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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奖惩实施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2-17

  1、 奖惩审批权限:

  (1) 物业公司本部:主任级以下由用人部门报行政人事部最终审批;主任级员工报分管领导、行政总监最终审批;经理助理级(含)以上以及财务部员工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2) 下属管理处:班组长级以下由用人部门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主任级及以下由行政人事部、分管领导、行政总监最终审批;安管主任/队长、经理助理级以上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3)单人次奖惩100元(含)以上的,须报行政总监最终审批。

  (4)严重过失或单人次奖惩超过200元(含)以上的,须报总经理最终审批。

  2、集体奖励或过失中的集体,指班组或部门,或者3人以上的员工团体。本细则中描述的公共财产,是指除公司和业户财产以外的非个人财产。

  3、关于严重违纪的第41-45条仅适应于财务人员;严重违纪中所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审判机关终审判决拘役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严重违纪中的“重大损害”是指:

  (1) 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0元及以上;

  (2) 公司被媒体曝光公众指责的;

  (3) 导致业主群体向公司或有关部门投诉;

  (4) 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的,部门工作明显受到影响;

  (5)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的;

  4、 上述行为中的“无效报销”指:

  (1) 越权审批的费用报销或付款;

  (2) 未通过“借款审批单”而是白条形式的借款;

  (3) 无报销人或收款人签收的报销单;

  (4) 使用虚假发票的报销单;

  (5) 对上述1-3项无效报销行为,当事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其所在部门/管理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第4项行为,当事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财务人员应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集体奖励应由部门申报,部门在申报之前应与行政人事部沟通,且不可向员工承诺奖励。因不符合奖励条件申报未被批准,造成员工情绪波动的,记部门负责人轻微违纪。

  6、被处分的员工若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或向上一级领导申诉,本部门经理或上一级组织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复审核实后,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反馈。

  7、上述行为中涉及责任及损失的程度判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8、员工奖惩通报的发布:物业公司本部主任(含)以上人员、管理处主任(含)以上人员的奖惩由行政人事部公布,其他员工的奖惩在100元以内(含)的奖励、轻微违纪由员工所在部门在本部门内部通知内公布,100元以上的奖励、一般违纪、严重违纪的由行政人事部公布。

  9、 本《细则》解释权归**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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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职工小区服务中心护卫部奖惩实施细则

  教职工小区服务中心护卫部奖惩实施细则

  1.0 目的

  客观公正地评价护卫部员工的素质和成绩,加强护卫部日常管理规范,提高护卫队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奖励先进、惩罚违章,激励护卫队员忠于职守、勇于奉献、努力工作的热情。

  2.0 适用范围

  公司护卫部全体队员

  3.0 奖惩的种类

  3.1 奖励:通报表扬、现金嘉奖、荣誉称号、奖励旅游、晋升工资、晋职、转岗等。

  3.2 惩罚:警告、严重警告、罚款、降级(薪)、解聘(辞退、解雇)。

  4.0 奖惩的程序

  4.1 班长具有对日常违纪惩罚的权利。

  4.2 护卫主管具有决定给予护卫队员奖励的建议权和惩罚的权利。

  4.3 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的纪律处罚由部门具体执行,但应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4.4 所有奖励项目均以书面形式上报服务中心经理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生效,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5.0 奖励

  5.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给予通报表扬、现金嘉奖、荣誉称号的奖励:

  5.1.1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成绩突出者。

  5.1.2工作勤奋踏实、积极主动、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无违章违纪,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

  5.1.3工作中主动发现事故苗头,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挽救事故成功,使公司和业主利益免受损失者。

  5.1.4密切联系业主,为业主做好事、助人为乐、受业主称赞者。

  5.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建议,对护卫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

  5.1.6抓获可疑人员和偷拿公司财物的违纪人员。

  5.1.7积极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抓获持刀抢劫、盗窃案犯和其它违法犯罪分子。

  5.1.8受到新闻媒体表彰,收到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等查证属实者。

  5.2在各种级别的竞赛、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现金奖励。

  5.2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者,经公司研究同意,可给予晋升工资、晋职、奖励外出旅游的奖励。

  6.0 惩罚

  6.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轻度过失,扣款20元。

  6.1.1上班(会议)迟到或早退,全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含)以上予以相关考核。

  6.1.2违反着装规定,配戴不齐全,仪容、仪表不整,影响公司形象。

  6.1.3工作时间在岗位上看书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嬉笑打闹、玩游戏、打手机及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6.1.4工作时间值勤姿态不符合要求,有蹲、趴、躺等现象。

  6.1.5上班时间扎堆聊天,窜岗等。

  6.1.6非公务私自将公司配发服装和其他装备带出小区。

  6.1.7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私自会客,或将亲朋好友带至岗上玩耍。

  6.1.8不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录,执勤中未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的。

  6.1.9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

  6.1.10小区内/岗位上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6.1.11利用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6.1.12本班次两个岗位同时犯有轻度过失,班长负管理责任,,处以扣款10元。

