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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社区禁止高空抛物宣传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3-12-02

  物业社区禁止高空抛物宣传方案

  为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杜绝高空抛物现象,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宣传目标

  提高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高空抛物现象,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宣传主题

  禁止高空抛物,保障生命安全。

  三、宣传对象

  小区居民、物业工作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四、宣传时间

  宣传活动可持续进行,以下时间为重点宣传时段:

  1. 节假日前

  2. 风吹雨打等恶劣天气前后

  3. 居民装修高峰期

  4. 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后

  五、宣传方式

  1. 线下宣传

  a. 宣传栏、海报、横幅

  在小区出入口、楼道、电梯等显眼处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法律法规。

  b. 入户宣传

  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入户宣传,讲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提醒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c. 社区活动

  组织社区活动,如讲座、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提高居民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关注。

  d. 校园宣传

  与当地学校合作,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等形式,提高中小学生的防范意识。

  2. 线上宣传

  a. 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定期发布高空抛物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安全提示等信息,方便居民随时了解和学习。

  b. 网络视频、直播

  制作短视频、开展直播活动,以更直观、生动的方式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

  3. 媒体宣传

  与当地媒体合作,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关注度。

  六、宣传内容

  1. 高空抛物的危害

  a. 危害人身安全

  b. 危害公共秩序

  c. 危害财产安全

  2. 相关法律法规

  a. 刑法相关规定

  b.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c.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3. 真实案例分析

  分析典型高空抛物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居民的警惕性。

  4. 防范措施

  a. 业主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b. 物业加强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监控摄像头

  c.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七、执行与监控

  1. 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明确宣传时间、地点、方式及责任人。

  2. 定期评估宣传效果,如通过问卷调查、居民反馈等方式,了解居民对高空抛物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3. 根据宣传效果和居民需求,适时调整宣传策略和重点。

  八、预算与资金筹措

  1. 制定宣传预算,包括物料制作、活动费用、人员成本等。

  2. 寻求外部资金支持,如物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扩大宣传力度。

编辑:www.pmceo.Com

篇2:请业主配合交纳物业费的宣传知识

  请交物业费,谢谢您的配合!

  享受物业服务是您的权利,按时缴纳物业费是您的义务!

  那个承诺过完年就来交费的您,还没来

  那个答应发完工资就来交费的您,还没来

  那个“警告”管家不准再打电话发信息

  催费的您,还没来

  天气热了,社区热闹起来了

  园区的花开得逐渐茂盛

  可是,您还没有来......

  尊敬的各位业主:

  大家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的支持与理解,不知不觉已经是2022年8月,交纳物业费是种支持,不催是种信任,催是责任和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是种诚信。

  物业服务费不仅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服务开支的来源,更加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

  亲爱的业主们,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按时支付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亲爱的业主们,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按时支付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法 律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 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法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条 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予以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拒交物业费案例

  案例一

  法官堵被窝强制执行物业费,16人被司法拘留

  2005年10月30日,北京朝阳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6路前往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方式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

  据悉,被执行人均是长时间不交纳物业费,并在物业起诉、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仍不履行的业主。

  朝阳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汪冬介绍,共对12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4名妨碍公务人员处以15天司法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另有10名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合计1.7万元,其中7人由于拖欠时间过长而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二

  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拒缴物业费,法院是否支持?

  案情:王某买了一套房,后来以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及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关系服务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判决结果:物业公司胜诉。

  法院认定: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与王某之间是物业服务关系,而开发商与王某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如果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应该找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不能将对开发商的不满,转嫁到物业公司身上,并以此拒缴物业费。

  案例三

  业主因财物被盗拒缴物业费,法院是否支持?

  案情:一位业主被偷了辆摩托车,次年起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把这位业主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支付物业费3518元,并缴纳日千分之二滞纳金及1000元维权费用。

  判决结果:判决业主支付物业费,但无需交滞纳金和维权费。

  法院认定: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被偷的损失,这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本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的特殊抗辩不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所以法院认定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摩托车被盗一事业主可另案起诉。另外,虽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滞纳金及维权费用均做出了约定,但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相关的纠纷没处理所致,所以物业公司主张的滞纳金及维权费用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四

  业主因小区内存在较多违法建筑,以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为由拒缴物业费,法院是否支持?

