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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住宅区物业管理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9-03

  新加坡住宅区物业管理

  新加坡公共住宅建设和管理的主管机关是国家住宅发展局,该局下设36个区办事处,每个办事处一般管理2至3个住宅小区,约有1万至1.5万户居民。各区办事处通常设立财务组、市场组、园艺组、清洁组、维护组和文书组等业务小组。

  区办事处管理住宅小区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中心的租赁管理;出租住宅的租金缴纳和售房期款的收取;公共场所的出租服务和管理;小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园艺及绿化管理。除了这些以外,区办事处还负责介绍居民劳动就业、配合保安部门搞好治安工作等。

  一、 住宅区公共住宅的转售规定

  在新加坡,政府建造的公共住宅80%是出售给私人,房主可以转手售给他人。政府为此制定了公共住宅的转售规定:

  1、房主购买住房后必须住满5年以上才能将房屋出售;

  2、出售住房后原房主租住私房的,两年半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政府的公共住宅;

  3、出售住房后原房主又购买私房居住,必须在该私房出售两年半后才能第二次申请购买政府的公共住宅;

  4、出售住房时申请购买新房的,除了必须在原住房内住满5年,还必须保证在拟购新房内居住5年以上。

  二、 对出售、出租的公共住宅内装修的管理规定

  在新加坡,政府出售的公共住宅,室内一般不装修。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要求自行装修,但必须在领到房屋钥匙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且此后3年内不得再进行第二次装修。装修住宅必须向住宅发展局申请准许证,并由领有住宅发展局施工执照的承包商负责施工,装修工程完毕后由办事处进行检查验证,并向办事处缴纳一笔装修材料搬运费和废物处理费。

  为了保证安全,政府部门对装修住宅时安装或改装电线及电源开关等项目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必须符合电气操作规范和电器设备使用安全标准。此外还规定了不准装修或改装的一些项目,如不准改变住宅的主体结构;厨房和卫生间的磨石地板和墙壁瓷砖在头3年内不准更换;不准改变窗户外型;阳台上不准安装窗户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持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和外观统一性。

  三、 住宅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提供的服务

  新加坡国家住宅发展局规定了住宅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应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住宅楼的维修。区办事处每5年对整幢楼房的外墙、公共走廊、楼梯、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一次维修。

  2、电梯的保养和维修。所有住宅楼的电梯均由区办事处进行例行检查和维修。一旦电梯发生故障,乘客只要按动报警装置,5分钟内电梯救援组人员就会赶到现场。

  3、水电卫生设备的维修服务。谁家的此类设备出了故障和问题,只要给区办事处打个电话,办事处的维修人员便会及时前来进行修理。

  4、住宅楼下空间的管理。住宅楼的底层是敞开的空间,它平常作为居民们的休闲活动场所。遇到居民需要举行结婚、生日和其他庆祝活动时,可以租用,但必须向区办事处申请准用证。

  5、停车场的管理。凡是拥有车辆的住房,必须向区办事处申请“停车位”,每户只允许申请一个停车位。公共住宅的房主和租户可以优先获得停车位。

  6、住宅区垃圾的管理。住宅区各户都设有垃圾槽,要求将垃圾装在塑料袋内再投入槽中,以确保卫生。

  7、提供聚会场所。区办事处的办公楼内都设有为居民服务的活动场所,可以举行社交*,结婚或生日宴会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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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观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观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市江津西路7号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西路288号投资广场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的下述物业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过充分讨论和友好磋商,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天发观邸”住宅小区、天发花园,(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普通多层、多层复式住宅、低层住宅及商业用房

  座落位置:____西路以南、武德路以西(详见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约697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5168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

  总户数:502户

  总幢数:29幢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含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给排水管道,供电、供气、电信、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线路,消防设施,路灯照明,沟,渠,池,井,露天停车位,建筑小品,标识,宣传牌,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小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等。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和教育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上述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卫生消杀,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果壳箱的保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治安及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内车辆停放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 。

  第十二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本物业社区文化娱乐活动。每年大型活动不少于1次、小型活动不少于5次。

  第十四条 负责向本物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见附件《荆州 “天发观邸”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并收取费用 (详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

  第十五条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提供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本物业生活垃圾的归集由乙方负责,清运由乙方负责与环卫部门签订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的清运协议。

