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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障公司正常、高效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

  第二条 适用范围

  3公司的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季节性调整另行通知,部分岗位按照特殊岗位上班时间要求上班。

  4公司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都必须登陆考勤机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定期公布并计算薪资。鉴于工作特殊性,外派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

  5员工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托人或受托。一经发现托人或受托考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实行警告处罚,并罚款50元;如再次违规实行训诫处罚,并罚款100元;三次违规者给予除名。

  6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签到、签退,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结束后须凭《出差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7员工凡当日迟到在15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5分钟以上至半日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凡当日早退在15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15分钟以上半日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按旷工一天处理。

  8员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予以罚款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作旷工一日处理;无故旷工半日,扣发当日薪资的50%;无故旷工1日,扣发当日全部薪资。

  9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关系)。

  10因天灾人祸或其它不可抗力而迟到等,经查实,不作迟到(旷工)计;因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忘记等原因造成考勤迟到,当事人需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查证后酌情处理。

  1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计。

  12正常情况下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因工作需要先办理公事再上班的,需在上班前日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上班期间因业务需要,须外出办公务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违反上述规定,以迟到或旷工计。

  第三条 附则

  3.1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3.2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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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式公寓物管处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式公寓物管处考勤管理制度

  一、员工考勤打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保安部负责监督执行。

  二、所有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否则工作考勤不予确认并通报处罚。

  四、考勤认定:依据《员工手册》,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内为正常到岗,5-15分钟打卡为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超过一小时的加班须凭《加班工作登记表》计算加班时间,在所在部门规定时间前后1小时外打卡,未经部门书面通过,均计为缺勤或异常打卡。

  五、员工考勤统计以打卡为主,结合各部门月初上报的排班表、员工考勤表及假期申请表执行。

  六、行政部将严格监督、随时抽查在岗考勤,一经发现离岗、串岗、消极怠工、虚报考勤将严肃处理。

  七、对于代打卡、换打卡、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将根据打卡记录,按《员工手册》严格处罚。

  八、员工换班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上报行政部,凡私自换班均视为缺勤,并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四天以上七天以内由行政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报批请假将视为旷工,并照章处罚。

  2、部门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员工离开本市时,须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

  3、请假(外出办公)都需以《假期申请表》(《因公外出表》)报行政部存为依据。加班需填写《加班工作登记表》,没有书面依据一律不予确认。

  十、参加培训、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各部门组织的聚会、活动安排需提前报批行政办。

  十一、凡当月出现迟到、旷工、早退、消极怠工及私自换班等违纪现象,除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并取消全勤奖。

  十二、对于入职、离职所需办理的手续,要求在接到通知一天内及时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3: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6)

  物业部员工考勤制度(六)

  1、本部员工严格依照公司《员工手册》之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

  2、员工考勤情况统一由人事部负责;

  3、本部门员工不得代打卡、代签字。如遇特殊情况未打卡时应由部门主任级以上领导签字确认;

  4、根据保卫工作的性质和特殊任务的需要,由逐级管理人员申请法定工时以外的加班,加班人员予以补休或报加班费,原则不予计加班费,特殊情况需计加班费的需报本部门领导批准;

  5、休、存休、请事假须提前一个班时说明,由逐级管理人员按《员工守则》规定的权限审批,本级管理人员不在或找不到时可向上一级提出申请,未予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登记,休、存休不得连续五天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6、因个人原因以各种理由晚来或早走的一律按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有特殊原因提前申请晚来、早走的按存休或补假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公晚来、早走的应事先由部门领导同意;

  7、自费学习占用工时的按事假或存休登记;

  8、在本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和其它活动中,凡未能事先有效请假的按旷工半天计算,无故晚来、早走15分钟以上的按迟到、早退登记;

  9、计算加班工时以小时为单位,报加班费以人事部有关规定为准,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篇4:物业公司职员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职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篇5: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下列规定:

  一、考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5:30

  (如有调整,以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二、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三、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考勤分为任务目标考勤和作息时间考勤两类,业务部、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员工将根据其工作实际情况化分出任务目标考勤类员工,其他员工将同公司其他部门员工纳入作息时间考勤类.作息时间考勤类员工每天上班时间必须准时到公司签到.

  2、公出:如因特殊情况第二天需直接外出办公而不能打考勤者,必须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行政部备案。

  3、迟到:考虑到市内交通堵塞问题,两次迟到不扣罚工资,但取消全勤奖,从第三次起,根据迟到次数每次扣罚工资1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及早退若无适当的理由按旷工处理。

  4、旷工:员工无故不上班,且没有向有关部门请假或无法出具有关的证明以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0%;旷工一天,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0%;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理。

  5、因病、事假不能坚持上班者,需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息。若病假超过二天者,应持医院有效证明补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以便行政部作考勤依据。

  6、员工在登记考勤时,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作假的时间部份作为旷工处理,最后考勤的结果统计,由行政部确定后交人力资源部。

  7、除公司表扬公布外,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应该由总经理在当月分配(上月的)奖金时考虑奖励,或由公司颁发50元奖金;对全年全勤的员工,年底将由公司颁发500元奖金。

  8、行政部经理负责处理日常的考勤工作方面的争议问题,重大问题向总经理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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