  案情:张某起初是按时交物业费的。但后来小区里的阳光房越建越多,他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无果,就不交物业费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判决结果:物业公司胜诉。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有义务制止业主搭建违法建筑,并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但物业公司并无任何行政强制权,物业公司自己无法对违建拆除。所以只要物业公司对违建业主提出过制止要求,并及时上报行政部门,就已经尽到义务。业主不得以此拒缴物业费。

  案例五

  滞纳金总额已经超过物业费30%,法院是否会进行调整?

  案情:潘某实际欠缴物业公司物业费10991.64元,能耗费1099.16元。现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不仅要求偿还物业费等,还得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5041.10元。

  判决结果:物业费、能耗费如数缴纳;违约金调整到3500元。

  法院认定:由于涉案物业费拖欠较久,违约金总额明显过高,已达诉讼标的的41.69%,法院酌情降低。

  案例六

  男子拖欠物业费后举家搬迁,买机票被拦截才知上黑名单

  2009年6月,何某因拖欠物业费被某物业公司诉至武汉仲裁委员会。2010年2月,仲裁委裁决何某及其女连带支付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滞纳金、仲裁费共计2.3万余元。裁决生效后,何某未予理会。同年6月,该物业公司向江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对法官打来的电话置之不理,竟搬离原住所,不知去向。经调查,何某及其女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遂搁置5年。

  今年1月16日,江夏区法院依法将何某及其女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有关部门对其实施信用惩戒。1月23日,何某在购买机票时,被民航系统拦截下来,被告知因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订票。何某立即与法官联系,表示愿付清所欠物业费用,希望法院尽快取消其失信信息。1月26日,何某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所有款项。

  案例七拒缴物业费,养老金账户被冻结

  家住国信馨园小区的王先生因拖欠物业费7040元,且二次拒收法院传票。法院判决生效后,王先生拒不理会,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王先生的养老金账户。

  11日,记者陪同王先生和邱女士再次来到汉阳区法院。执行法官毛创军强调,冻结养老金账户是合法的。据她介绍,对于这类民事案件,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后,执行法官会搜集被告人的财产线索,包括房产、存款、车辆和工商营业执照等,一旦发现足够支付案件标的额的银行账户,法院就可以将其冻结。由于该案件的标的额是6458.99元,外加50元执行费,所以法院冻结了他的养老金账户。“王先生除了养老金还有其他经济来源,法院并未全部冻结。只要他在10天内缴清欠款,我们马上就可以解冻他的账户。”

  王先生表示,愿意缴清拖欠的物业费和违约金,对于自己不懂法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深感懊悔。

  案例八去年物业费没交,今年贷款批不了!

  宁波的李先生最近申请的一笔消费信用贷款被银行驳回,业务经理告诉他,他在央行的信用记录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有一笔去年的物业费没有结清,在银行数据库里有个小污点,因此他只能办理抵押贷款,无法申请信用贷款。

  李先生不想交物业费有他自己的原因,去年他发现刚住进没两年的房子出现了细微的裂缝,和物业沟通无果后,一气之下他拒绝交物业费。

  宁波的李先生就属于收到律师函之后也没有上心的,结果失信信息被录入到汇法信用生态圈,接下来与他打交道的银行刚好用到了这个数据库,导致他申请的信用贷款批不出来。

  听到过很多业主问:“我们交的物业费都花哪去啦?”今天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保障咱们交纳的物业服务费到底去哪儿了!

  物业费支出清单

  每一分物业服务费,都切切实实的花在了社区服务建设上,尊重他们的服务和汗水,记得一定要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哦~

篇3:物业社区消防宣传方案

  物业社区消防宣传方案

  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自救能力,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风险。

  一、宣传目标

  1. 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自救能力。

  3. 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宣传主题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三、宣传时间

  每年的11月9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宣传周期为一周。

  四、宣传对象

  社区居民、物业员工

  五、宣传方式

  1. 线下宣传

  2. 线上宣传

  六、具体宣传措施

  (一)线下宣传

  1. 悬挂横幅

  在社区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横幅,如“关注消防,珍爱生命”、“防范火灾风险,共建美好家园”等。

