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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物业公司员工离职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1.通知

  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以书面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但双方必须给予对方通知期限,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1.1试用期间:须提前七天前通知。

  1.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前通知。

  2.手续

  2.1 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2.2经部门经理批准《辞职报告》后,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2.3经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后,列明《物品交接清单》,交部门经理批核。

  2.4离职当日,将所有公司物品交回所属部门(将员工手册、员工证交还办公室)(住宿员工需提前办理退缩手续)。

  2.5由办公室通知离职员工和财务部结算工资。

  2.6离职员工所用物品,www.pmceo.com按下列标准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工作服 以进货价按三年折旧,未服务够三年者,按未够年限比例扣除

  ●警棍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工作证 未交还按RMB 100.00元赔偿

  ●锁匙 未交还按RMB 30.00元赔偿

  ●对讲机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计算器 未交还按RMB 200.00元/台赔偿

  ●文具或工具有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员工手册 未交还按 RMB 50.00元赔偿

  ●其他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3.其它

  3.1员工辞职书若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职,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并会追讨离职违约责任。

  3.2离职员工有义务及时回公司协助处理、证明、交清其在职时曾经处理或未完成的工作。

  3.3特定岗位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有一定区域内与公司主要业务有竞争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为之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

  3.4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外,并给予员工一次性礼品费100元。

  3.5若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过失,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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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销售部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销售部离职交接管理制度

  1).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人员离职,都必须上报销售部,在获得批准后,离职人员方可进行业务交接。

  2).与公司内职能部门有业务衔接的,销售部负责通知至相关部门,及时办理交接及变更手续,防止在财、物管理上出现纰漏。所有离职人员必须通过相应的财务审计。

  3).与经销单位有业务关系或直接管理钱物的,必须将所有业务及钱物交接清楚,否则不得办理离岗手续,其未交清楚的应收款及钱物按个人欠款处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另行处理。

  4).在离职人员离岗同时须将销售部书面通知送达至相关客户,以防止出现离岗后私提货款及货物现象。

篇3:员工晋升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2.规范企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晋升管理规定

  第3条 晋升标准。

  1.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核员工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能力。

  3.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4.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等。

  第4条 晋升方式。

  1.定期晋升。

  每年××月,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实施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

  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各部门经理发现优秀员工后主动推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5条 不定期晋升的实施程序。

  1.发布竞聘信息。

  职位空缺产生后,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吸引员工参加竞聘。

  2.选拔竞聘员工。

  对应聘员工进行面试和考核,选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

  3.确定录用人选。

  (1)根据考核选拔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2)被录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任职。

  第三章 离职管理规定

  第6条 离职分类。

  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3.辞退(解雇)员工。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7条 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8条 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www.pmceo.com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企业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若员工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9条 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交接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企业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工资领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企业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10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招聘、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为规范人员招聘和解聘流程,实现规范化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流程,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电器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五金和整机)。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人员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申请及人员的专业技能的考核;

  3.2管理部负责按批准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招聘及人员入职资格的评定;

  3.3相关部门及管理部负责离职员工手续的办理。

  4.0规定

  4.1人员招聘

  4.1.1人员招聘类别

  本公司人员招聘分为正式员工招聘和临时员工招聘两类。

  4.1.1.1正式员工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有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和待遇。

  4.1.1.2临时员工是指公司由于某一段时期人手紧张,向外临时招聘的人员。临时工不占用该部门正式编制,其计酬方式采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此外不再享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权利和待遇。

  4.1.1.3临时员工表现出色者,在公司有增员需求而又能胜任增员岗位要求时,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同等权利和待遇。

  4.1.1.4人员招聘渠道和要求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分为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内部员工中提拨(指从低职位向高职位)及内部员工推荐三种形式。总的招聘原则是: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和职位分析结果并有合法身分证明;内部人员推荐的原则为:被推荐人员在公司的表现状况作为推荐人资信度考核指标载入其本人档案;资信度有过下降历史的员工不再享有推荐用人的权利。

  4.1.2人员招聘程序

  4.1.2.1申请增员的条件☆编制未满,因工作需要,做缺员补充的;☆本部门有离、退职员工,岗位出现空缺的;☆为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动作,经公司会议研究或总经理指令的;☆新部门成立或部门重组时出现职位空缺的;☆为使公司更具活力,制造岗位竞争,需招聘储备人才的;☆其它突发性有人员需求的。

  4.1.2.2增员计划批准程序☆生产员工由用人车间提出申请,制造部长批准;☆基层管理人员以上由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2.3招聘渠道公司门口、人才市场,广告、媒体、网站,职业介绍所,学校,内部引荐,内部招聘等。

  4.1.2.4面试程序☆生产员工:管理部初试,车间主管复试,制造部长批准。☆基层以上管理人员:管理部初试,部门主管复试,隔级领导批准。☆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管理部推荐)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初试,董事长批准。

  4.1.2.5入职程序☆经面试合格后的新进人员凭公司开具的证明到指定的医院做身体健康检查,只有身体检查合格的员工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由本人亲自到管理部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递交一寸彩照2张、学历证及身份证原件(验明后留复印件后退回)、未婚证或计生证复印件各1份。☆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4.2人员离职人员离职分为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工作调动四种。除自动离职和工作调动外均需亲自办理手续。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与公司的劳资关系和劳动合同一并解除,公司不予录用辞退、开除及自动离职人员。4.2.1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七天或全年累积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在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前,不予结算剩余工资。

  4.2.2辞职

  4.2.2.1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员工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

  4.2.2.2员工辞职须填写《人员动态表》。并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交直接主管及管理部;如没有提前一个月就办理离职手续者,赔偿一个月工资给公司;

