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营 导航

物业管理收费难产生原因策略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我国已走过了 20 多年的发展历程,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不论从规模和内容都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住房制度的改革,住房货币化和业主维权意识的觉醒,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业主因为房屋质量、服务、保安、绿化等问题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收费难已成为制约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一些物业管理企业以降低服务标准来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小区停车收费及地下室出租来增加企业收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乱收费、小区安全等问题,使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政府现定利润率为
0.75pt">~ 8% ,试想一个小区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 2 元钱, 100% 收费率,每平方米利润也就是 0.1 ~ 0. 16 元之间,按目前全行业收费 80%( 一般住宅中上等水平 ) 计算,实际上每月每平方米要亏损 0.24 ~ 0.32 元,管理一个 10 万平方米的小区每年要亏损 28 万~ 38 万元,这样大的亏损,物业管理企业怎么能承担得起?
以下几个原因造成了收费难:
1 、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种新商品,社会认知度不够。
业主作为商品的消费个体具有一定的不可选择性,消费者 —— 业主,对物业管理评价的尺度不统一是造成物业收费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一人难称百人意”,物业管理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商品,很难得到全体业主的一致肯定。
2 、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矛盾的行政渠道和法律渠道不畅通,是造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
商品生产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出现了物业管理公司人为压低成本、开展多种经营,业主拒交物业费维护自身利益等两种现象。虽然 《 物业管理条例 》
出台了,物业管理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具体怎样落实到物业管理实践活动中来,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去年朝阳区法院强制执行业主欠费行为所收到的社会效果怎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场不小的社会争论又给我们解决了什么问题,业主是主动交费呢?还是增大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留下更多的是思考。
3 、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沟通能力差也是造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一个因素。
作为一种公共商品的生产者,推销自己的产品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手段是不行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展示自己固然重要,但这种展示更多的是面对开发商,关键的是我们在接管物业后如何向业主宣传自己,使自己的公共产品 —— 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例如:为社区提供 24 小时服务的维修人员不管维修量的多与少都必须是 24
小时在岗,这些服务也同样是要付出成本的;尤其是公共部位和公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又是物业管理公司重要的支出,而这些业主都不清楚,成为业主拒交费用的原因之一。
拒绝物业管理费的业主类型较多,因此需要多渠道、多手段应对收费难。
1 、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约行事。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行为,是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市场竞争中标,与物业所有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清洁卫生、绿化、交通、治安、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保养、整治,为物业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市场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大会、业主应从一开始就制定双方权利、义务明晰的服务合同,详细明确地约定服务范围、项目、标准与收费方式、标准及违约处罚方法等。
2 、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标准,建立收费标准评价机制。
当前,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其服务项目、质量和费用开支等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所有人、使用人代表的意见,以确保核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能够为小区绝大部分物业所有人、使用人所接受::。实行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依据小区广大业主意愿和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结合不同的服务档次双方协商定价,即优质优价来核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建立相应物业收费标准的评价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收费难几点思考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给城市经济建设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房地产市场产业链的不断完善,社会稳定和化解现阶段再就业压力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一系列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也亟待解决,如收费难就是行业面临的一个大难题。
物业费的收缴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向业主行使请求实施债权的行为。物业管理收费难不仅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发展,还关系到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
当前物业管理合同主体双方在三个方面存在不同步的问题:一是业主服务标准的需求与自身物业管理消费水平不同步;二是业主要求的标准与物业管理企业投入的成本不同步;三是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与加强业主宣传教育不同步,由此出现了“收费难,涨价难,退出难”。