  2、本物业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及电费由乙方牵头与路灯管理部门处理,费用已含在物业管理费中。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两部分。首期从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9月30日。次期从20**年10月1日至20**年9月30日止,如果这期间本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新的物业管理公司接管本物业,则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代表业主负责制定临时公约,并配合乙方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签订,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承诺指标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按照甲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的房屋、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正常使用。保修期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

  6、在房屋竣工交付时配置不低于商品房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用房,供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无偿使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小区竣工验收时移交乙方;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遗留问题:

  (1)、 对于综合验收、接管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 ;

  (2)、 不将未缴纳的有关水、电、气、通讯、通信增容等配套费用遗留给乙方处理。

  10、协助乙方做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专业单位对本物业管理的相关协调工作;

  11、不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使用功能 。

  12、 在小区内配置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并按民用水电标准收费的水、电源,便于乙方对本物业卫生、清洁及绿化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生效起七日内将驻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负责人***及有从业资格的其他员工名册、组织架构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物业管理负责人在合同期内发生变更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并派专人在甲方售楼处负责与业主签订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等相关文件;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和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限期整改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小区保安必须由乙方自理),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本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保修期外,经甲乙双方议定并报荆州市房产管理局批准,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费用在本物业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通过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与其书面约定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检查监督;

  7、负责编制并报甲方审定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8、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规范标准、细致入微的保姆式人性化物业管理服务;

  10、不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设施,须事先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固定资产、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公共维修基金的结余部分款项;

  1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有权依法对逾期或拒不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加收滞纳金或依法提起诉讼;

  14、本合同期内,本物业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应由乙方牵头并配合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业主委员会筹备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统一向各业主分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保证向本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荆州“观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支付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人员工资构成。本协议前期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仅含四名保安工资及服装费,支付的金额与方式为:四名保安工资按月结清;四名保安服装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1、本物业的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暂定为:普通住宅0.30 元/平方米、复式住宅0.5元/平方米,低层联排住宅0.8元/平方米,商业用房1.00元/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经当地物价部门及房管部门批准后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乙方与荆州市物价部门及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协调,使物业管理服务费达到上述收费标准。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上述收费标准的50%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含交房时甲方最多不超过150套未售出房屋)。

  3、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根据按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4、露天车位:各类小轿车、小型汽车、小三卡、边三轮、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管理费用标准按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临时停车:各类轿车、小型汽车、2.5吨货车以下按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2.5吨以上汽车、客车、卡车不得进入小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收费;

  6、特约服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向当事人按事先约定价格收取费用。

  7、装璜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按当地房管局及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由甲方在本物业交付时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清,用于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乙方使用时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附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包括声誉在内的利益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契约或未经对方同意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如下:

  1、甲方除履行本合同所列的权利和义务外,其余及以后所有涉及物业管理的事项(包括本合同乙方的经营盈亏),在本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涉。

  2、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由此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3、本合同期内,凡有涉及甲方责任的问题发生时,乙方可以先采取临时措施应急反应,并将相关情况立即通报甲方处理。乙方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乙方驻荆州的分公司负责执行,乙方对其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部直接的法律责任。在本合同托管期限内,先生为乙方常驻荆州分公司的主管负责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本物业的所有业务联系,并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如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动,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具体原因。

  第二十九条 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作为本物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有权对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房屋交付使用之前15日,根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本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并且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满意度良好,可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优先续订本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十六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向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可自行终止,甲乙 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报荆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后生效。

  附件:《荆州 “观邸”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与《物业管理条例》试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与《物业管理条例》试题

  一、单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国务院()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建设部 B、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行政主管部门

  2、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

  A、1/3 B、2/3 C、1/2 D、3/4

  3、经()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A、10% B、20% C、30% D、40%

  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15日 B、30日 C、一周 D、二个月

  5、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现与()起施行。

  A、20**年2月1日 B、20**年9月1日 C、20**年5月28日 D、2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 )开始施行。

  A、20**年5月1日 B、20**年9月1日 C、20**年5月28日 D、20**年9月1日

  7、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应当按照( )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A、自定标准 B、不破坏结构的标准 C、防水标准

  8、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的罚款。

  B、3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 B、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9、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A、50% B、60% C、70% D、80%

  10、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A、1/2B、1/3C、2/3D、1/4

  二、多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国家提倡业主通过()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A、合理 B、公平 C、公正 D、公开。

