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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5-09-24

  物业公司现金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现金管理的操作程序,确保现金收、支、存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现金的管理。

  3.0职责

  3.1出纳员负责现金收取、支付及库存保管。

  3.2财务部会计负责现金的核算工作。

  3.3财务部经理负责现金管理、核算工作的监督。

  4.0工作要点

  4.1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4.1.1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必须分别设置。经管现金收支的人员,不能够登记会计记录;登记会计记录的人员,不能够经管现金。

  4.1.2现金收入业务和现金支出业务必须分开处理。所有收入全部及时人账,支出应当有有效的核准手续。所有收到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存银行;所有支出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的应当使用支票。

  4.1.3库存现金应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严禁以“白条”抵库或挪用现金。如发现长短款,财务部经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工作制度》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4.2现金收入管理

  4.2.1现金收入的范围:

  a)公司向住户收缴的管理服务费用;

  b)公司为住户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费;

  c)公司为住户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费;

  d)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按金;

  e)公司按规定向各施工单位、经营单位及个人收取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作业指导书

  f)公司内所有废品及其他杂物、用品出售、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

  g)其他经营收入。

  4.2.2出纳员在收取现金时应详细、如实的填制收款凭据,并且在原始凭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4.2.3出纳员应在每日下午4时30分取,将当日所收现金填制《现金缴款单》并送存开户银行。

  4.2.4财务部会计根据《现金缴款单》核对无误后,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如经核对存右疑问,应会同出纳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财务部经理。

  4.3现金支付管理

  4.3.1现金支付的范围:

  a)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金等;

  b)向职工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加退职金、离退休金、抚恤金等;

  c)对城乡居民个人或不能转账支付的集体劳动报酬;

  d)向城乡居民个人采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e)支付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f)支付转账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物资;

  g)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4.3.2现金支付的程序:

  a)财务部经理在付款前必须审核有关原始凭据,符合手续(详见《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的由出纳员支付现金;如不符合手续,出纳员应拒绝支付现金;

  b)公司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借款时,应先向财务部经理提交申请报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然后到出纳处领取现金;

  c)员工因私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归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另行处理;如逾期不,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严重的还将收取滞纳金;

  d)出纳在款项付讫后,应在付款凭单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及时送财务部会计进行查验、登账;

  e)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中支付,也可以向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f)如特殊原因必须从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的,应由财务部经理事先报经开户银行批准。

  4.4库存现金的保留

  4.4.1财务部应严格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没有核定限额的,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2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应及时解送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时,应及时向银行提取。

  4.4.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列明用途,经财务部经理加盖财务印鉴后到银行办理现金提取手续。

  4.4.4出纳员应根据当天的收支逐笔登记入电脑。

  4.4.5每天下班前出纳员应检查实际库存与现金日记帐的余额是否相符,如经检查无误,将库存现金安全的存放在保险箱内;如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经理进行相关的处理。

  4.4.6出纳员在每次离岗前必须仔细检查保险箱密码、门锁的关闭情况,并将保险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5所有现金收取、支付、存放的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会计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后,在会计凭证里长期保存。

  4.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7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7.1《现金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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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物业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1.0目的

  对物资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价格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对服务所需的原材料采购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各相关部门协助),负责按要求组织对供应采购物资及承包合同的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对供方的供货、服务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执行采购作业。

  3.2各部门或机构负责提供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物品验收依据、准则或标准。技术部或使用部门、机构负责采购物品的检验或验证,协助核定分类物品及有关费用支出的价格。行政组织各使用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对分类物品供应的评价。

  3.3财务部负责从资金上保证审批后项目的实施。

  3.4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合格供方名录,并上报总经理批准。

  3.5使用物品的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检测。

  4.0定义

  4.1采购物资分类,根据对服务质量影响程度分为:

  4.1.1A类: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零星采购。

  4.1.2B类: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4.1.3C类: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4.1.4D类:紧急物品采购。

  4.1.5E类:所有经常性采购的物品。

  4.2供方:提供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示例:制造商、批发商、产品的零售商或商贩、服务或信息的提供方。

  注1:供方可以是组织内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称为“承包方”。

  5.0工作程序

  5.1物资采购的审批

  5.1.1审批要填写《用款/采购计划》,由部门经理确认,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5.1.2E类物品采购需专题报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D类物品由行政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招标,工作程序参照RGPM-7.2.1-B-01执行;C类物品采购由需求部门根据年度费用预算提出采购计划;B类物品采购需专题报告交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货比三家,必要时签订合同,结果报财务总监、董事长批准;A类物品采购参照B类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

  5.1.3《用款/采购计划》应清楚写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申请购买时间、用途、质量要求等。

  5.2采购实施

  5.2.1行政部负责实施采购,各相关部门协助。对于重要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

  5.2.2采购前采购员必须对《用款/采购计划》核实,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的。

  5.3采购物资的验证方式

  5.3.1对采购的物资可以有如下几种验证方式:

  a)由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货验证;

  b)由本公司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

  5.3.2行政部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5.3.3验证活动可包括:检验或试验、外观检查、试用、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在相应的检验规程中规定不同的验证方式。

