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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集团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办法

浏览:75662024-08-04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良好的公众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适用于集团管理员及以上人员(试用期除外)。秩序维护队员、保洁绿化员、工程人员、会所服务、案场服务等专职岗位人员的服装的管理,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另行制作,自行管理。

  3职责

  3.1 集团综合管理部或下属单位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工作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采购、发放、回收、调配、保管、统计等工作。

  3.2 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在杭区域员工工作服管理。

  3.3 各分子公司、专业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工作服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配置标准

  4.1.1男装:

  服装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短袖 衬衫西装裤长袖 衬衫西装

  上衣西装裤领带羽绒服

  件数2222211

  4.1.2女装:

  服装类别夏装春秋装冬装 短袖

  衬衫西装裤/裙长袖

  衬衫西装上衣西装裤/裙马甲羽绒服

  件数2222211

  备注:其中物业服务中心女装夏装短袖衬衫可改为1件短袖、1件长袖衬衫。

  4.2 员工工作服的采购

  4.2.1 员工工作服的供货单位、款式、面料、价格由集团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在杭区域、省内分子公司的服装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向供货单位采购;省内分子公司如自行选择购货单位,需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省外分子公司自行选择当地的供货单位。

  4.2.2 自行选择供货单位的分子公司均需明确供货单位、数量、金额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4.3 工作服着装要求

  4.3.1 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统一着标准工作服,员工着装需保证整洁、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3.2 出于人性化管理需要,按照集团规定,每周星期五为集团职能部门员工自由着装日;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的职能部门,其不直接面对业主(客户)服务岗位的员工可以参照集团职能部门员工着装(包括个性化着装日)规定执行。

  4.3.3 员工在星期五工作日自由着装,其中女员工可着职业套装或者休闲套装上班,但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裤)、低胸衫、吊带衫、拖鞋等有碍观瞻的服饰上班;男员工个性化着装日可着职业装或者休闲装上班,但不得穿无领T恤、汗衫、背心、西装短裤、拖鞋、或穿皮鞋而不穿袜等有碍观瞻的服饰上班。

  4.3.4 在杭区域、分子公司、专业公司中直接服务业主(客户)的部门,所有工作日员工须着集团规定的标准工作服上班。

  4.3.5 新入司员工原则上不直接定制、发放工作服,可向集团借用旧工作服或着与公司工作服款式、颜色相近的服装,试用期满后,再行定制、发放工作服。试用期结束后、工作服尚未定制完成的,应着相近款式、颜色的职业正装上班或可至综合管理部借取旧制工作服;遇工作服更换,一时未能定制到位的,员工可着原有款式的工作服上班。

  4.3.6 季节性换装时,各单位应按集团通知统一换装,避免出现春秋装和夏装混穿现象。

  4.3.7 员工着夏装时,女士着短袖套装,男士着短袖衬衣、束腰。

  4.3.8员工着春秋装时,男士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扣袖扣。

  4.4 工作服管理

  4.4.1本单位综合管理部需于每月25日将本单位工作服制作需求清单上报至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下单,完成夏装、春秋装的统一制作(自行选择供货单位的分子公司除外)。

  4.4.2 工作服所有权归集团所有,新制工作服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承担,如有员工离职(辞退)时须退还工作服。

  4.4.3 员工在归还工作服时应先行清洗干净,再予以归还,否则将收取清洗费。

  4.4.4 员工辞职(辞退)时,未归还工作服者,照价赔偿;如工作服有破损的,需予以适当赔偿。

  4.4.5 员工损坏工作服的,集团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4.5 工作服更换

  4.5.1 员工工作服原则上三年更换一次,如员工工作服在三年内出现破损、无法穿着的,集团可视具体情况进行更换,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集团可进行补发,费用由个人承担。

  4.5.2 根据时令,原则上每年5月份完成春装与夏装的换装;10月份完成夏装与秋装换装;11月份视天气情况加穿冬装。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6.1 《工作服发放记录》

篇2:服装水洗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服装水洗公司(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住宿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共休息环境,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宿舍实行“公司监督、部门管理、本人负责”的管理格局。

