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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蚊虫防制工作指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7-14

  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蚊虫防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穗爱卫办〔20**〕43号

  市爱卫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登革热在我市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发动各单位和市民群众开展防蚊灭蚊行动,我办组织制定了《广州市蚊虫防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指引的要求,切实组织好本系统的防制工作。

  附件:《广州市蚊虫防制工作指引》

  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年7月19日

  附件

  广州市蚊虫防制工作指引

  前 言

  广州市常见蚊虫--按蚊、库蚊、伊蚊。

  ●按蚊

  按蚊可在世界各地传播疟疾。

  微小按蚊:在流动缓慢、清澈、岸边长有植物及有阳光可间接照射到的溪涧孳生。通常在3、4、5及10月份大量繁殖。

  中华按蚊:在稻田、荒田及有水流过的草地孳生。成蚊在午夜比较活跃。

  ●库蚊

  库蚊可传播乙型脑炎、丝虫病。

  三带喙库蚊:在水池、鱼塘、积水草地及水沟孳生。成蚊在晚间活动,天黑后一小时最为活跃,是乙型脑炎的主要传播媒介。

  致倦库蚊:含有机物较多的积水(如污浊的死水、污水、湿耕地及细小器皿)均可孳生,是市区和郊区最常见、为数最多的蚊种。晚上叮咬动物和人吸血,飞行能力强。在东南亚地区是传播丝虫病的主要病媒。

  ●伊蚊

  最常见的伊蚊种类为白纹伊蚊,是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的传播媒介。其他种类的伊蚊可传播不同疾病。

  白纹伊蚊:在小型积水(空罐、弃置的轮胎、竹木洞、坑洼等)孳生。日间叮咬动物和人吸血,飞行能力不强(约100米)。成蚊胸背和脚部都有白色间条,易于识别。是本地传播登革热病媒。

  蚊虫防制分类指引

  一、机团单位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的条件和场所。

  1.沟渠、沙井、地下室及排水沉沙井、蓄水池、洼地,以及天台等地方的积水。

  2.苗圃和室内外种养水生植物及绿化竹木洞穴的积水。

  3.房前屋后的盆罐及丢弃在绿化带里的饮料罐、食品盒、玻璃瓶等废弃器具的积水。

  4.分体空调的排水及冰箱底接水托盘的积水。

  (二)防制的方法。

  1.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各类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各种小型积水,减少蚊虫栖息和孳生的条件。

  2.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沟渠硬底化和暗渠化,并保持经常清疏沟渠沙井排除积水,有条件的应将直排式沙井口改造为弯曲管式的沙井,无法改造的沙井应安装防蚊闸。办公室及居住场所应安装纱门和纱窗,避免蚊虫入侵。

  3.种养水生植物的盆罐要坚持每周换水一次,换水时应将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彻底清洗干净。最好使用沙子种养,冰箱底接水托盘要坚持每周清除积水。

  4.凡遇有沙井、地下室及排水沉污井及坑洼地的积水无法及时清除时,应定期施放灭蚊幼杀虫剂杀灭幼虫。

  5.供观赏的喷水池可放养食蚊鱼或观赏鱼。消防水池可视蚊虫消长情况,适时施放灭蚊幼杀虫剂。饮用蓄水池应每季度清洗一次,并加盖密封。

  6.建立和完善杀虫机制,根据成蚊密度监测结果,对下水道、沙井及单位外环境采用超低容量喷雾机或热烟雾机喷洒化学杀虫剂杀灭成蚊。

  二、民居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蚊虫的场所。

  蓄水池、种养水生植物、空调的排水和冰箱底接水托盘等的积水,有庭院家庭的排水沟和沙井及房前屋后盆罐的积水。孳生的蚊虫主要是白纹伊蚊。

  (二)防制的方法。

  1.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各种废旧杂物,减少蚊虫栖息场所。

  2.家庭备用蓄水池和种养水生植物的水体要坚持每周换水一次,换水时应将蓄水池内壁和水生植物的根部及容器内壁彻底清洗干净或使用沙子养植。

  3.有庭院家庭要经常清疏排水沟渠和沙井,保持流水畅通。房前屋后不常用的盆罐应清除或倒置存放,防止积水。

  4.在蚊虫密度高峰季节,结合成蚊密度监测结果,由社区聘期消杀专业人员对室外环境进行超低容量喷洒化学杀虫剂杀灭成蚊。灭蚊时最好选择黄昏成蚊活动的高峰时间。

  5.安装纱门和纱窗,防止成蚊入侵。

  三、废旧收购点及缸罐和废旧轮胎存放点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场所。废旧收购点及缸罐和废旧轮胎存放点往往堆放在露天场所,下雨时会不同程度积水孳生白纹伊蚊,成为蚊虫孳生的重要场所。