  2. 张贴海报

  在社区宣传栏、电梯内、楼道口等处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内容可包括消防知识、逃生自救方法等。

  3. 发放宣传手册

  制作消防知识宣传手册,向社区居民免费发放。手册内容可包括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巧等。

  4. 开展消防安全讲座

  邀请消防专家或专业人士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5. 组织消防演练

  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和物业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6. 设置消防宣传点

  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点,向社区居民提供消防知识咨询和服务。

  (二)线上宣传

  1. 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

  通过物业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新闻、消防安全提示等信息。

  2. 建立社区居民微信群

  建立社区居民微信群,定期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提示、消防法规等,方便社区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3. 发布短视频

  制作消防安全知识短视频,通过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发布,扩大宣传范围。

  4. 开展线上消防知识竞答

  在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上开展线上消防知识竞答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积极性。

  七、宣传预算

  1. 横幅、海报、宣传手册等宣传物料制作费用:XX元

  2. 消防安全讲座费用:XX元

  3. 消防演练费用:XX元

  4. 宣传点布置费用:XX元

  5. 线上宣传费用:XX元

  总计:XX元

  八、宣传效果评估

  通过本次消防宣传方案的实施,应达到以下效果:

  1. 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2. 社区居民的消防自救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 社区火灾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

  九、后续工作

  1. 在宣传周期结束后,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宣传方案。

  2.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及时解答社区居民关于消防安全的疑问,持续提升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篇4: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三电“办:根据综合治办[**]6号《关于在全县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公民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我公司按照县综治委“三电”办统一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5月份集中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信、电力、广播电视设施,事关国计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公司充分认识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把“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了指导集中宣传月的顺利开展,镇综治委牵头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并部署安排宣传月活动工作。

  二、形式多样,宣传氛围浓厚

  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重点是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意识,“三电”关系你我他,保护工作靠大家,在宣传活动中,我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一是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提高大家对“三电”保护的认识,二是领导包片,各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召开党员会,宣讲“三电”安全保护的目的意义,三是镇综治委牵头组织司法、公安、工商、电信、电力、广播等部门设立街头宣传站,通过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挂图、以案说法、板报、橱窗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形式多样,氛围浓厚,使宣传月活动高潮迭起,收到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果。

  在这次“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活动中,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治积极性,为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篇5:物业紧急提醒:高空抛物等于刑事犯罪

  物业温馨提示:高空抛物=刑事犯罪

  物业紧急提醒:

  高空抛物有正式罪名了,高空抛物罪,从3月1日起施行!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释放了予以严惩的信号,让责任人付出了更高的法律代价,同时也更大程度上释放法律的警示功能,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

  案例回顾

  △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商场墙体脱落,女子被砸倒地身亡

  △山东菏泽高空掉下玻璃窗,路人被砸当场倒地

  △深圳20楼玻璃坠落,路过男童被砸身亡

  高空抛物=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补充:实践中,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只有那些造成受害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

  2020年某日,江苏溧阳家住三楼的徐某某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徐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7种最危险的高空抛弃物

  1.烟头杀伤力: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

  2.菜刀杀伤力:刀具下坠,如遇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杀伤力:啤酒瓶高空着地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杀伤力: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头杀伤力: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杀伤力:轻则让途人收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杆杀伤力: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物业温馨提示您

  1.请重视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孩子从小做文明人、做文明事,教育好孩子请勿往楼下乱扔杂物。

  2.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业主间应有监督高空抛物的行为义务,做好相互监督和提醒。

  3.请各位业主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拒绝高空抛物。

  4.日常生活垃圾请装入袋子,并自觉放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5.请勿在窗台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6.不要在楼体上乱拉条幅,保持小区楼体外观干净整洁。

  7.请装修业主在施工前做好阳台、窗户的围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安全事故。

  生命高于一切,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向高空抛物说"NO"!

  文明生活

  从每一件文明小事做起

  同住一个社区,

  高层居民在享受绝佳风景的同时

  也要注意楼下邻居的生活质量

  生活中多一份理解与包容

  物业与您携手

  共同创造美好温情的文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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