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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10-28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0 项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编辑:www.pmceo.Com

篇2:医疗管理:约束器具使用制度

  医疗管理-35 项二十七、约束器具使用制度

  1. 医院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治疗的权利(精神病患者应除外)。

  2. 对患者使用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的自主活动危及自身安全与诊疗操作安全时,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约束性措施。

  3. 使用前应由医师/或护士对病情进行评估,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并做好记录。

  4. 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的发生,当使用约束器具指征消失后及其解除。

篇3:高校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与管理规定

  高校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保险柜的管理及使用,确保资金及票据等存放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保险柜的购置

  集团各单位购置保险柜应列入本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集团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购置,并按照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固定资产。

  各单位必须在货币资金收取处设置一个保险柜。

  因工作需要存放重要档案或其他保密文件资料时可另行申请购置或调配。

  二、保险柜的管理

  1.保险柜的管理工作遵循集团统一管理与各单位使用相结合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保险柜的统一管理,建立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制度,并对各单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保险柜由专人负责管理与使用,使用人应为单位的出纳、收费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使用人应填写《北航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表》,在财务部备案。

  3.闲置或非配备的保险柜,由财务部负责封存登记,收缴的钥匙由财务部负责保管。需调配时,由财务部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办理调拨手续。

  三、使用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应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纪。

  2.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防止丢失;发现丢失时,应立即向财务部主任报告。

  3.不准随意向非使用人提供保险柜钥匙、密码或自行复制钥匙。

  4.熟记保险柜密码,严禁将密码记录在台历、电话本、记录本、无密码设置的微机、手机或其他易泄露的地点。

  四、保险柜的使用

  保险柜更换钥匙或密码锁时,必须由集团资产管理部执行。

  1.保险柜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现金等。

  2 .集团出纳保管的存放资金的保险柜除存放现金、支票、汇票等票据外,还可存放由出纳保管的预留印鉴章及银行收讫章、银行付讫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

  3. 保险柜内存放的资金及有关票据应有序分开放置,并保证资金与账务相符。

  4.保险柜使用必须执行一人一柜,专柜专用。特殊情况下可允许存放单位的重要证件及领取的发票。

  5.日常使用的保险柜钥匙由保险柜使用人管理,备用钥匙由财务部统一保存。

  6.保险柜应放置在室内安全可靠的位置。

  7.保险柜使用人员应对柜内的物品进行登记。现金应做到每天清理并与当天现金账进行核对,确保现金的账实相符。各收款单位收取的各项收入要按规定及时交送集团财务部,当天滞留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8.保险柜使用人应保证操作的私密性,不应让其他人员看到开柜密码操作过程。

  9.因岗位工作变动,需要对保险柜进行交接时,保险柜原使用人员应列出保险柜内存放现金、物品的详细清单,并确保账物相符。

  交接时,由财务部和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监督人,接管人必须仔细清点并认真核对;交接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和监督人在交接单上签字。

  接管人在获知密码后,应在原使用人指导下开柜操作,以保证获知密码的正确性。保险柜新使用人应重新设置密码。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集团资管字〔 20** 〕4号《北航后勤集团保险柜管理及使用规定》同时废止。

  附:北航后勤集团保险柜使用登记表

篇4:高校后勤集团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

  高校后勤集团会议室、接待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室、接待室是集团举行会议、接待客户的场所,为加强管理,保证集团会议室、接待室的功能合理使用,为集团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各单位如需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申请,在《会议室使用登记薄》上登记,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三条 集团所有单位及员工未经允许或批准,不得随意进入和使用接待室和会议室。

  第四条 凡使用接待室的单位,应安排有专人负责引见、接待、接送来客。

  第五条 任何单位及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会议室、接待室的家具及物品。

  第六条 爱护会议室、接待室的设施。任何单位及员工不得随意拿走接待室茶叶、杯子等公用物品。

  第七条 会议室、接待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墙面等部位不得随意张贴、涂写。

  第八条 使用会议室、接待室期间,要遵守办公楼里的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携带与会议不相关的物品进入,要保持和维护好集团办公楼内肃静的气氛。

  第九条 会议结束,要整理会场,保持清洁,并将会议相关的物品带走,并去党政办公室办理结交手续。

  第十条 以上规定希望各单位及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损坏公物或违反规定者将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篇5: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操作程序(2009)

  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操作程序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操作程序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程序

  (一)各县、特区房管局及中心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委托当地商业银行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

  (二)售房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应当与购房人(业主)在合同中约定首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事项。

  (三)业主(购房人)必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至管理专户,售房单位同时持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业主(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测绘报告》、《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户清册》(详见附件一)等资料,经监管部门审核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为业主(购房者)出具由贵州省财政厅监制的《贵州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四)售房单位或购房人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提供《贵州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查验无误后,方可办理。

  (五)存量房(未售商品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售房单位垫付。房屋售出后,售房单位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户清册》到监管部门和专户管理银行办理档案变更和明细帐变更。

  二、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帐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原业主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的款额,由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

  (二)受让人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监管部门或专户银行办理账户更名手续。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原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剩余金额,由受让人自行到专户管理银行或监管部门查询。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使用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方案(包括维修措施、经费预算、列支范围、资金分摊情况等)并进行公示,该使用方案须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2、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清册》(详见附件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三)、楼层表或能够说明整个关联业主数量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维修方案等资料,向监管部门备案。

  3、监管部门收件后组织人员现场勘查,填写《维修项目现场勘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四),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属紧急情况的特事特办)完成备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按维修方案组织维修。

  5、工程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竣工证明、工程决算书报监管部门审核,监管部门将审核情况向业主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详见附件五)专户管理银行划转90%维修资金,留存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拨付。(注:房屋各部位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按建筑工程保修的相关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为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使用程序按国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程序办理。

  维修工程需业主委员会报监管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业主清册》、楼层表或能够说明整个关联业主数量的资料、维修部位超过保修期的依据、工程预算书等资料。

  (三)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的维修程序: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前使用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应当及时组织维修并及时告知监管部门。

  (2)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派人员到现场查验维修情况。

  (3)工程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业主清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楼层表或能够更说明整个关联业主数量的资料、维修部位超过保修期的依据、工程决算书、竣工证明等资料报监管部门审核、监管部门将审核情况向业主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划转维修资金。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后使用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及时组织维修、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

  (2)业主委员会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查验维修情况。

  (3)业主委员会持《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清册》、楼层表或能够说明整个关联业主数量的资料、维修部位超过保修期的依据、工程决算书、竣工证明等资料报监管部门审核、监管部门将审核情况向业主公示无异议后,备案登记。

  (4)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划转维修资金。

  3、发生前款情况后,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监管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相关业主。

  四、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线管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五、相关名词释义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和电梯机房、传达室、内天井、与房屋主体相连的地下结构、底楼架空层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部位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和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天线、避雷装置、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化粪池、垃圾箱(房)、非经营性停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六、本操作程序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六盘水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操作程序》(市房管通【20**】40号)同时废止。

  附: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市住建字[20**]283号)

  自20**年10月1日以后预售或现售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暂定为:建筑物层数为7层以下的每平方米缴存50元;建筑物层数为8至17层的每平方米缴存70元;建筑物层数为18层及以上的每平方米缴存85元;高档住宅(别墅)参照建筑物层数为18层及以上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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