  6.1.13一月内连续累计达三次者处严重警告一次,两次严重警告建议予以辞退。

  6.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度过失一次,扣款50元。

  6.2.1无故不参加会议、训练、学习者。

  6.2.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换班、调休者。

  6.2.4拣拾物品据为己有不报者。

  6.2.5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宿舍留宿公司以外人员。

  6.2.6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动用公司物品或私自进入库房、办公室者。

  6.2.7不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和工作安排,随意顶撞拒绝上级。

  6.2.10本班次成员同时两人以上犯有重度过失,班长负有连带管理责任,扣款20元。

  6.3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严重过失,处以100元扣款。

  6.3.1被业主有效投诉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

  6.3.2值班期间岗上饮酒的。

  6.3.4工作失职或履行职责不当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

  6.3.5对业主或其他部门反映或投诉的事情不闻不问、不处理、不汇报。

  6.3.7 伪造虚假质量记录,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

  6.3.8 与业主或客户发生争吵、辱骂上级领导的。

  6.3.9 工作期间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3.10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

  6.3.11私自动用公司车辆,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

  6.3.12当班成员同时两人/岗以上犯有严重过失的,主管负管理责任,扣款50元。

  6.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较严重过失,予以降职或辞退处理。

  6.4.2 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不按要求给予处罚,包庇本班组成员过失行为,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的。

  6.4.1 态度粗暴、言语粗俗、打骂危害他人的。

  6.3.3 聚众赌博的。

  6.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私自收受他人财物的。

  6.4.4私自留宿异性的。

  6.4.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调动,煽动他人怠工、闹事的。

  6.4.6因失职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损失的。

  6.4.7故意损坏公共设备设施或公司财物的。

  6.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公司将坚决予以辞退。

  6.5.1恶意损毁公司声誉。

  6.5.2恶意抵毁他人名誉。

  6.5.3不服从上级管理,造谣惑众,挑拔是非,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蓄意破坏内部团结,

  6.5.4参与打架斗殴

  6.5.5侮辱、打骂、讥讽业主。

  6.5.6有吸毒、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

  6.5.7利用工作之便中饱私囊,损害公司利益。

  6.5.8擅自挪用公款。

  6.5.9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6.5.1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6.5.11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6.5.12从事第二职业。

  6.5.13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下属。

  6.5.14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

  6.6 对违纪者应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三天内必须给予相应处理,如情节复杂或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应报上级批准。

  6.7 处分决定采取当面、班前、会议或以书面形式宣布,相关处理文件存档。

篇3:关于物业公司考核奖惩挂勾实施办法

  关于物业公司考核奖惩挂勾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20**年工作计划要求,为了加强管理力度,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公司考核各物业管理中心项目总监,综合科室部门经理。

  2、各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对各业务部门经理考核规定。

  二、考核内容

  1、公司制订的质量体系文件执行情况(不包括内审、外审中开具的《不合格报告》);

  2、公司制定、修订发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3、《精品项目》评比实施结果;

  4、《专项奖励》评比结果;

  5、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工作计划执行结果;

  6、《客户评价工作》调查结果;

  7、任职目标完成情况;

  8、公司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考核标准

  1、一个月内本中心出现五项以上轻微不合格(或轻度违纪)或二项以上严重不合格(或重度违纪),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项目总监书面批评一次,并扣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10%,扣除项目季度奖金的10%。

  2、中心因服务质量出现业户重大投诉1次,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项目总监书面批评一次,并扣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10%,扣项目季度奖金的10%。

  3、一年内被总经理办公会三次书面批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业户重大投诉3次以上,对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项目总监降职或免职处分,情节严重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项目季度奖金的20%。

  4、月度工作计划、任职目标或公司布置的工作,未按期完成一项扣项目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5%,扣除项目奖金的5%。

  5、在季度《精品项目》评比活动中,被评为精品项目,按季度项目奖金的10%、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10%分别给予奖励;在年终《精品项目》评比中被评为公司年度精品项目,按年终项目奖金的20%、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20%分别给予奖励。

  6、全年经公司评审获得公司专项奖励的员工人次达项目总人数10%以上,年终项目奖金可增加10%。

  7、根据公司对各管理中心进行的客户满意率年度调查结果(餐饮行业按任职目标规定考核),客户评价达到满意率98%以上,项目奖金按10%、总监按当月岗职工资10%分别给予奖励;年度客户评价达到满意率在90%--98%以下,扣总监当月岗职工资的10%,扣除项目季度奖金的10%;年度客户评价达到满意率在90%以下,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项目总监降职或免职处分,并扣除项目季度奖金的20%。

  四、综合科室部门经理考核标准

  1、部门一个月内出现二项轻微不合格(或轻度违纪),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部门经理书面批评一次,并扣部门经理当月岗职工资的15%及部门季度奖金的10%。

  2、部门一个月内出现一项严重不合格(或重度违纪),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部门经理书面批评一次,并扣除部门经理当月岗职工资的20%及部门季度奖金的20%。

  3、一年内部门经理受到2次总经理办公会书面批评;因服务质量出现问题被业户(包括内部员工)投诉2次以上,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部门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直到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扣部门季度奖金的30%。

  4、月度工作计划、任职目标或公司布置的其它工作,未按期完成一项,扣部门经理当月岗职工资的5%,扣部门季度奖金的5%。

  5、全年被公司评为专项奖人次达部门员工总人数的50%以上,按部门年终奖金10%、部门经理当月岗职工资的10%分别给予奖励。

  6、年终被评为优秀部门的综合科室,按部门年终奖金的20%、部门经理当月岗职工资的20%分别给予奖励。

  五、本办法自二0**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人事劳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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