  2、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A、新技术 B、新方法 C、新思想

  3、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A、物业共用部位 B、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C 、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A、物业管理事项 B、服务质量、服务费用 C、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D、物业管理用房

  5、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资料下面有()。

  A、竣工总平面图 B、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C、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D、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允许施工的时间 B、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C、违约责任 D、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7、下面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的行为()

  A、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B、卫生间做防水处理 C、拆改供暖管道 D、改变住宅外立面

  8、下列申报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A、房屋所有权证 B、申请人身份证件 C、装饰装修方案 D、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下列装修企业不得承接住宅装修业务有是()

  A、没有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 B、没有《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 C、没有办理装修申请的单位

  10、住宅使用人系()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A、私房的承租人 B、借用人 C、代管人 D、单位自管房

  三、判断改错题(4分/题共40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权向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但无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可不定期召开。()

  4、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5、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6、《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房屋内的设施进行查验。()

  7、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公安部门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8、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为4‰()

  10、前款所称的已交付使用,是指物业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

篇4:《物业管理实物》读后感:做好住宅小区现场管理

  《物业管理实物》读后感:做好住宅小区现场管理

  本人通过两年的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和学习,和近期阅读了一本《物业管理实物》从中得到很多启示并深刻的认识到,服务处的现场管理是物业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产品”只有满足“客户”需求才能赢得市场。物业公司必须针对业主小区现场管理服务的需求,让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小区现场管理服务,持续满足业主的需求。对如何做住宅现场管理做以下分析。

  一、现场服务处主任必须逐步打造一支具有务实、整合、控制、遵从和协作精神的管理服务团队,使管理人员能够贴近现场、贴近业主、贴近员工。

  二、正确分析现实中,住宅小区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反复发生的原因,基本分为两块:

  1、管理人员服从标准的意识淡薄,使已有的管理制度失去制约作用,导致解决过的问题又反复发生;

  2、不排除小区部分住户(业主、租户)、装修工人的素质确实较低,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反复发生。

  针对以上两块主要问题采取以下方式:

  1、“五按五干五检查”,即按程序、按路线、按标准、按时间、按协作指令;干什么、怎么干、什么时间干、按什么流程干、干到什么程度;由谁来检查、什么时间检查、检查什么内容、检查的标准是什么、检查的结果由谁来落实。

  2、狠抓基础管理,持续满足业主的基本需求,将例行工作做好,用常规的制度来解决经常出现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还必须克服管理人员骄傲自满的情绪,不断提出新的奋斗目标,不断增加前进的动力,需要通过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来抓标准的执行。

  三、做好小区内每一件事情,要坚决树立一种对一件事一抓到底的韧劲,一件事从头到尾抓出一个模式来,再把这个模式推广。

  四、建立优良的内部工作流程,增加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力争工作不走弯路,尽量减少解决问题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四点是本人对现场管理的认识,并会逐步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我相信只要将以上五点认真落实到实处,用积极向上的服务意识,对待业主和使用人,坚持“服务质量是物业管理企业的生命线”为第一宗旨,定能将星海云顶花园管理好、服务好。

篇5: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及建议

  物业管理是随着国家房地产业,尤其是住宅产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当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后,人们就更关注生活的质量,关注居住环境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尽可能使住宅小区整洁,环境优雅,生活便利,安全不受侵害。根据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实行物业管理制度,而旧小区却在推行物业管理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民观念需转变

  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还存在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观念,习惯了由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或房管所管房的模式,认为实行物业管理就是想多收钱,如果实施物业管理需要收费,也应该由单位交,住房消费意识淡薄。

  二、硬件条件相对落后

  旧小区在建设之初主要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小区的规划方案比较简单。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硬件设施主要有以下一些不足:包括绿化面积较小、机动车停车位缺少、体育健身设施和文化活动空间较小等等。

  三、产权形式多样

  旧小区普遍存在住房产权形式多样的特点。住房产权形式有全产权商品房,房改售房,回迁房,农转居的承租房,居民承租房。住房的产权人多样,有居民个人、房管局、单位产权人(包括中央单位、市属单位、区属单位)、公共设施产权人(如各市政设施部门、邮局、银行、区属商业单位所有的房产)、托管房、二手房产权人等。

  四、存在多头物业管理的现象

  产权形式的多样化,使小区形成多家物业管理单位同时对小区不同物业进行管理的局面。主要有:"单位自管房"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局直管公房"物业管理公司,社区管理单位,居委会,市政设施单位,商业网点单位等。