  4.2.2.3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马虎、消极怠工。影响工作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职务代理人到位后,辞职人员可酌情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4.2.2.4员工按《人员动态表》的审批手续办理审批。审批程序为直接领导-部门领导-管理部-隔级领导。经各级领导同意后,交审批表交管理部才算审批流程完毕。

  4.2.3.5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的内容在本部门进行有关文件资料、器具、工作等方面的交接,并到财务部、管理部、食堂及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公司一切财产、物品并需各相关事项办理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员签名,若丢失财物则须承担按价赔偿责任。

  4.2.3.6出现辞职情形,其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权要求管理部通知财务部暂时停发辞职者薪资直到交接清楚。

  4.2.3.7管理部根据各项工作交接情况进行程序审查,核准。财务部凭管理部/制造部核算并经相关领导签发的工资单发放。离职者按规定的时间到财务部领取薪资。辞职人员不论何时办理离厂手续,领取薪资的时间均为每月三号,辞退人员领取薪资的时间,为办理离厂手续后五天内。

  5.0附件:

  5.1附件1:面试通知单

  5.2附件2:员工入职登记表

  5.3附件3:人员动态表

  5.4附件4:离职员工手续办理书

  相关说明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篇5:镍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镍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并保证公司财产、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无论何种离职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离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离职的统一管理。

  1.直接主管负责十一级以下(含十一级)员工的离职申报,综合管理部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负责离职确认,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离职审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离职批准。

  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面谈及审核,由综合管理部长配合离职面谈,总经理负责七至十级人员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报集团公司备案。

  3.总经理负责高层(六级以上)人员离职面谈与离职审核,董事长负责六级以上离职批准,综合管理部人事科报青山董事局备案。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十级以下(不含十级)人员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中层(七至十级人员)管理技术人员离职的工作与物品交接与监督。六级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直接交接。

  5.综合管理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出据《离职证明》,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及工作关系转移。

  6.财务部负责经批准的离职的工资结算与发放。

  四、离职类别

  我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解除劳动关系、辞退、辞职、自动离职、合同期满、退休等六种情形。

  1. 解除劳动关系与辞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参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参照公司当地的劳动法规执行;

  2. 辞职:员工没有意愿或无法继续工作而主动申请离职;

  3. 自动离职: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含)以上、月累计旷工五日(含)以上、年累计旷工十五日(含)以上,且无任何原因和解释的离岗行为(请长假违规不续假、不按期返岗者,一律不办理或代办离职结算手续,均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合约期满:劳动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签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

  5. 退休: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解除劳动关系。

  五、具体规定

  1.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而予以除名的,由用人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通知当事人,要求其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移交工作和各类资产,且必须于当日离开公司和宿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1) 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2) 有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 违法乱纪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者;

  4) 具有其他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之行为者。

  2. 辞退www.pmceo.com

  凡具有以下情形,公司将提前告知予以辞退:

  1)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司提前3天予以告知;

  2)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提前30天予以告知;

  3) 不能胜任工作,经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提前30天予以告知;

  4) 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提前30天告知;

  5) 经济性裁员,提前30天告知。

  3. 辞职

  辞职为员工自愿行为,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离职面谈记录),试用期员工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正式员工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申请时间不同,具体规定:

  1) 生产线普通工人提前30天;

  2) 车间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大学生、行政管理人员提前1~3个月;

  3) 中层(七级至十级)管理技术人员提前1~3个月提出申请;

  4.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人员,由本部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考勤情况认定。所有自动离职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发布除名通告,并不负责办理任何薪资结算、社保关系转移等人事手续。

  5.合同期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天,综合管理部以人事通知单(见附表1)通知所属部门及本人,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如符合条件且本人同意在合同期限前一周内续签,则继续留任;如没有以书面形式答复,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6.退休

  当员工达到企业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要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服务年限给予适当礼品赠送(一般为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

  六、离职办理流程

  除解除劳动关系和自动离职外,所有形式的离职都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离职申请审批

  根据规定时限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按照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董事长的顺序逐级审批。6级以上(含)人员离职,由董事长审批;10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申请,由总经理审批;11级(含)以下人员离职由分管副总审批。

  2.办理工作、资产移交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岗前办理工作移交和资产交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薪资。

  1)离职员工移交物品类别包括:

  a.各种公用印章、介绍信

  b.现款、有价证券、帐册凭证

  c.各种图书、规章、文书、档案证件

  d.办公用品、计量器具、工作工具、青山钢铁手册

  e.本人使用、保管的各类公司资产

  f.劳保用品、生活用品

  g.其他应移交事项

  2)移交期限

  根据部门岗位特点,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原则上,工作移交必须在员工离职日签字完毕。

  3)监督移交及监交责任

  离职员工工作、资产移交,由离职人、接收人共同办理(视情况指定监交人),并列出移交清单,必要时由直接主管接收。离职员工移交清单,由直接主管审查,不合之处,应立即予以更正、补充。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仍发现www.pmceo.com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等未结清事项,由直接主管负责追索。

  移交人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楚,接收人或监交人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

  移交人对应移交事项如有虚漏亏短,接收人如有循私包庇等情况,均从严查处;如因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双方应负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查办。

  新接任人员如对交接的工作、资产、资料有疑义,由移交人或接收人会同监交人说明缘由,并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裁定。

  3.离职薪资结算

  综合管理部根据签字完毕的移交清单核对考勤、核算薪资。离职薪资结算截止到离职员工核准的离职日(或实际离岗日),特殊情况由离职审核人注明,薪资推迟一个月发放。

  任何一种形式的解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全部结清,且双方保持结算之后六个月内的相互解释的过程。解释不清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仲裁。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终止社保

  综合管理部根据离职员工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并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终止社保事项,退还、转移相关的社保材料等。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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