  (二)防制方法。

  1.废旧物品和缸、罐、瓶应在室(棚)内堆放,因条件缺乏而露天堆放的,应用防雨布进行遮盖,防止下雨时集聚积水。

  2.在蚊虫繁殖活跃季节,下雨过后及时清除各种废旧物品、缸罐、废旧轮胎积水,或定期使用灭蚊杀虫剂滞留喷洒在废旧物品、缸罐和废旧轮胎表面上,杀灭成蚊。

  3.对难于清除的大小积水,定期施放灭蚊幼杀虫剂。

  四、公园内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场所。

  1.排水系统的沟渠、沙井的积水。

  2.湖泊、池塘和花池的地面水体。

  3.各种类型的小型积水,如大片树叶、竹木砍伐后留下的竹头、奇山异石形成的洞穴和游人随地丢弃的各种饮料罐、食品盒和椰子壳等积水,同时草丛、丛林、竹林也是蚊虫的栖息场所。

  (二)防制方法。清除丢弃在路旁、绿化带的各种容器。把清扫明沟、暗沟渠内积水纳入卫生保洁内容,做到定期清扫、清疏。

  1.排水系统的防制。

  (1)分流排放公园内的污水和雨水,将沟渠硬底化或暗渠化,并及时疏导堵塞的排水管道。

  (2)如遇不能排除的积水,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投放生物杀虫剂苏云金杆菌或化学杀虫剂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或投放昆虫生长调节剂。需定期监测重点蚊虫孳生场所(如沟渠、水池、沉沙井)的蚊虫孳生情况。

  2.地面洼地积水的防制。填平无用途的地面洼地。如遇无法填平,要挖沟引流,并定期监测有无蚊虫孳生,如有蚊虫孳生要及时投施灭蚊幼杀虫剂杀灭蚊幼。

  3.湖泊、池塘的蚊虫防制。

  (1)污水截流,防止污水流入湖、池。

  (2)湖泊、池塘的堤岸用石块和水泥垒砌。

  (3)清除杂草、植被和垃圾。

  (4)岸边一米处挖深。

  (5)定期清理湖底淤泥。

  (6)依据湖泊、池塘面积的大小,可放养食蚊鱼、观赏鱼或食用鱼。

  (7)观赏花池如荷花池,清除靠岸边1米内的植被。

  (8)初建或建设中的公园,暂时未能填改的污水池、塘可挖沟引流排除积水,把死水变成活水,清除杂草、植被、垃圾。

  4.公园内各种林木、竹林、奇山异石或人工开凿形成的石穴、树洞,可用三合土或石灰沙填塞,竹筒可用水泥封堵或作十字劈开,防止积水孳生蚊幼。每年5至10月,根据成蚊密度监测结果可用超低容量喷雾机或热烟雾机喷洒化学杀虫剂杀灭成蚊。

  5.花圃的防制。

  (1)闲置的花瓶、盆、缸应倒置或存放在避雨处。

  (2)清疏沟渠畅通排水,对沟底不平的低洼要做到每日清扫,防止积水。

  (3)备用水池需每周换水一次或加盖密封,防止蚊虫进入产卵。

  (4)栽种水生植物的瓶、盆、盆景需每周换水一次。凡有幼虫孳生的水体,换水时要彻底清洗容器内壁和植被的根须,防止蚊幼残存孳生。

  (5)莲缸等大型盆体种养的水生植物,要定期(半月)投放生物杀虫剂(如苏云金杆菌)或缓释剂,亦可饲养食蚊鱼或观赏鱼。

  (6)大面积绿化草皮自动喷水的水掣装置点,常有小洼地或水掣箱积水,每周检查一次,若有蚊幼孳生时,清除(吸干)处理。

  6.游乐场蚊虫防制。

  (1)小型跑车的废旧轮胎应清除或存放在避雨处,或用雨布遮盖。

  (2)用作游乐场内防档板的废旧轮胎,要在低部开洞或用泥土、砂填平轮胎内部。

  五、沟渠、沙井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蚊虫。主要孳生致倦库蚊,库蚊主要在夜间活动,白天进入沟渠或沙井内宿藏,产卵和孳生蚊幼虫。

