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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9-03

  宁波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加,住宅小区内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小区停车难问题已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安全。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现就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管理处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和小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小区机动车数量、停车库(位)数量和小区道路实际,科学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加强与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业主安全行车、文明停车,自觉遵守小区车辆停放有关规定;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努力营造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的良好氛围。

  二、设置和完善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标志。小区内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应根据小区道路、出入口、消防通道和停车场地等实际,设置各种交通标志和警示牌,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规范停放车辆。

  三、充分利用小区内规划建设的车库、车位资源。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地下停车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引导业主将车辆自觉停放到地下停车位,以减少地面的停车压力;车辆较多的小区,经业主大会同意,需占用小区道路或其他场地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会同业主委员会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协助划定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和行车路线的申请;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车在小区停放过夜等情况的检查,对违规停放的公车,做好劝阻工作,经劝告无效的,予以登记,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擅自改变停车库使用性质,经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辖区规划或城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加强小区内车辆停放的引导和巡查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车辆实际,配置必要的车辆秩序管理员,引导业主车辆有序停放。对个别乱停乱占现象,要耐心进行说服,不听劝告或态度恶劣的,可向辖区地段民警、社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反映,共同做好相关业主的思想工作,增强车辆文明停放意识。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主动协助业主委员会想办法挖掘潜力,通过整合小区资源开辟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的矛盾。有条件的小区,征得小区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同意,并按规定申报辖区规划、城管等部门批准后,可对小区内部分道路进行拓宽或改建部分绿地作停车场地。改造经费可从停车收费、共用部位经营等收入中解决;有条件的也可改造立体式停车位,改造资金由车主认购等途径解决,增辟小区停车位;对小区周边支路、人行道符合停车条件又不影响车辆、人员通行的,可向交警、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开辟停车位,解决小区内车辆临时停放。

  六、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特别是对违反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售出的车库、车位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向业主出租,造成车库、车位空置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理。

  七、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创优考评、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补贴考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考评工作,把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强化措施,切实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购物广场车辆停放管理补充规定

  购物广场车辆停放管理补充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车来我商场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由于广场的停车位明显不足,致使顾客不能停车,而后去别的商场购物,从而降低了客户满意度和商场的销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D购物广场工作人员严禁将汽车停放在广场停车场(经理、部长、主任、理货员、促销员、厂商代表)。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由部门经理交到综合部。

  2、停车场区域:主营业楼及办公楼周围,即朱庄子道以西、新华书店以东)

  3、本规定自20**年9月26日起执行,望广大职工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此规定要求各营运部、科室利用晨会时间定期组织学习,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没有落实到位的事例,由部门经理承担罚款。

篇3:佳苑广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佳苑广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摩托车、自行车由服务部统一管理。

  2、凡需提供车位租用的摩托车、自行车的车主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3、不准在存放处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保持地面清洁。

  4、停放车场的摩托车必须做好防盗措施,车辆遗失时,服务部概不负责。

  5、无执照的摩托车不予停放。

篇4:小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办法

  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使进出小区的车辆安全行驶、有序停放。

  2.0范围

  **酒店物业所有在管项目的停车场管理。

  3.0职责

  3.1礼宾人员负责对车辆行驶停放的指挥和相关场地的管理。

  3.2礼宾主管对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该项工作的监督和控制。

  3.3项目经理及公司礼宾部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4.1.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24小时值班),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4.1.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4.1.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1.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1.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4.1.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4.1.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4.1.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4.1.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4.1.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4.2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4.2.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4.2.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4.2.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2.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4.2.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4.2.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4.2.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4.2.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4.2.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4.2.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4.2.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4.2.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4.2.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4.2.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4.2.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4.2.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2.17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篇5:行政办事中心会议大厦交通车辆停放管理方案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交通及车辆停放管理方案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室内及外围共有1000余个停车位,其中会议大厦室内车位152个,行政中心平台及主楼地下车库共500个车位,北楼广场临时划为停车次,满负荷可停放300余辆车,其它还包括东楼及西楼北面小广场及公共停车次,室内停车均设置自动刷卡管理系统,授权车辆可以进入停放,室外则为敞开式露天停车位。由于停车位有限,目前室外停车管理存在较大难度。

  (一)室内停车场管理

  指定区域:为保证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的正常秩序,所有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

  分类停放: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次根据使用单位划分不同停车区,在保持停车场整齐美观的同时,保持停车场良好的空间视线,有利于停车场的安全管理。

  对号入座:内部车位由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有关部门提供编排的车辆停放位置,将各车牌号码标明于对应停车位,来车各就各位。防止乱停乱放,尤其要防止领导的专用车位被占用。

  出入有别:进出按照车辆出入方向指示行驶,保证行车有序。

  照章行车:区内行车遵照行车路线指示,保证畅通。安全管理员尤其要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安全第一:完善各种安全标志及交通设施,保证行车安全。如限速坡、限速标志、转弯凸镜等。