  5.4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表达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5.4.1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

  5.4.2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5.4.3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4.4其他要求,如价格、数量、交付、人员等。

  5.5公司的采购文件

  文件包括:《用款/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采购合同》及附件等,由行政部保管。在与供方沟通前,原则上,应确认采购要求是,应由相应的发放部门负责人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进行审批。

  5.6对采购物资供方的评价

  5.6.1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a)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持续稳定的合格产品供货渠道;

  b)具有良好的供应物资业绩;

  c)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明(必要时);

  d)价格合理;

  e)服务良好。

  5.6.2行政部根据采购物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的质量、价格、履约率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方,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对同类的供货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以作比较。行政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供方物资的类别及其质量保证能力,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5.6.3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供方,应提供其质量证明文件和定期检查记录,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

  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本公司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c)本公司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服务能力等的检查记录;

  e)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5.6.4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对物资应经样品检验及小批量试用,证明合格才能供货。具体步骤如下:

  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使用部门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

  c)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

  e)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5.6.5零星采购物资供方,使用部门对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5.6.7对连续两次供应物资有严重不合格的物资供方,应取消其供方资格。

  5.7对合格供方的定期复评

  行政部每年对合格物资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填写《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60%,交货期评分占20%,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20%。评定总分低于60(或质量评分低于42),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管理者代表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连续第二次评分仍不合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6.0相关文件

  6.1《土建维修材料采购标准》RGPM-7.4.1–C-01-01

  7.0质量记录

  7.1《用款采购计划》RGPM–7.4.1–D-01-01

  7.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RGPM–7.4.1–D-01-02

  7.3《采购合同》RGPM–7.4.1–D-01-03

  7.4《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RGPM–7.4.1–D-01-04

  7.5《物资供方调查表》RGPM–7.4.1–D-01-05

  7.6《物资供方评定记录表》RGPM–7.4.1–D-01-06

  7.7《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RGPM–7.4.1–D-01-07

  7.8《物资供方评价档案》RGPM–7.4.1–D-01-08

篇3:物业公司银行存款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银行存款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银行存款管理,确保存、取款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3.0职责

  3.1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的存、取、结算及余额的核对工作。

  3.2财务部会计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

  3.3财务部经理负责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银行存款的基本原则

  4.1.1公司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及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4.1.2出纳员应按照开户银行规定保留库存现金,超过规定为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1.3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4.1.4出纳员应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4.2银行存款的结算

  a)公司如需使用支票结算往来业务时,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凭证或《银行支票借据》。借据内容包括:借支人、借支用途、票据金额等;

  b)财务部经理在接到《银行支票借据》或费用报销单后应认真审核,如有疑异应即时查明予以处理;如无疑异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c)《银行支票借据》或费用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d)借支人赁审核手续完整的《银行支票借据》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支票;

  e)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应使用蓝、黑墨水、墨汁或碳素墨水;

  f)出纳员填写现金支票时应详细填明单位或个人、用途、金额等;

  g)出纳员填写转帐支票时,除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或个人、用途、金额等,还必须在支票的左上角加画两条斜线;

  h)出纳员将填写完毕的支票交财务部经理加盖留存银行印鉴;

  i)加盖留存银行印鉴时,应将印盖在签发人签章处,不能盖在磁码打印带上;

  j)出纳员在交付支票时,应让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同时在支票借据上的票据号码栏内填写支票号码;

  k)出纳员收到外单位签发的支票时,50万元及以上的应在当日送银行办理进帐,50万元以下的支票至迟在次日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进帐;

  l)公司原则上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签发没有金额的空头支票时,应列明支票的限额;

  m)需要补充库存现金时,应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使用不画线支票;

  n)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时,应将当月应发的工资资料制单后,连同一张填制完整的支票交开户行即可;

  o)出纳员或经办人应妥善保管支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发票、支票、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4.3银行存款的清查

  4.3.1公司财务部出纳员应于每月31日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以便检查账目是否有遗漏。

  4.3.2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单如果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一般情况下,不符的原因有两个:

  a)记账错误、出纳员应认真检查银行日记账有无错记现象;

  b)未达账项:

  -公司已记增加,银行未记增加的款项;

  -公司已记减少,银行未记减少的款项;

  -银行已记增加,公司未记增加的款项;

  -银行已记减少,公司未记减少的款项。

  4.3.3出纳员在逐笔核对银行对账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3.4如果调节后的存款余额相同,说明双方账目无错误;如果余额有误,则说明账目发生错误,出纳员应及时汇报财务部经理查明原因子以更正。

  4.4银行存款资料的保管

  4.4.1财务部会计在月末将银行存款资料汇总编制凭证、登记账薄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4.2财务部经理对银行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无误后将其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5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6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6.1《银行余额调节表》

  4.6.2《银行支票借据》

篇4:物业公司费用报销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费用报销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控制。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项报销费用的控制。