  (二)防制方法。

  1.新建沙井和有条件改造的直排式旧沙井都改造为弯曲管式的沙井,或把露天的沙井改造为封闭的沙井。无法改造为弯曲管或用盖板封闭的沙井都必须安装防蚊闸。

  2.城区内所有明渠排水沟渠都应改造为硬底化和暗渠化的沟渠。

  3.经常清理沟渠及沙井的余泥和垃圾,定期检查防蚊闸和沙井封闭盖是否完好。

  4.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定期监测沟渠、沙井积水孳生蚊虫情况。根据蚊虫不同季节的孳生情况,夏秋两季需每月对沟渠及沙井烟熏一次,春冬每季度烟熏一次,杀灭成蚊。沟渠和沙井中凡有积水且无法排除时,需每月投放生物杀虫剂或化学杀虫剂进行处理,防止蚊幼孳生。

  六、电信、供电电缆沟及煤气、自来水管道工程蚊虫的防制

  (一)在电信、供电电缆沟及煤气、自来水管道等工程施工时,应用泥土或沙子填平管内所有坑洼,排除积水。

  (二)所有检井及水掣口都要加盖或用水泥密封,防止积水导致成蚊入内产卵孳生。

  (三)定期清除检井内积水,如遇无法清除时,每月应施放一次灭蚊幼杀虫剂。

  七、人防工程设施的蚊虫防制

  (一)人防工程设施一般有简单的人防掩体和坑道式两种,而坑道式又分为竖立洞口和侧立洞口。简单的人防掩体一般只需将洞口前门槛垫高,防止下雨时雨水流入洞内。一旦有水流入应及时清除。坑道式的竖立洞口,应设置密封水泥盖。坑道式的侧立洞口,应设置防雨水门,同时完善和疏通排水系统,防止雨水流入坑道内。

  (二)要经常检查人防设施内的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无积水现象。如遇有渗透性流水或下雨时有水流入坑道内,要及时清除。对一时难以清除的积水,要经常检查有无蚊虫孳生,如有孳生要投入灭蚊幼杀虫剂。

  (三)在夏秋蚊虫生长高峰季节,成蚊较多时,应适时进行烟熏或喷洒化学杀虫剂杀灭成蚊。

  八、建筑工地的蚊虫防制

  (一)孳生场所。建筑工地的沟渠、沙井、地下室及排水深井、蓄水池、打桩洞、坑洼地以及各种露天器械设备和工棚的房前屋后的盆罐等容易积水,是蚊虫孳生主要场所。

  (二)防制方法。

  1.建筑工地内的沟渠要实现硬底化,保持畅通。

  2.及时清除沟渠、沙井、地下室及排水深井、蓄水池及工棚前后盆罐和各种露天器械设备的积水,填平工地内所有凹凸不平的坑洼。

  3.室内外所有种养水生植物都必须坚持每周换清水一次,如有蚊幼孳生,换水时需把植物根部和容器内壁清洗干净。

  4.遇有未能及时清除的中大型水体,如地下室、排水深井、桩洞等,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施放灭孑孓油、灭蚊幼颗粒剂或苏云金杆菌制剂进行处理,一般在一个月内处理一至两次。

  5.停建工地要彻底清除各种丢弃的容器,掩盖各种露天易于积水的器械设备和施工用具,并加强地下室、排水深井、桩洞等大型积水的监测。如遇不能清除的积水,应定期施放灭蚊幼杀虫剂。地下室水池可放养食蚊鱼。