一、解析收费难
第一、开发商遗留问题造成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难。
开发商在工程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房屋建筑质量问题、规划的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项目分期开发影响居住环境问题、虚假承诺、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在业主接房后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其自然将矛头对准物业管理企业,而面对这些问题时,物业管理企业又缺乏对开发商的有效制约,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业主面临的问题,从而引发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
第二、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管理不到位,造成收费难。
随着住房商品化进一步推进,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消费需求不断提高,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化意识不强,在思想观念、管理经验、人才队伍和技术等方面明显感到存在不足。如“重管理,轻服务”,没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管理服务不到位、::不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达不到质、价统一的要求,甚至出现侵害业主利益的事件发生,从而造成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来表达对物业管理的不满。
第三、业主群体的消费意识不强,造成收费难。
住房制度改革后,业主的物业消费市场化意识还没有完全形成,花钱买服务在一些业主看来是“没有道理的”,既希望有成熟的物业管理,又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少数业主甚至在交了物业服务费后,把一些不应该由物业管理企业来承担的内容也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来打理。由于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是基于合同和业主公约而提供的公共性服务,而非个性或特殊服务,不可能满足少数业主在服务内容、标准上的个性要求。其次,少数业主选择了拒交物业费的维权方式,忽视了作为物业“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地位,进而造成物业管理企业的入不敷出。
第四、社会舆论导向出现偏差,造成收费难。
物业管理是新兴行业,其成长过程需要不断的完善,特别如收费难等问题是需要政府、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来实现。面对管理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应该用客观、公正的角度和冷静的心态来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如何解决收费难
基于收费难的成因,笔者结合多年的物业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认为可以从几下方面来解决收费难:
第一、加强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使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升诚信自律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物业管理企业向着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发展,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文明从业”服务宗旨,力求“业主满意、企业受益、行业顺意”。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活动,逐步规范企业运作,提升业主满意度,加大政府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规范管理,形成优胜劣汰
机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第二、物业管理企业要勤练“内功”。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需要企业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作好企业制度建设,强化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打造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倡导管理的精细化和服务的人性化,开展个性化的服务,努力打造优秀的品牌企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需求。
第三、加强业主的宣传工作,培育成熟的物业管理消费群体。在不断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时,政府和行业协会要注重对广大物业消费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业主树立依法维权,爱护家园的主人意识。调动广大业主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改进工作,形成双方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合作关系,使广大业主成为成熟的消费者。
第四、政府要加强物业管理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政府主管部门要尽快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配套文件,使物业管理服务有法可依,使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建议修改完善《

篇3:浅论物业管理收费难原因

本文提要:管理公司不好,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目前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比例还相当小,即使是成立了业委会,也存在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的现象,造成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难,主人翁意愿得不到充分体现,交费消极。

一、业主自身原因
1.认识存在偏差:
人们买车后认为“养车”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车辆不养护维修好,行驶中就会出现故障。但是很多业主对购买房屋后支付物业管理费“养房”的概念却很模糊,对物业管理消费可以实现物业保值增值缺乏正确认识。部分业主认为买房也就等于买了服务或者认为不需要购买物业管理,以种种托辞,享受着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却不交费。
2.消费水平不高:
市场化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并自负盈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合理的物业管理费,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目前职工工资虽然有了很大提高,增加了购房的一次性补偿和住房补贴,但尚未考虑到物业管理的部分。这就造成了一些职工面对每月几十至上百元的物业管理费,感到无力支付,造成物业管理收取难。
3.侥幸心理:
由于物业服务具有社会性,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业主而不是某个单位,因此不可能因一部分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就暂停服务,(来自:www.pmceo.com)从而使这些业主产生“搭便车”的侥幸心理,躲避、逃避交纳物业管理费,既严重损害了广大已交费业主的利益,又容易引发其他业主的恶性效仿。
4.业主内部纠纷:
一部分业主因为邻里矛盾,如装修造成管道堵塞、楼板开裂、渗漏水、噪声扰邻等,将其归罪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不善,从而拒交管理费。
5.自主权难发挥:
物业管理尚未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业主认为开发商选聘的物业
管理公司不好,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目前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比例还相当小,即使是成立了业委会,也存在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的现象,造成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难,主人翁意愿得不到充分体现,交费消极。