  标识完备:万科物业将设置完备的交通标识,包括道路行车方向标识、建筑指向标识、不同车辆停车区域标识、禁行区域标识、禁鸣标识车辆出入口方向标识等。

  (二)北楼广场室外停车场管理

  1、现状调查

  经统计,行政中心北楼停车场最大停车容量为390辆,固定停车位为319个,在没有大会的情况下,北楼日均停车量为386辆,仅能满足内部工作人员车辆的停放需求。

  2、实施范围

  北楼广场临时停车场

  3、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周边单位、外来无关车辆挤占行政中心停车场车位,导致内部工作人员、开会人员车辆无处停放,确保内部工作人员车辆能正常停放;

  2)纠正乱放,建立良好停放秩序;

  3)行政中心周边道路状况好,过往车辆车速过快,容易造成各类交通事故及危及行人人身安全,增加交通标识进行指引和提示。

  4)充分、合理、有效利用东、西P3停车场的,缓解由于停车位不足而造成的各类停车压力;

  5)内部车辆与社会车辆区别停放,分开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

  4、主要思路

  将北楼广场进行封闭管理,该区域只用以停放内部工作人员持有"市委、市府车证"车辆及与会持该证的车辆,社会车辆均指引停放于东、西P3停车场内。在北楼广场两侧入口处增设安全岗位(从7时至晚11时),对整个停车次周边加装封闭设施,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附图示)

  1)停车场周边增设封闭设施

  目前,北楼停车场于周边仅靠高出马路10CM的人行道相隔离,车辆可轻松上下,而且给车主有"公有车场可任意停放"之感觉。

  措施:在停车场外围人行道周边(如""位置所示)增设如"路桩"、"绿篱"等设施,使北楼停车场于外界进行隔离,未经授权车辆则无法从周边强行进入停车次,同时也规范车辆必须从出入口进出停车次。

  2)停车场入口增设移动路障

  目前,任何车辆均可从北楼两侧入口进入北楼停车场,在场内没有车位的情况下,对进场车辆不能实行有效控制。

  措施:在停车场入口处(如图""位置所示)安装轨道式简易移动路障,并在移动路障上张贴"凭停车证进入停车场"及"车位已满,请另寻车位"的移动标识,当场内尚有停车位时,将"凭停车证进入停车场"标识进行公示,值班人员凭停车证放行进场车辆;当场内没有停车位时,将"车位已满,请另寻车位"标识进行公示,对欲入场车辆进行解释、指导。

  3)停车场入口增设岗台及安全岗位

  为确保对北楼停车场的有效管理,在两入口处增设岗位及安全员,并在岗位设置安装太阳伞、质量记录存放点等功能。

  4)增设"外来办事车辆停放区"指引标识

  为使外来办事车辆明确停放区域,在进入行政中心广场出入口附近(如图""位置所示)增设如"外来办事车辆停放区"的市政指引标识,为值班人员的解释、指引减轻压力。

  5)增加标识路障

  为规范工作人员车辆的按位停放,提示工作人员配合值班人员的指引,在北楼停车场内增多路障(如"雪糕筒"),用路障将车辆的行走、停放路线进行规划,不为车主提供违章停车的机会;另在停车场相关明显位置(如图" ☆ "位置所示)内新设如"进入车场,请按位停放"等提示性标识,配合安全员的指引,减少车主的违章停放现象。

  6)增加限速标识及减速带

  为降低车辆及行人在停车场内的危险系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进入行政中心广场出入口及停车场内相关位置(如图""及""位置所示)增设限速标识及减速坡,将车辆在行政中心广场及停车场内行驶速度控制安全、合理的范围内。

  7)新增指示车辆停放方向路障

  为配合车场安全远的停车指引服务,为车主提供明晰的车辆停放指引,在停车场内相关位置(如图" ↑ "位置所示)放置带有车辆停放指引标识的路障(即"雪糕筒"),使车主进入停车场后能够清楚的知道该停放在哪个车位上。

  5、可行性分析

  1)优点:

  不论办事车辆还是工作人员车辆,在进入车场时都能够清晰的看到标识的指引,减少不配合车场管理现象的发生;对北楼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将加强对进入车场车辆的控制,减少违章停放现象的发生;在车场内增加限速标识及减速设施,将会减少交


通事故的发生;有利于对周边单位车辆及外来办事车辆挤占停车位现象进行有效控制。

  【北楼广场停车场改造及岗点设置示意图】

  北楼停车场改造及岗点设置示意图

  (三)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点

  制订详细的管理制度。

  出入口置明确的行车方向标识,所有车辆出入根据指示行车。

  特殊情况下,安排临时交通岗,在指定的区域指挥行车。

  车辆出入口安全岗对进、出车辆进行控制并详细记录。

  区域内各车道均置方向指示标志,引导各类车辆的行车秩序。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止车辆占道停放。

  加强停车场的安全巡查,防止发生车辆盗抢事件。巡查过程中,注意观察车辆的安全状态,如发现车辆漏油等情况,应以恰当的方式知会车主,发现可疑车辆,进行恰当的安全控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由于室内停车位严重不足,北楼广场已被评为临时车辆停放场地,由于属全开放式的广场格局,该部位的车辆停放管理将为重点,我公司已拟写管理方案并提交机关事务局进行研究,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将着手进行改造,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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