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于规范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的通知(2000)
关于规范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的通知(2000)
市区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规范建筑装璜垃圾清运收费行为,保证装璜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进行,保护住用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建筑装璜垃圾清运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装璜,物业管理公司可按规定向房屋住用人收取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对新建房屋装璜,物业管理公司可在住用人入住时提
前预收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如住用人不装璜的,经核实后,应将预收的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在住用人入住壹年后予以退还。对其它房屋装璜,物业管理公司
在住用人领取装璜(修)许可单之前按规定收取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
二、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收取办法由原按户收取该为按房屋建筑面积(包括阁楼面积)平方米计收。收费标准分别规定为:住宅每平方米1.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三、收取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后,物业管理公司应指定建筑装璜垃圾堆放场地,并及时归集、清运建筑装璜垃圾,确保管理区域环境清洁。
四、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房屋建筑装璜垃圾由所在街道(或居委会)负责管理和清运的,可按照本通知规定向申请装璜的住户人收取建筑装璜垃圾清运费。
五、本通知适用于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甬江新区行政区域内的装璜垃圾清运收费,各县(市)、区的装璜垃圾清运收费可比照本通知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原由关建筑装璜垃圾清运收费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宁波市物价局
二○○○年二月十三日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关于缴纳垃圾清运费的通告
物业关于缴纳垃圾清运费的通告
尊敬的业主:
**城社区将于20**年1月1日起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请各业主按时到**城物业服务中心缴纳。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 )
多谢垂注!
**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篇3: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调整请示
收 文:物业总办
发 文:**豪廷管理处
抄 送:
主 题:关于**豪廷装修垃圾清运费用调整的请示
文 号:**HT-GS*W-08**003
请 示
**豪廷装修垃圾从20**年11月份开始清运己有二个月多的时间,期间有由于价格太低(18元/车,20元/)曾出现垃圾清运间断的情况,导致垃圾堆积如山的,影响小区的整洁美观。直至日前,现负责清运垃圾的拖拉机车主仍然认为由于油价、垃圾堆放费(3元/车)、倾到垃圾的地点较远(**豪廷周围没地方填放)等因素,导致成本支出较大,20元/车的清运价格偏低,并表示继续清运难以接受。
经管理处打听、了解,周边的拖拉机对20元/车的垃圾清运费用普遍认为较低。为保持垃圾清运工作连贯性,不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最终管理处与原来的拖拉机车车主协商如下:
1.将原来的拖拉机进行车厢改装,把装载量由原来的0.968立方米增加为现在的2.618立方米(车厢原来尺寸为220CM×110CM×40CM,现在增加了的尺寸为220CM×150CM×50CM,己由管理处电工现场丈量),容量将近是原来的3倍。
2.每车清运价格由原来的20元/车调为现在的65元/车。
3.65元/车的清运价格从20**年1月8日(农历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初一)起正式开始计算。
以上问题,敬请公司领导批示!
**豪廷管理处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