  第三条 后勤保障部是员工宿舍的管理主体,负责检查、维修、协调、上报。

  第四条 住宿员工之间应该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处世观。

  第五条 员工宿舍按照“提供基本生活设施、住者有偿使用空调、损坏物品按价赔偿”的原则。

  第二章 入住条件、程序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本人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申请,可以安排住宿:

  1、被公司录用员工者;

  2、招聘临时员工、经总经理批准者;

  3、上级单位派人执行公务需要住宿者;

  4、发生其它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经总经理批准者。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不能入住宿舍或者应当立即搬离宿舍:

  1、批准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日期超过三天以上的;

  2、非本公司员工者;

  3、患传染病者。

  第八条 符合入住宿舍条件的员工入住宿舍需经过批准程序:

  1、入住员工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申请;新入职的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横向联系后勤保障部安排员工住宿事宜。

  2、入住员工到后勤保障部办理具体入住手续;

  3、入住员工阅读并在《员工住宿公约》签字。

  第九条 住宿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适当调整时,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

  第十条 后期保障部应对住宿员工作好完整的资料登记,包括入住时间、搬迁时间、房间号和床位号、申领钥匙、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宿舍员工每天轮流打扫卫生。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发生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 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遗失自负。

  第十四条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发生一次罚款10元~200元。

  第三章 设施使用与缴费

  第十五条 公司为每间宿舍配备晾衣架、空调、写字台、灯、每人一张床和一个柜子。

  第十六条 不得在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造成公共财产损坏,发生除拆除、赔偿修补费外并罚款10元。

  第十七条 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发现除没收外罚款10元。

  第十八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发现予以没收。

  第十九条 员工配置与宿舍安全有关的钥匙,离职前须上缴后勤保障部。

  第二十条 损坏公共物品或设施,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宿舍空调使用产生的电费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按照以下标准计算、缴纳:

  1、员工住宿日期相等者,按(空调耗电数*1.32元/度)÷人数进行平摊;

  2、员工住宿日期不相等者,按实际入住日期*(空调耗电数*1.32元/度÷原居住员工人数进行计算;

  3、总火表电数与员工宿舍分火表电数不相符,按分摊的方式进行;

  4、员工离职或其它原因中途退住宿舍,按1、2条规定计算。

  第二十二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每月28日抄录电表,按宿舍号、姓名、用电数、电费制成表格,在次月5日前送达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实际使用电费在工资里进行扣除。

  第二十四条 入住宿舍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后勤保障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开具《过失单》,责令其改正或者罚款。

  第二十五条 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禁止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违反以下条款按照规定处罚:

  1、发现不关水龙头,不随手关灯,发生一次罚款5元~20元;

  2、不按指定位置倾倒污物、废物、垃圾等,罚款10元。

  第二十六条 宿舍员工发现设施损坏应当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报修。

  第二十七条 员工报修执行以下程序:

  1、填写《工作联系单》,注明报修地点以及内容,本人签字;

  2、后勤保障部应当在接单后进行处置;

  3、处置原则按照“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给予反馈”进行。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八条 后勤保障部在次月5日以表格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宿舍人员名单、入住日期、离开日期。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已经总经理20**年*月*日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即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解释口径归后勤保障部。

篇3:对服装厂员工计件产量予以补贴办法

  关于对服装厂员工计件产量予以补贴的办法

  各部门:

  为稳定员工队伍,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经20**年4月20日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对服装厂员工计件产量予以补贴的暂行办法。

  一、补贴范围、时间

  1、20**年7月**日(含)前未以任何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员工;

  2、计件产量补贴时间从20**年3月*日起,补贴结束时间由公司全面实行计件产量之日开始,具体结束补贴时间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

  二、不予享受补贴的范围

  1、已经离职的员工,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

  2、已经递辞职报告、或者已经填写《离职申请表》、进入离职程序的员工;

  三、有关要求

  1、公司对员工进行计件产量的补贴是对员工关心的具体表现,旨在鼓励员工热爱企业、忠于企业;

  2、对要求收回辞职报告、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计件产量的补贴在下个月工资中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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