二、开发单位原因
1.广告承诺难兑现: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保证楼宇的销售,开发商往往采取夸大宣传策略,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待业主入住后,往往发现实际状况相差甚远。物业管理公司又无力兑现本不是自己作出的承诺,业主便以拒交管理费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2.设计施工不合理:
施工单位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排污管深浅不一,化粪池设计位置欠妥,排污管水平铺设过长,造成经常严重堵塞。另外,小区周围的噪声也直接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活环境。为此在收取服务费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往往持不满态度甚至有对立情绪。
3.硬件设施不完善:
开发商有些建筑工程问题,直接造成了物业管理的先天不足,导致物业服务不能到位。例如:保安监控系统因工程质量不能投入使用,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治安管理;项目分期开发,造成边入住、边施工现象,导致对小区不能实行封闭式管理、前期规划的绿地不能达标、停车场不能正常使用等。业主有时会将这些归罪于物业管理企业,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4.工程质量问题多:
由于开发商施工质量的原因,部分业主所居住的房屋工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屋面、阳台、窗台、有水房间、下水道等专有部分的质量问题,使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颇大。部分业主不知道应该找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而把问题推给物业管理公司。一旦解决不了,就不交物业管理费。


三、物业管理原因
1.管理服务水平低:
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管理费缴费率的高低。物业管理行业的客观现状是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水平较低,物业服务不到位,员工整体文化层次不高,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处理问题不当的做法。业主、物业使用人享受不到应有的管理和服务,就用拒交管理费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此形成欠费的恶性循环。
2.管理不当遭抵触:
由于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素质和修养参差不齐,诸如高空抛物、乱丢垃圾、践踏草地、攀折花木、损坏设施等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时如果方式、方法不当就容易“开罪”一些业主,造成拒交管理费现象。
3.费用支出不透明:
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管理费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但是,一些企业财务运作缺乏透明度,不愿向业主公开管理费收支情况。业主、物业使用人只见交费,不明支出,造成心里不平衡,进而拒交管理费。
4.社会责任负担多:
目前,社会共用部门继续沿用在计划经济下的收费管理模式。

本文提要:管理公司不好,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目前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比例还相当小,即使是成立了业委会,也存在不能有效行使自主权的现象,造成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难,主人翁意愿得不到充分体现,交费消极。

他们往往凭借市场垄断的优势,把风险推给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管理公司代其向最终用户收费。在这种运作模式下,业主一旦对上述某项服务不满时,就可能采取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抵触措施。
5.收费手段落后:
一些城市的供电、供水、煤气、供暖等都实行了综合收费、统一划卡,可以节省大量的收费人员,降低相关成本,节省业主大量的时间。而仍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仍采用传统、落后的到户收费方式。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加大了物业管理成本,而且也给不愿交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了可乘之机。由于收费手段落后,个别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前来收费的管理人员总是拒之门外,企业对此束手无策。
6.依法维权意识弱:
目前业主维权意识的呼声越来越高,而物业管理企业的依法维权意识则较弱。即使是认真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管理服务到位,对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少企业也不愿通过诉讼程序讨回公道。也有的企业满足于收费率达到一定比例,殊不知,恰恰是个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不交费,侵犯了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失掉了对大多数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公平。而目前有关收费纠纷的处理规定操作性较差,主要立足于教育业主自觉守法,只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诉之法律,法庭判决后执行也较难,使欠费者更有恃无恐。

四、政府方面原因
1.立法管理不规范:
物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迅速,立法则显得相对滞后。例如物价局文件中对于按户收取的电梯、垃圾清运费等收费项目,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各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差异很大;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代缴行为不规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收费 …… 出于以上原因,人们交费时往往不能心甘,也是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一个原因。 2. 隶属关系不确定:有的小区隶属关系迟迟未能确定,居委会不能成立,户口不能申报,给小区上学入托、下岗待业、计划生育、征兵工作、人大代表选举、外来暂住人口管理等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居民怨声载道。部分业主明确表示:户口问题不解决,物业管理费就不交。
参考文献:
1.《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年第3期
2.罗小钢,《物业管理投诉案例分析》,广东经济出版社
3.刘长森,《物业管理收费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篇4:妥善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