  6.待建工地应开渠引流排水,如有无法排除的积水,要定期监测,发现蚊幼可施放灭蚊幼杀虫剂。

  7.每年5月至10月,每月需使用化学药物喷杀或烟熏杀灭成蚊两次以上。

  九、污水塘、污水池和污水沟的蚊虫防制

  (一)污水截流,防止污水、垃圾流入塘、池。

  (二)堤岸用石块和水泥垒砌。

  (三)清除岸边和水体中的杂草和垃圾。

  (四)岸边1米处挖渠。

  (五)凡能养鱼的水体,可投放食蚊鱼或食用鱼,防止蚊幼孳生。

  十、村居的蚊虫防制

  (一)改明沟渠为暗沟渠,改造直排式沙井为弯曲管式的沙井。并定期清疏沟渠和沙井的余泥垃圾,防止积水。

  (二)因地势较低形成污水坑洼不能排放而致大面积积水时,需挖沟排放引流,或安装抽水泵,定期抽水排放。

  (三)池塘要截流污水,防止污水流入池塘,并定期清除垃圾、杂草,放养食用鱼。

  (四)翻盆倒罐,清除室外无用途的容器和积水。

  十一、农田的蚊虫防制

  我国南方种植水稻和蔬菜的农田,是孳生按蚊和三带喙库蚊主要场所之一,防治此类蚊虫必须与生产相结合,才能使灭蚊工作顺利进行。

  (一)疏通农田排灌沟渠,保持水流通畅,防止蚊幼孳生。

  (二)结合农作物的害虫防治,喷洒杀虫剂杀灭蚊幼虫。

  (三)采用稻田养鱼和干干湿湿的“间歇排灌”(即有时把水放干),抑制蚊幼孳生。

  (四)菜地使用水缸或开挖小块洼地蓄水,是致倦库蚊孳生地。水缸蓄水要加盖密封或定期换水,若有蚊幼孳生应立即倾倒清除盛水,若废弃不用,应倒置存放。小块洼地蓄水如有蚊幼孳生,可结合蔬菜害虫防制施用杀虫剂处理。

  (五)菜地内沟蓄水是按蚊或三带喙蚊孳生地,可定期排水晒干,再放水蓄存。

  十二、动物养殖场的蚊虫防制

  (一)清除破烂容器和丢弃的盆、桶、罐。

  (二)疏通排水沟渠,防止积水孳生蚊虫。

  (三)定期清理禽畜饮水盆、钵的积水。

  (四)填平场内坑洼,如遇无法填平的坑洼积水,定期用化学杀虫剂或生物杀虫剂处理杀灭蚊幼。

  (五)养殖场多在城乡结合部或农村,附近农田或水塘孳生的蚊虫常会飞入场内吸动物的血,如果蚊虫较多,可用化学杀虫剂滞留喷洒,控制成蚊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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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评标工作自律指引(2004试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评标工作自律指引(20**试行)

  为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物业管理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规定》、《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制定本工作自律指引。该指引经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年11月1日起试行。

  一、开展评标工作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物业管理专家从事物业管理评标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物业管理专家开展评标活动不得与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和宴请等;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向外界透露参与工作项目的商业秘密及招投标等情况。

  (三)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的,应及时向发出通知或邀请函的单位说明原因。

  (四)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接受有关招投标投诉,对物业管理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有关违规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二、回避及不参与评标工作的情形

  (一)物业管理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议回避,并不应参与相关项目的评标工作。

  1、投标当事人的亲属;

  2、与评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

  3、与评标项目有下列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原则的:

  (1)对投标公司事先提供咨询或者顾问服务的;

  (2)法律规定的其他关系。

  (二)存在以下情形,建议物业管理专家不参与评标工作。

  1、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不按《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有关规定产生。

  2、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招标公告及招标邀请书未送物业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备案。

  3、物业管理专家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评标邀请函(邀请函中应注明何时在市、某区国土房管局或相关机构随机抽取专家)。

  4、招标人身份不符合《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规定(包括:建设单位未取得合法开发资质;业主委员会未经主管部门备案)。

  (三)存在以下情形,建议物业管理专家退出评标工作

  1、招标单位已预定中标单位或明确以“价低者得”为原则。

  2、参与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介入招标策划工作的。

  3、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权开展招标活动。

  4、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企业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隶属关系的。

  5、未开发建设完毕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开展招标的活动。

  三、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未获得物业管理资质的,评标专家应要求该投标人退出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应作出否决评审意见,并通知招标人重新招标。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表述不明确的,评标专家应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否则应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4、除现场答辩部分,评标专家对评标过程及内容应当保密。

  5、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单位。

  6、评标活动结束后,物业管理专家应在30天内将参加评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报我会备案。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篇3: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引(2005试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指引(20**试行)

  为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促进行业正常发展,真正达到服务业主的目的,根据国家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制定本指引。该指引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通过,于20**年1月1日起试行。

  一、总则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标事宜指引

  (一)招标人资格

  1、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须经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招标的决议并提供证明资料;

  2、招标人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应取得《关于×××(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3、招标人委托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须具备以上条件。

  (二)招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方式)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邀标方式,下同)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备案:

  1、属建设单位前期招标的:《关于×××(项目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属业主委员会招标的:《经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招标的决议》。

  2、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招标小组人员情况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招标

  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2、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3、招标人应草拟的有关文件:《招投标工作方案》、《投标须知》、《评标标准》、《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评标邀请函》等。

  4、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经区国土房管局进行招标备案后,应将拟订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招标书》在住宅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15日,征求业主意见。

  5、招标人应在评标前一天,向物业所在区国土房管局索取物业管理专家库人员名单,随机抽取占评标小组2/3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并向其发出《评标邀请函》。

  三、投标事宜指引

  (一)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二)投标

  1、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4、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四、开标、评标、中标事宜指引

