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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植租赁公司服务标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6-17

  绿植租赁公司服务标准

  服务理念:

  引绿入室、优化环境、返朴归真、美化生活

  服务项目:

  1.日常租摆

  2.喜庆租摆

  3.会场租摆 酒店租摆, 办公室租摆

  服务内容:

  1.出租盆花、盆景、观叶植物,提供托盘、托盆服务。

  2.负责运输,送货上门;租摆到位,定期养护。

  3.及时更换一次,保证观赏效果。

  4.承揽居民小区、市民广场草坪绿化工程。

  5. 可根据用户要求,进行特殊设计和布置。

  植物租摆服务细则:

  1.植物造形美观,摆放合理,叶色自然。

  2.清洁卫生,叶面无尘土,无枯枝落叶,无病虫害,盆土无异味。

  3.及时更换不符合租摆标准的植物。

  4.养护人员应认真负责按植物需要适时进行护理工作,遵守甲方规章 制度不得防碍甲方的正常工作与经营。

  5.定期进行质量服务检查征求甲方意见,及时解决出现问题。

  服务对象:

  面向公司、商场、写字楼、商务中心、娱乐中心等。

  服务流程:

  1、客户明确需求

  2、市场人员上门取景

  3、专业设计师出景观设计方案,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为您节约成本

  4、每周2~3次定期上门对植物进行养护,其工作为:浇水、修剪、擦叶、病虫防治

  5、每隔二个月对植物进行更改布局,给客户焕然一新的感觉。

  6、积极跟踪回访,了解客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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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冶市关于发布居民住宅小区对社会车辆开放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居民住宅小区对社会车辆开放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市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51号)文件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秩序和收费行为,经对我市部分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情况调查,现将市区居民住宅小区对社会机动车开放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发布如下:

  一、收费范围

  各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

  二、建议指导标准

  车型 最高标准(24小时及以内)

  摩托车 3元/车

  小型车 10元/车

  大型车 15元/车

  1、停放时间不足0.5小时(含)的,免收停车费。

  2、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可按停放时间或停放次数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大小车型界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应免收停车费。

  四、居民小区业主停车收费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五、各执收单位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物价部门的监督。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年4月25日

篇3: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调整通知

  关于调整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靖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并就该通知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调整后的靖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至七级)标准见附件一,调整后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二、此次调整的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价(含电梯使用费),对无电梯的普通住宅,其收费标准每级相应降低0.15元/平方米•月。

  三、该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定价基本依据(成本核算资料等),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并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

  四、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但是,所选择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内容必须与该通知的等级内容完全一致,其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可参照本通知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开发商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先确定该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内容,招投标时对应的等级服务收费标准不得突破本通知收费标准的规定。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不高于中标价的收费标准与住户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六、业主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未入住且未使用的房屋(含已装修的成品房),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确认后,按70%的优惠价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期限最长为24个月。毛坯房自业主装修之日起视同入住。

  七、物业服务企业应每年11月底前向市住建、价格部门报备下年度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收费等级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报备的,不得收费。

  八、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九、新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调整后,其住宅小区车辆停放费、公共能耗收费以及其他服务收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不得降低等级标准,不得减少服务内容,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反相关合同规定。市住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原来按照老标准实行一级、二级、三级等级标准服务的,现对应按新的四级、三级、二级等级服务标准执行,其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不变,待实施一年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市住建和物价部门予以考核,按本通知的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予以重新核定。原靖江市物价局、住建局《关于明确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靖价〔20**〕4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靖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一至七级)标准物业服务标准.rar

  附件二: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靖江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备案表

篇4:关于调整杭州市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7)

  杭州市关于调整杭州市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价服〔20**〕14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5号)和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价服〔20**〕68号)有关规定,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调整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除外)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有电梯住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甲级2.20元,乙级1.70元,丙级1.25元,丁级0.95元;无电梯住宅甲级1.80元,乙级1.30元,丙级0.95元,丁级0.75元。

  二、具体收费标准可在25%幅度内确定;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能耗费。能耗费可以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按包干列支,也可以按实向业主另行分摊。

  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丙级收费标准。

  四、其他相关物业服务的政策仍按《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价服〔20**〕68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年5月1日起实施。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年2月15日

篇5:秦皇岛市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秦皇岛市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从4月29日起,对涉及千家万户的“物业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共分为五个星级标准,这是我市自20**年来再次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规范化调整。

  4月29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暨理顺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规范。

  《通知》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五星级2.20元/平方米/月,四星级1.30元/平方米/月,三星级1.10元/平方米/月,二星级0.80元/平方米/月,一星级0.60元/平方米/月,星级外0.30元/平方米/月。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同时,电梯电费和二次供水的电费按实际发生额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同楼层或不同面积应有明显区别,其中,费用最高的用户不超过0.35元/平米/月。同时还要求核定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清运装修垃圾费用最高限价4.00元/平方米,出入卡(证)工本费最高限价20.00元/张(前三张免费)。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80%交纳(以上均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楼道(包括上、下房和车库的楼道)电费包含在基础物业费标准内,不得另行收取。此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运营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正式标准。

  此外,《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定价性质。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各星级物业服务标准和各住宅区星级服务级别由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和核准。住宅区星级服务等级确定后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执行相对应的星级服务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价格和房管部门制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业内人士王成表示,长期以来,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的一直是20**年制定的标准。由于时间跨度长,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通知》的出台是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新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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