摘要:物业管理收费难一直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本文对物业管理收费难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措施做了探讨,对于因开发商遗留问题、能源公摊不明晰、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不了解和业主的物业服务意识未树立等四大原因引起的收费难问题,提出了若干解决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服务,却不能拿到自己合法所得;业主享受了服务,却不愿履行交费义务。这种“稀奇事”在物业管理行业中却屡屡发生,且见惯不怪。曾经,北京市的某物业管理公司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还将一些拒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推上了被告席,结果,物业管理公司胜诉,业主在法警的全副武装下被强制执行了补费。单从表面上看,物业管理公司的确扬眉吐气了,但若从长远处着眼,此事很有可能为该物业管理公司今后的运作埋下隐患,因为业主毕竟是物业服务的购买者,是物业管理企业利润的缔造者,在纠纷面前,“上帝”往往占据着比较有利的位置,因为,对业主来说,交不交物业管理费不过是他们生活中众多决策之一,但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这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一旦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完全撕破脸皮,最终吃亏的只能是物业管理公司,那么在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上是否可以尽量避开诉讼而采用其他解决方法呢?确实值得同行们商榷。

一、物业管理收费难的根源

一般来说,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有四大原因:

一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如开发商给业主一些虚假承诺、物业存在质量问题等。例如,重庆某小区开发商卖房时已将游泳池公摊出售,从法律上说该游泳池已属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然而后来开发商采取欺骗手段,将游泳池窃为己有,叫物业管理公司经营,作为创收。后来业主知道后,造成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局面。他们的理由是,自己的财产受到了侵占,不交物业管理费理所当然。为此,业委会与开发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找到政府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咨询,证实了业主是正确的,开发商最终承认了游泳池是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已宣布经营所得应是物业管理与业主按比例分配。事情到此解决了,业主拒交的物业管理费也补齐了。造成这件事情的根源不是物业管理,而是开发商,显然业主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办法是不对的,这叫开发商不讲诚信,物业管理代人受过。

二是物业管理对能源公摊费不够明晰,从而诱发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例如,重庆某新楼盘,在业主入住的第 2 个月,物业管理上门去收费,业主对自己应该交的物业服务费没有什么异议,然而对能源公摊费却不能接受。因为在能源费公摊一栏中,只标明了能源疏差总数和应公摊的总数及每户业主(或每平方)应公摊的费用。业主对此质疑:既然有公摊,就应该列出一个明细表,注明公摊项目、公摊构成原因、公摊总额、每户(或每个平方)公摊是多少等?对业主的质疑,物业管理自知工作没有做细,给自己的收费带去了麻烦和困难。于是他们在赔理道歉的同时,改进工作方法,拿出了自己的收费和公摊明细表,再去收费时,业主一看明明白白,爽快地交出了物业管理费和公摊费,从而杜绝了该小区拒交物业管理费事情的发生。

三是业主不清楚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以为只要是在小区内,不论发生任何事故,物业管理公司都必须负责,不然,就拒交物业费。例如,某小区一有车业主,一天晚上,他为了节约停车费没将车停在小区车库而停在共用道上,致使他的车壳被人为用硬器划伤。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后,找到物业管理处讨说法,并要求赔偿,理由是我是你的业主,我的车停在小区内,车被人破坏,物业管理理处应承担赔偿责任。该业主坚持要物业管理公司对他的“车伤”负责,致使双方僵持下去,后来该业主采取了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办法,要挟物业管理公司就犯。不得已物业管理公司只得找来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自己不该负责的根据,经过彼此间几个来回的交涉、沟通,该业主认识到了自己理输,于是补交了物业管理费,相互的关系也和好如初。