  (一)开标现场要求

  招标人组织召开评标会,应知会区国土房管局或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

  (二)开标

  1、招标人在评标会上将《标书》交由招标人、投标人代表检查文件的密封情况后,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三)评标

  1、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活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活动不得与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和宴请等;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向外界透露参与工作项目的商业秘密及招投标等情况。

  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做出否决评审意见,并通知招标人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表述不明确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否则应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6、评标活动结束后,参加评标的物业管理专家应在30天内将参加评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报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备案。

  (四)中标

  1、招标人将评标分值进行统计,并确认及宣布前三名中标单位。

  2、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应将中标结果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向业主张贴公布。

  4、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中标之日起15日内,将中标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物业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备案。

  五、监督及处罚

  1、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招投标管理中心反映,或报送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处理。

  2、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物业管理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有关违规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处理。

篇4:宾馆入职指引

  宾馆入职指引

  第一条:应聘人员必须在宾馆指定到新都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第二条:新录用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宾馆报到,并提供二代有效身份证,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第三条:按表设要求如实填写《宾馆员工登记表》。个人信息、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的,宾馆有权立即解除用工关系。

  员工个人信息、资料如有更改或补充时,请及时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请表》,交宾馆人事部。

  第四条:领取工号牌证、服装、《员工手册》等相关资料,填写《员工手册》签收单。新员工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员工手册》,全面了解宾馆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员工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等。

  第五条:与录用部门经理(主管)见面,接受安全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由宾馆安排脱产培训的员工,应与宾馆签订《培训协议》,明确服务期。

  第六条:新录用员工实习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1-6)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按对应岗位最低级别工资发给基础工资,基础工资=岗位级别工资*基础工资比例。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年终奖)。

  试用期内宾馆对员工的表现,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开合。

  第七条:试用期满,员工须填报《员工转正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分管副总、宾馆人事部等部门考核,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对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宾馆不予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按《宾馆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的规定,确定岗位定级工资。

  第八条:宾馆依照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的原则宾馆与员工应当履行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员工离职应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移交属于宾馆的资料、用具、工作服、工号牌等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经主管签字同意,方可正式离职。员工擅自离职给宾馆资料、财产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折价予以赔偿,宾馆有权从离职员工的工资中扣还。

篇5:物业服务市场调查工作指引

  物业服务市场调查工作指引

  1.适用范围

  1.1本指引主要适用于物业分公司(筹备处)在项目规划阶段开展的市场调查工作,为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提供必需的数据和信息。

  1.2对正常运营项目,物业分公司为确切比较、评价本公司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可参照本指引规定执行。

  1.3对外承接物业项目过程中,为保证投标的取得预期成果,物业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投标书前可参照本指引规定开展市场调查工作。

  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的组织

  2.1在项目规划阶段,物业筹建处(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服务市场调查小组,拟订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不限于):

  a) 调查的目的;

  b) 调查的方法;

  c) 调查的区域;

  d) 参加调查的人员;

  e) 调查的期限;

  f) 调查所需的费用。

  2.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计划经项目所在公司批准后,物业筹建处(物业分公司)组织实施。

  3.物业服务市场调查的内容

  3.1法律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当地现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b) 当地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

  c) 当地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定;

  d) 当地用工政策与规定。

  3.2经济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当地的经济结构;

  b) 人口及其就业状况;

  c) 教学设施布局;

  d) 基础设施情况;

  e) 地区内的重点开发区域;

  f) 城建规划;

  g) 居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

  h) 当地的用工成本;

  i) 物业服务市场营销渠道情况;

  j)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因素的调查。

  3.3社区环境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社区繁荣程度;

  b) 购物条件;

  c) 文化氛围;

  d) 居民素质;

  e) 交通和教育的便利程度;

  f) 安全保障程度;

  g) 环卫;

  h) 绿化、空气和水质及景观等。

  3.4市场竞争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当地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b)竞争对手的管理规模、经济实力;

  c)竞争对手的管理方式;

  d)竞争对手物业管理费的定价;

  e)SWOT分析。

  4.编制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

  4.1调查小组对物业服务市场的信息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本地物业行业概况、当地的法规和政策;

  b)本地物业管理市场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分析;

  c)物业管理支持资源的调查分析(如社会化分包水平,物业人力资源调查、资薪水平);

  d)主要竞争对手(相似楼盘)的物业管理情况分析(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服务模式、服务状况);

  4.2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报告作为项目物业管理方案的编制依据,在物业管理方案报批中应连同物业市场调查报告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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