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度 导航

商住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商住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1 制度内容

  为保证大厦内不失火、不失窃、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大厦内部员工、设备和重要文件的安全管理

  3 管理标准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保密文件

  3. 外墙保洁人员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闪电、打雷、暴雨;

  (2)六级以上台风;

  (3)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3]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5]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6]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7]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车辆驾驶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3]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驶;

  (3)严禁超载行驶;

  (4)不准吸烟.

  4]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4 工作表格

  1.内部文件收发登记表(QMS-PM-31101)

  2.文档借阅登记表(QMS-PM-31102)

  3.内部文件传阅登记表(QMS-PM-31103)

  4.办公用品申领表(QMS-PM-31104)

  5. 员工联络登记表(QMS-PM-31105)

采编:www.pmceo.cOm

篇2:X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5.3焊工

  5.3.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

,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关闭总阀。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关闭照明、风扇,关闭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篇3: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

  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知识培训与检查。

  3.3管理处经理对安全生产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0管理制度

  4.1设备运行

  4.1.1值班人员严格按各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1.2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检和记录。

  4.1.3维护好设备,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4保持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温度、湿度应保持于正常值内。

  4.1.5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处理跟进。

  4.2安全作业

  4.2.1电工作业

  a.电工工作前,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c.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d.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即有明确地"断点",以防止误合闸。

  e.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f.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设隔离板,有专人监护等)。

  g.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h.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i.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j.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通过"120"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包括电梯维修工)作业

  a.机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护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为伤亡和设备事故。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厢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c.电梯因检修或保养须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e.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必须佩带安全帽。

  f.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g.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共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h.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i.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勿遗留。

  j.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须在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k.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措施。

  l.须盘车救人时,须切断一切电源,方可按程序救人。

  m.维修、保养停用电梯时,均应在该梯首层挂告示牌。

  4.2.3焊工作业

  a.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b.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c.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e.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f.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它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g.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h.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i.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过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j.焊接用电缆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


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k.焊接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l.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m.焊接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地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焊机。

  5.2.4高空作业

  a.凡在高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b.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c.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闪电、打雷、下雨;

  六级以上台风;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统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

  能恢复作业。

  d.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脚手架或其它高空作业架上乱放工具。

  f.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擦窗机吊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g.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h.电焊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i.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j.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k.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传递物件。

  l.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m.高空作业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n.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2.4车辆驾驶

  a.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b.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c.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d.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e.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行驶;

  严禁超载行驶;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不准超越正超车的车辆;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f.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g.汽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h.在大厦区内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体、行人。

  i.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j.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争刹车、急转弯。

  k.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l.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取车时,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坏。

  4.3场地设施管理

  4.3.1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

  不安全情况发生。

  4.3.2室内应保持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保持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4.3.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3.4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4.3.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4.3.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4.3.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或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4.3.8规定禁止吸烟的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吸烟,并对违者执罚。

  4.3.9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4.3.10客户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大厦或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大厦保安的同意,填写《加班登记表》方可进入。

  4.3.11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导区域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4.3.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楼层工作人员,应尽快从防火门走下楼梯,切记不要乘搭电梯。

  5.0相关记录

  5.1《加班登记表》QR/GR-079

篇4: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管理处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一、年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年终总结会议,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

  二、季度会议: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对本季度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和考评。

  三、不定期会议:遇有重大活动、紧急事件安委会可随时召开专项会议。

  四、月例会:安委会下属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会议,小结各管理处安全工作情况。

  五、要求:

  1.安委会或安全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向安委会主任、安全小组组长请假,并委派他人参加。

  2.会议要有详细记录,年会及季度会议要有会议纪要。

  3.安全小组月例会召开时应通知安委会并请相关人员参加。

  六、安委会会议由安全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举办。管理处安全小组会议由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集进行。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经典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经典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管理部门是安保部,安全责任分区管理,设立责任人,层层落实。综合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4.不得挪用各种消防设施,运行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5.易燃、易爆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妥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6.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事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8.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9.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10.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装置,办公房间无人在时要关好门窗和用电设备。

  11.公共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12.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13.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