四是业主对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未树立,即使在对物业管理公司无任何不满的情况下也拒交物业管理费。例如,重庆某拆迁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驻服务一年多却因收不到物业管理费而被迫退出。该小区拆迁安置业主,大多数是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几十年来他们住的是“公家福利房”(即单位或房管局的),不但房租费低,而且从没交过物业管理费,头脑中、思想上根本就没物业管理费这个概念,也不懂得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极目的是使业主的物业保值和增值,因此,他们住进安置房后听说要交物业管理费,立即产生了抵触情绪,对物业管理服务不予认可,

篇5: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都知道,物业管理费收取率要达到100%,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拿北京市来说,物业收费率一般仅为50%~60%,最低的只有30%左右,能达到80%~90%的已属凤毛麟角。武汉市300多家物业管理企业中,运行较好的物业管理费也只能收到80%,差的只有20%。面对这一窘境,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不拿出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解决收费问题,更有甚者会通过降低服务水平来惨淡经营,而这样一来,往往又会引来业主更强烈的不满,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使物业管理费的收费变得难上加难。

一、造成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

1. 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水平有限。

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个朝阳产业,随之也产生了很多与此有关的概念。比如说,住宅划分为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和高档公寓等多种类型,收费标准制定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些概念,物业管理专业人士在理解和使用上都难免出错;对于大多数人的业主来说,要彻底分清楚、弄明白就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另外,部分业主的思想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习惯性地认为“只享受,不(少)付费”,在思想上并未认识和理解物业管理的概念。加之国家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检查标准,致使业主凭主观想象,单纯认为只要交了钱,物业管理企业就有保证业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遭遇损失,就把责任统统推给物业管理企业。若不赔偿损失,业主们就会以此为借口“不交、少交、欠交”物业管理费。当然,也存在极少数业主投机取巧,他们知道物业管理企业不会因为他一家拒交物业费而停止对大家的服务,所以不交费但仍享受与其他业主一样的服务。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打击了已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的积极性,还可能引起其他业主效仿,造成极坏的影响。

2. 物业管理企业自身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存在“多收费少服务,甚至收费不服务”的不道德职业行为。

3. 政府引导不足,媒体宣传的力度和准确性不够。

目前有关物业管理的杂志多达十几种,但是都属于专业书籍,并不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口味。业主们也很少主动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物业管理 , 而且有些媒体的宣传准确度不够,容易误导业主,形成很多不必要的认识误区,令一些不明真相的业主们在主观上产生厌烦情绪,从而不能正确对待交费问题。

4. 开发商遗留问题太多。

首先,开发商过于夸大宣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迎合消费者,保证楼宇的销售,开发商往往夸大宣传,对物业管理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当业主入住后,发现实际上大相径庭,于是将对开发商的不满发泄在物业管理企业身上。其次,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北京市内100个居住小区和99个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因开发商遗留问题而导致的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占到小区物业管理纠纷的80%以上,主要表现在开发商对规划的任意更改、房屋工程出现质量等问题上。第三,尽管从名义上讲,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完全独立的,但实际上,它们往往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据不完全统计,有95%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衍生出来的。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就是一家子,什么事都找物业管理企业,如处理不了,就拒交物业管理费。

5. 相关法律不健全、不完善,不能充分适应现代物业管理的发展。特别是在管理标准上,几乎每个物业管理企业都有一个标准,众说纷纭,难以统一、规范。

6. 物业管理企业过多地承担社会公用部门责任,造成收取费用风险加大。目前,社会公用部门继续沿用在计划经济下的收费管理模式,供暖、供水、供电、供气以及有线电视等费用,本应由社会公用部门向业主直接收取,但是他们凭借市场的优势地位,责令物业管理企业来承担,使物业管理企业

充当成“第一缴款人”的角色,进而使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在这种形势下,业主对上述的某项服务不满意,就断然不交费 , 由此也造成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困难。失业及职业的不稳定性增加,业主道德风险问题越发突出,也为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带来困难。

7. 业主委员会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发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