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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提升虹口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8)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8-07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虹房管〔20**〕130号

  关于印发《提升虹口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落实20**年7月12日“虹口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为切实提高我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实效,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和《虹口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的要求,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创建标准特制定《提升虹口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提升虹口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意见

  2.关于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驳运)环节标识和作业管理的通知

  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年12月10日

  附件: 1.关于规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驳运)环节标识和作业管理的通知(1).doc

  2.附件(1).doc*

编辑:www.pmceo.Com

篇2: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

  印发《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90号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9月25日

  常熟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号)和《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xxx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城乡联动、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健全机制、依法治理,典型引路、社会参与”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体系;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其中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处理率达90%;基本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0%,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推进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将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由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配置,并要符合国家、苏州市及常熟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至20**年年底,城区全面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和集镇居住区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三分类”标准实施,待易腐垃圾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置设施建成后,逐步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实施。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20**年年底前,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30%。至20**年,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

  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

  (二)建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分类处理处置体系

  对居民产生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开展分类,在居民小区、自然村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引导居民、村民单独投放。市城管部门和各板块要建立完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20**年底前城区建成1处临时储运场,每个板块各建成不少于1处集中储运场,实行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单独收集、集中堆放和分类处置。建设建筑装修垃圾筛分和综合利用设施,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各板块建筑装修垃圾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实行无害化填埋。

  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有机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20**年底前,绿化和旅游部门合理建设就地处置设施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所,实现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推进乡镇废布料分类回收综合利用,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运作,配套单独的收运车辆和人员,设立废布料集中储运点,在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对纺织服装行业产生废布料的单独收集和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三)全面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无害化处理水平

  加快建设设计处理能力为1800吨/日的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确保20**年6月份建成投运,全面提升我市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到20**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各板块要在20**年年底前全面建成符合无害化填埋要求的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填埋场,落实专门人员和设备,加强临时填埋场日常运行管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加快建设设计库容为150万立方米的常熟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争取20**年年底具备开工条件,20**年建成投运,解决建筑装修垃圾筛分后的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后的填埋处置问题。

  (四)有效处理餐厨垃圾

  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确保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同步配套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设备,组建专业队伍,形成“收运处一体市场化运作”的餐厨垃圾处理模式。至20**年,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率达到90%,实现餐厨垃圾处置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五)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完善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点方案,加快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同步建立收运体系,推行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农户有机易腐垃圾和蔬菜大棚种植垃圾等的分类收运处理。各板块区域内暂未建成集中处置设施的,由相关板块购置小型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就地处置,至20**年,全市农贸市场和农户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行政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0%。

  鼓励采用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定点投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后,易腐烂垃圾就近生态处理后还田;可回收垃圾由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其他垃圾纳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行焚烧处理。建立农户垃圾分类奖惩激励机制,把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范围,促进有机垃圾源头管理、就近处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农户积分奖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比表彰,通过适当的物质奖励措施,提高村民垃圾分类参与程度和分类准确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有机肥的推广应用。

  (六)规范处理有害垃圾

  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有害的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家用化学品以及废弃药品等家庭源危险废物由属地环卫部门收集集中,环保部门加强对收集后的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处置的环保指导和监管,提高有害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管局、经信委、教育局、住建局(绿委办)、市场监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销合作总社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推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部门、各乡镇(板块)应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小组,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地区的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区、办公楼、商业区(含综合体)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办公管理区域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农村地区的村民委员会对垃圾分类负主体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单位(企业)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板块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将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垃圾分类考核结果,按失信严重程度记入市法人信用信息库。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进行教育,同时,对包括驻常高校在内的各类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市住建局(绿委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企业的等级评定和住宅小区年度考核范畴。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园林绿化产生单位对绿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垃圾分类中政策规范文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相关垃圾处置终端设施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类经营管理者对其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分类管理。负责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建设和过期药品的统一处置。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以及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

  市农委:负责鼓励和引导对农村有机易腐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及环境影响监督工作。

  各乡镇(板块):承担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制定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中转、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并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

  (三)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市各有关部门应强化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垃圾强制分类告知并加强宣传指导,确保强制分类对象理解强制分类的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具体的分类方法。市城管局和市城乡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

  市、镇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技术投入,积极探索研究垃圾就地处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加强对垃圾转运设施和终端处置设施环境控制的技术投入,确保相关设施环保稳定运行。

  (四)强化经费支撑和制度建设

  市、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在居民小区、自然村可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方式促进分类工作开展。研究建立易腐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奖励机制,对垃圾分类项目进行考核奖励。

  (五)强化宣传引导和监督考核

  广泛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部门、板块要制定整体宣传方案,在公园、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单位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广泛引入社会参与和监督,做好优秀分类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对各部门、板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将垃圾分类作为各板块年度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建立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关于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能,成立常熟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勤第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建国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钱敏磊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时映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郁海成市城管局局长

  朱晓峰市经信委主任

  陈邵东市教育局局长

  蒋向阳市住建局局长

  阚国良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钱耀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徐学东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浦梅萍市财政局局长

  徐力市国土局局长

  俞翔市规划局局长

  邓国华市农委主任

  顾玉芬市环保局局长

  唐剑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钱建平虞山镇镇长

  须亚军海虞镇镇长

  陆益斌梅李镇镇长

  陈勇辛庄镇镇长

  赵斌古里镇镇长

  潘健支塘镇镇长

  徐峰沙家浜镇镇长

  许晓挺董浜镇镇长

  倪嘉臻尚湖镇镇长

  陆清碧溪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钢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陆晓棣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万晓军常熟服装城管委会主任