  五、对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的资金缺口较大

  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必须对小区的基础设施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如小区进行封闭、绿化美化、道路修整等。根据改造项目的多少和改造等级的不同,资金量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从哪里来,是困扰实施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六、物业管理收费困难

  已经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小区,甚至物业管理水平比较好的小区,也存在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的问题。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经物价部门核准,目前最低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15元,普通小区全年收费总额为120元。尽管是如此低廉的费用,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只能收到30%左右。

  七、管委会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小区一般都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但受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拥有较大面积房屋产权的产权人,但产权单位怕要求出资整治小区环境或承担其他经济责任,就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已经参加到业主委员会的个人,甚至要求退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越权行为或不能充分履行相关职责。

  八、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存在矛盾

  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在对小区物业实施管理的问题上存在矛盾。有的社区委员会以赢利为目的,与物业管理企业争夺物业管理项目,把政府补贴给物业管理单位的专项资金承担过来,进行有关物业的专项管理。有的社区委员会出租小区经营用房,开早市、菜摊、饭馆、理发店等,对小区内绿化、卫生、保安造成一些影响。

  针对当前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加强物业管理的立法工作

  当前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纠纷,涉及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而物业管理立法工作的滞后,使得很多纠纷无法解决,或造成一些潜在的矛盾和纠纷,建议有关方面应加快物业管理立法工作,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消除争议,特别是对房改房物业管理规范的立法工作要重点研究。

  二、逐步加大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的投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城市的管理者是各级政府,政府树立经营城市的概念,使城市的资产增值,并应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拿出专项资金,逐年逐步地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为实施物业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

  2、住宅的实际使用人,是居住环境改善的最大受益者,也应该出资改善居住环境。在改造旧小区中,可以尝试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由居民参与设计、参与投资、参与建设的公众参与方式。

  3、产权单位是住宅的产权人,在目前房改政策下,产权单位也要对旧小区的改造进行相应的投资。至于政府、产权人单位、居民三方投资的比例,可以根据每个小区的不同情况,进行测算,决定投资量,尤其是居民的投资,不能超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划

  针对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旧小区,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制定改造计划,扩大实施物业管理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旧小区推行物业管理的困难,针对每个小区存在的问题,逐步推进和实施物业管理,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

  四、深化房改政策,在工资中增加物业消费部分

  房改优惠售房实现了住房分配的货币化,是住房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但房改售房与

  物业管理衔接的还不够,特别是对物业管理费用在政策上考虑不够,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职工工资中应增加物业消费部分,将财政拨款暗补改为明补。对无力发放物业管理补贴的单位和无业、失业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配套执行。

  五、建立房屋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契约关系

  商品房在买房之时,买房人和卖房人就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但在签订房改售房合同或危改回迁房合同时,双方对物业管理事项没有任何约定,导致买房人或承租人对物业管理不承担任何义务和权利。建议在旧小区制订物业管理合同,通过使用人或产权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建立物业管理的委托关系,约束双方的利益关系,改变居民普遍存在的"你搞物业是你愿意,跟我没关系"的观念。

  六、加强实施物业管理的正面宣传

  一是要物业管理公司树立努力为业主服务的认识,这样才能从企业内部产生提高服务水平的内在动力。二是要引导物业管理公司提高服务水平,总结已有的成功经验,向其他物业企业宣传。三是要宣传业主对房屋产权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加业主的自觉维权意识。四是要增加物业服务内容透明度的宣传,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都要在小区内的布告栏内张贴或以其他方式让业主知道。五是加强物业收费的宣传工作,该交费的产权单位都要交纳物业管理费,包括小区内的学校、商业设施等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产权单位。

  七、处理好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物业管理是一种企业行为,而社区管理则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不可替代,但又互相配合,在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中是密切联系、互相依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与社区委员会、派出所等明确分工,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承担本应由政府部门负担的工作,基层政府部门也不能因为有些管理工作有利可图,就运用行政权利,自行进行管理。

  八、确立物业管理公司是对小区物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唯一性,改变多头管理的局面应该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是小区物业唯一的管理企业,一个小区应尽量安排一个物业管理公司。

  为实现现代新区、文化大区、经济强区、全国名区的建邺目标,建邺人在加快新城建设的同时,对新城区实施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造,目前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及物业管理试点工作正全面展开,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整洁、方便、美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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