  3.0职责

  3.1财务部经理负责报销单据的及时审核。

  3.2公司总经理负责报销费用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报销费用的填制要求

  4.1.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4.1.2将原始单据剪齐边角,正面朝上(与报销单据同向)粘贴在报销单的反面左边。

  4.1.3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如实填写报销单的各项内容,如:报销时间、报销人、费用摘要、单据张数等。

  4.1.4采购类经营费用,须凭有效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表)和发票到仓库办理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并将进仓单、直拔单附在报销单据的后面。

  4.1.5非采购类的行政、办公或其他费用,直接填制报销单据。

  4.1.6外出培训费凭《培训协议》办理报销手续。

  4.2报销单据的审核

  4.2.1费用报销单据由各部门负责人在部门主管栏内签字确认。

  4.2.2财务部经理应在收到报销单据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各项报销费用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凡符合报销标准的,审核人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审核日期后,由报销人交总经理审批。

  4.2.3经审核报销单据不符合费用开支标准或在有其他疑问,而报销人又无法提供总经理批准的报告时,审核人应退回报销单据。

  4.3费用的给付

  4.3.1报销人依据审批手续完整的报销单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名领取费用。

  4.3.2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下的报销费用,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用现金支付。

  4.3.3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报销费用,原则上由出纳员按照《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的可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以现金支付。

  4.3.4各费用发生前借支备用金的,由出纳员按照《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作冲减备用金处理。

  4.4费用报销单据的保管

  4.4.1费用报销单据由出纳按顺序编制付款凭证,送财务部会计汇总、记账。

  4.4.2所有报销的费用单据,由财务部加密长期保存。

  4.5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情况之一。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5.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5.3《备用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5:物业公司工资发放作业规程

  物业公司工资发放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2.0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工作

  3.0职责

  3.1行政人事部经理、质量控制主管负责每月员工考评及员工动态资料的编制。

  3.2财务部出纳员负责本部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分出纳负责管理处员工工资计算和《工资发放表》的编制。

  3.3财务部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工资发放表》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员工每月工资的计算

  4.1.1财务部负责每月8日发放上月1-30日的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春节除外)

  4.1.2公司人事部经理、管理处主任在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表及员工动态表送本部出纳,管理处分出纳。

  4.1.3出纳员每月4日前根据考勤表、员工动态表和员工工资的计算系数计算员工上月工资,并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

  4.1.4员工工资的计算工式:

  员工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医药补贴+差旅费补贴)*当月出勤天数/当月全勤天数

  4.1.5出纳员必须在编制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的制表人栏签署姓名及日期并于每月5日前报财务部经理审核。

  4.1.6财务部经理应在每月6日前审核《员工工资发放表》。如有疑问,应及时查清并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财务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后于7日前报总经理审批。

  4.1.7总经理原则在8日前将审批完毕的《员工工资发放表》交回财务部,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2年终奖金的计算

  4.2.1公司行政人事部在规定日期(具体日期由总经理决定)将总经理审批完毕的上年度《员工考评表》交财务部会计。

  4.2.2财务部会计根据当年可分配奖金总额并根据奖金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根据当年经营状况决定)及《员工考评表》计算出每个员工的年终奖金,并据此编制《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财务部会计应在编制完的《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的制表人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4.2.3财务部经理应严格审核《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如有疑问应立即查清,予以更正;如无疑问,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财务部经理应及时将《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表》报送总经理审批。

  4.2.5总经理在审批的同时应注明具体发放日期。

  4.2.6试用期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

  4.2.7奖金发放日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金。

  4.3工资、奖金的发放

  4.3.1银行代发的工资及奖金:

  a)出纳员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工资发放表》在每月8日前将员工工资表交公司开户银行发放;

  b)新人职的员工由出纳员根据人事部提供的员工个人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工资代发存折;

  c)新办的工资发放存折原则上在11日前由员工本人到出纳处签名领取;

  d)存折原则上禁止他人代领。如有特殊原因确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必须在领取时出具被代领人的书面委托书、代领人及被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由纳员将双方身份证复印后留存;

  e)员工可在每月11-15日到出纳处领取工资清单;

  f)员工的年终奖金由出纳在总经理批准的日期内送交公司开户银行代发。

  4.3.2现金发放的员工工资及奖金:

  a)工资年终奖金原则上应由银行统一代发,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代发手续的员工工资由出纳员按照(员工工资发放表)用现金发放;

  b)员工应在每月规定的工资发放日(或年终奖金发放日)到财务部出纳员处签名领取自己的工资(或年终奖金);

  c)员上在领取现金发放工资的同时可以领取工资单。

  4.4离职员工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4.4.1离职员工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员工离职表)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4.4.2出纳员根据《员工离职表》、依照员工工资计算公式在一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员工离职工资。

  4.4.3员工离职工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管理处员工由管理处主任)审批后生效。

  4.4.4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

  4.5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4.5.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单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4.5.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4.5.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5.4财务部经理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6.1《员工工资发放表》

  4.6.2《员工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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