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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物业物业助理(车位管理)工作说明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9-19

  香港物业物业助理(车位管理)工作说明

  职务:物业助理(车位管理)

  复命于:对物业经理负责,接受物业助理经理(物业服务部)的直接领导

  职责范围:

  (1)拟定停车许可协议;

  (2)与指定车位租户保持联络;

  (3)处理有关车位管理的问询和投诉;

  (4)实施停车规则和许可协议;

  (5)每天检查停车位,向维修室报写修聋单;

  (6)监视持证洗车工的工作;

  (7)拟定洗车工洗车用水承诺书,并安排他们签字;

  (8)拟定欠款帐单;

  (9)追过拖欠的执照费;

  (10)拟定电脑输入单并操作键盘;

  (11)更新持证者信息登记;

  (12)拟定统计报告;

  (13)就有关执照押金退款与会计部门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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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香港物业物业助理(商场管理)工作说明

  香港物业物业助理(商场管理)工作说明

  职务:物业助理(商场管理)

  复命于:对物业经理负责,接受办公室经理或商场管理经理的直接领导

  职责范围:

  1.商场/日常检查:

  (1)清洁工作;

  (2)治安管理;

  (3)执行租约及租户关系;

  (4)维修--发出修茸通知及后续工作;

  (5)处理租户问询、投诉和后续工作。

  2.出租和执行租约:

  (1)距首次复核之日提前12个月提起租赁更新事宜:

  (2)准备租户信息,输入电脑;

  (3)更新租户登记档案;

  (4)追讨欠款;

  (5)拟定标准租赁和许可协议;

  (6)核对、安排缴纳差饱和印花税;

  (7)关注租户的要求,关注租期混合和商业活动;

  (8)装修期间经常查看以确保符合守则和条件。

  3.市场和促销:

  (1)协助商场经理推出商场铺位;

  (2)协助商场经理做好节日促销和装饰工作;

  (3)协助策划宣传商场的好形象,如装饰店面、橱窗灯光等。

篇3:香港物业物业助理(住屋管理)工作说明

  香港物业物业助理(住屋管理)工作说明

  职务:物业助理(住屋管理)

  复命于:对物业经理负责,接受高级物业助理/物业经理助理(物业部)的直接领导

  职责范围:

  1.住屋物业管理:

  (1)查对每日报告本,采取适当行动;

  (2)每日巡视,确保物业清洁安全)

  (3)协同维修室拟定和跟踪修聋情况;

  (4)察看、检查不按规定使用和非许可的装修;

  (5)处理问询和住户投诉,通过高级屋郊助理向物业经理助理如实汇报;

  (6)不断更新业主/住租户记录。

  2.征收管理费:

  (1)联络会计科对缴付固定款项的住户进行跟踪;

  (2)回答询问管理费问题;

  (3)日常到期管理费征收;

  (4)拟定交缴管理费提醒通知和收费信;

  (5)为小额钱债审裁处提供情况;

  (6)必要时执行土地搜索;

  (7)拟定每月管理费报告。

  3.社区关系:

  (1)探访住户,与之建立友好关系;

  (2) 帮助住户解决问题。

篇4:香港物业高级物业助理(住屋管理部)工作说明

  香港物业高级物业助理(住屋管理部)工作说明

  职务:高级物业助理(住屋管理部)

  复命于:对物业经理负责,接受物业经理助理(物业部)的领导

  职责范围:

  1.监督:

  (1)监督、协调物业助理小组的工作;

  (2)建议、协助物业助理处理住户投诉;

  (3)给物业助理分配任务;

  (4)协助培训物业助理;

  (5)监视清洁公司的工作并向物业总监管汇报。

  2.日常巡视/检查:

  (1)执行住屋和商业区的一般性检查;

  (2)检查、查看不遵守规则的使用和非许可的装修;

  (3)联系维修室作必要的修耷;

  (4)协同维修室跟踪修茸情况;

  (5)有必要时起草通知函。

  3.清洁管理:

  (1)定期与清洁公司召开协作会,讨论解决问题;

  (2)保持整座物业高水平的清洁;

  (3)联络城市公共事业局/区域公共事业部门;

  (4)监督虫害管理和跟踪。

  4.征收管理费:

  (1)核对屋郊助理呈递的报告;

  (2)就拖欠款提起诉讼;

  (3)准备将案子报送小额钱债审裁处;

  (4)出席小额钱债审裁处;

  (5)更新信用管理报告。

  5.社区关系:

  (1)探访住户建立感情;

  (2)帮助住户解决管理问题。

篇5:物业工程管理物业助理职务说明书

  物业工程管理部物业助理职务说明书

  工作概述:

  负责所属区域的物业验收、公共环境及设施设备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日常维修管理、荒楼维护等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任职资格

  1、性别:男性;

  2、年龄要求:35岁以下;

  3、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土木工程或物业管理专业;

  4、工作经验:具备1年以上工程管理或物业管理行业工作经验;

  5、工作技能:持物业管理上岗证及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经部门招聘考核标准评测(物业助理)合格可录用,试用期经员工转正考核标准(物业助理)评测可转正。(见附表)

  (二)工作关系

  1、直接上级:工程管理部副主管

  2、合作部门:

  (1)内部部门:管理公司,建筑公司,售楼部,装修公司,机电公司等;

  (2)外部部门:规划国土管理所,行政执法分局(中队),交通管理所等。

  (三)岗位职责

  1、负责所属区域物业的验收工作。

  2、负责所属区域空置物业的管理工作。

  3、负责所属区域日常维修工程的跟进工作。

  4、负责所属区域物业装修的管理工作。

  5、负责所属区域及其周边公共环境、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及衡量标准

  1、工作目标:按《楼宇验收操作规程》验收楼宇,确保每人每月违反规程扣分不超过10分;

  2、工作目标:按《空置物业检护操作规程》对空置物业进行管理,确保每人每月违反规程扣分不超过10分;

  3、工作目标:按《日常维修工程管理规程》对日常维修工程进行管理,确保每人每月违反规程扣分不超过10分;

  4、工作目标:按《装饰装修管理规程》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确保每人每月违反规程扣分不超过10分;

  5、工作目标:按《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巡查规程》进行巡查,确保每人每月违反规程扣分不超过10分;

  (五)工作要领和注意事项

  1、按照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处理事务。

  2、细心谨慎,有较强的责任心。

  3、熟悉业务流程,热情服务。

  4、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礼貌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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