  朱卫东常熟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郁海成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3:北京市房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

  北京市房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房政办发〔20**〕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44号)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首善标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通过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和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 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机构(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主要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市场、写字楼等场所经营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区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达到 90%以上,进入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增速控制在 4%左右;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市民基本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推动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强制分类

  从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对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区城市管理委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支持驻区中央、市属党政机关、部队、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垃圾强制分类。

  三、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从20**年起,开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加大对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完善的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一)规范垃圾分类投放

  设置专门容器用于餐饮单位投放餐厨垃圾,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以“干湿分开”为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份后的日常厨余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鼓励居民和社区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完善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一长四员”(楼门长和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分拣员、监督员)作用,加强对市民日常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指导。

  (二)规范垃圾分类收集

  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等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合同。鼓励采用“大小桶”等收集模式,保障垃圾收集“干湿分开”。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探索通过对现有垃圾楼、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它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加强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三)规范垃圾分类运输

  依法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许可,运输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应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加强垃圾运输管理,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分类运输车辆标识,便于社会监督;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

  (四)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能力

  着力提升现有设施垃圾处理工艺水平,满足分类处理需求。优化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卫生填埋设施、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布局规划,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处理体系,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五)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

  积极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探索农村垃圾分类适宜模式,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优化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垃圾楼、中转站等收集转运设施,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分选线,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分类。鼓励专业运营单位以垃圾分类为重点提供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服务。

  五、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制度(附件2),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城市管理委、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教委、房山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会办、区国资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和各乡镇(街道)。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委,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督考组、重点任务推动组、财经政策保障组、设施建设推进组、执法强制保障组、宣传动员推动组等,分别负责协调推动相关具体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设立专家委员会,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房山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20**年)》(附件1)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制定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按规定程序将各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

  属地政府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要加强对属地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职能,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做好本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

  完善“逆向回收快递包装”、“净菜半净菜进城”、“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措施,积极倡导用餐“光盘行动”。结合生活垃圾年度减量目标,建立区域生活垃圾排放总量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三个环节之间的利益传导机制,实现各环节责任主体间的利益制衡和相互监督。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探索搭建再生资源区域物流调控平台。

  (三)健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

  规范垃圾分类计量统计方法,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开展垃圾产生量调查和垃圾分类基础信息普查,夯实垃圾分类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基础。研究出台垃圾排放登记技术标准,逐步构建覆盖垃圾分类全过程的垃圾排放登记管理系统。鼓励采用“互联网+”智慧分类模式,倡导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效能。

  (四)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健全完善垃圾分类社区宣传工作机制,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和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9月28日

篇4: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2018)

  穗物协通〔20**〕85号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社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逐步解决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长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结构不合理带来的“垃圾围村”危机。根据“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社区内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社区试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经20**年11月1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

  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贯彻执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积极配合城管部门,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积极配合住建部门,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建立评价考核标准,将工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四、接受政府部门指导,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加强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培训工作。

  五、接受行业协会指导,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加强学习,积极收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六、认真组织积极贯彻,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带头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七、认真学习善于总结,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开展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的总结和推广。

  八、认真研究努力改善,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进行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九、建立规范严格执行,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十、制定标准实施统计,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采集、记录、报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检查登记表”和“生活垃圾清运量及流向登记表”。

  十一,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在社区内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把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必要性植入广大业主的思想当中,加强业主对生活垃圾进行自主分类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生活的整体素质。

  十二、组织培训落实践行,会员单位企业应带头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规范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计划,建立垃圾分类示范点,积极开展培训,组织现场展示和观摩学习,努力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地”贯穿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过程。

篇5:物协会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

  广 州 市 物 业 管 理 行 业 协 会

  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

  穗物协函〔20**〕35号

  关于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城市垃圾体量逐年攀高,垃圾处理成为与业主居民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有效应对垃圾围城危机的有效方式和必要途径。为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高业主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市城管委、市国土房管局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把垃圾分类处理作为各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内容及企业内部考核指标,制订计划限期全面开展实施,建议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和细化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应条款,取得业主的支持和认可。同时主动与当地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环保团体沟通,争取获得政府、社会资源协助,并积极引入赞助商,减轻企业负担。

  二、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宣传,在公共宣传栏增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内容,在管理处、大堂或电梯厅放置垃圾分类倡议书或宣传单张(手册)供业主取阅,定期开展各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及宣传活动,同时结合客户访谈活动入门讲解垃圾分类处理知识,从而提高业主住户的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回收活动,把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作为社区活动内容,发动业主在活动日将可分类回收的垃圾集中到定点回收处,通过参与公益性的垃圾回收活动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逐步认识各类垃圾的危害和处理方式,让业主最终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同时也可利用可再生物资、废品等垃圾回收收购活动弥补一定管理成本。

  四、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度,根据各物业小区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实施措施及作业标准,并依据企业自身条件逐步开展落实,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硬件配置。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运车)、生活垃圾分拣站配置(垃圾房、操作间、转运站)、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配置等。物业小区内应尽量设置可再生资源收集点与有害垃圾固定收集点。

  (二)人员配备。包括配备小区垃圾分类处理宣传专员、专业的垃圾分拣保洁员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同时鼓励各物业小区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志愿者活动。

  (三)处理途径。建立健全以下垃圾分类处理途径及措施:住户(在固定时间)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桶→→保洁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分类收集并运输至小区垃圾房→→保洁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二次精细分拣→→最后将各类垃圾、可回收物按不同方式做专业处理。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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