗菌皂。

  4.3 避免不必要的术前备皮。或在手术当天或手术室内备皮。备皮采用不损伤皮肤的脱毛方法。

  4.4 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有关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规范要求使用抗菌药。

  4.5 有手术切口护理和引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换药应严格无菌操作技术。

  4.6 按照手术风险程度(NNIS)分级登记手术术后感染,有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5.血液净化(逶析)相关感染

  5.1 严格执行血液净化(逶析)的适应症,只有在必须时才能使用。

  5.2 有血液净化(逶析)的操作指南、护理规范及相关感染的控制方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与授权,使其能够熟知和严格遵循。

  5.3 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要求。

  5.4 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器及管路产品说明使用,对可重复使用的产品,有严格的操作与检测规范,定期进行病原学检查,有完整的监测记录

  5.5 有完整的血液净化所致的相关感染应急管理预案与处理程序。

  5.6 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5.7 有血液净化(逶析)所致相关感染(发病率、病原菌及其耐药性)的监测、分析与反馈。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医院感染管理: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七、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1.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 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 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 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 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 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3.2 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SARS 病房的工作人员(医、护、技、工、勤);转运疑似SARS 和临床诊断SARS 病人的医务人员如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3 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篇3: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医院应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 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 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 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 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篇4:医院感染管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篇5:医院感染管理: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四、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