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物业公司员工福利规定
1、发薪方式:
员工薪金每月发放一次,发薪时间每月8日,先做后发。
2、薪金调整
公司将视经营业绩状况及个人工作表现等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薪金。
3、视劳资双方用工关系,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付养老保险等有关费用。
4、更季视气温变化公司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用品。
5、年终视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为员工发放年终奖金。
6、公司为全体员工发放工作制服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7、视公司经营状况和工作安排组织员工进行旅游活动和身体健康检查。
采编:www.pmceo.cOm篇2: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基本福利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规定适合于全公司。
3.0术语
福利保障系统包含:基本保障(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假期(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以及员工关怀。
4.0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与实施员工的福利制度,确保员工享有福利的权利。
4.2各部门
审核统计上报本部门员工是否具有享受福利的权利。
5.0内容
5.1基本保障
属于公司正式员工的给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保险,在员工转正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财务部协助缴纳费用。
5.1.1要求新开户由公司统一缴纳
人力资源部要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5.1.2已开通养老保险账户需转入公司,但未转入
原则上,公司要求员工统一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将养老保险帐户转入本公司的,必须出具养老保险缴纳发票方可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应的养老保险缴纳报销手续。
5.1.3已开通养老保险账户需转入公司账户,由公司统一缴纳
人力资源部于每月十日前到劳动局缴纳当月保险,也可根据情况按季度缴纳保险,需要办理保险转移手续的员工请提前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保险转移函,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及时缴纳保险的,公司概不负责。
5.2假期
5.2.1公司员工可享受的法定节假日:新年(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清明节(4月4日);端午节(五月初五);中秋节(8月15日);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5.2.2年休假:
5.2.2.1凡在本公司工作累计满一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累计满十年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5.2.2.2年假需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当年年休假未休完的,未用年假不以薪金补偿;申请年休假需要提前一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以后,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假前需做好工作交代与交接;年休假可以在全年分拆使用;
5.2.2.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凡已享受探亲假、产假、婚假等长休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所有长假以套高原则,享受一种长假。
5.2.3婚假
5.2.3.1公司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有薪婚假;
5.2.3.2员工在公司通过试用期后可申请七天有薪婚假;
5.2.3.3申请婚假需要提前一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行政的副总审批后,方可休假;
5.2.3.4婚假前需做好工作的交代与交接;原则上婚假一次性使用,不分拆使用。
5.2.4丧假: 直系亲属丧事,可请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丧事,可请一天带薪丧假;
5.2.5产假
5.2.5.1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符合国家晚育规定,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岗位工资);
5.2.5.2女员工产假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不得续假,如申请续假,则不予继续发放基本工资。续假未得到批准而超假未到岗上班的,公司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辞退;
5.2.5.3妻子分娩的男员工,可享受三天陪产假;产假和陪产假一次性用完,不得分次使用。
5.2.6探亲假:
5.2.6.1公司外聘的中高层管理人才(限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上人员)与其配偶或父母不在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有三个月一次的探亲假,可以用累积休息日;
5.2.6.2按不高于火车硬卧标准予以报销补贴;
5.2.6.3请探亲假应提早一周办理请假手续;
5.2.6.4休假前需办理好工作交接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