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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物业部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项目物业部服务标识管理规定

  1.服务人员的标识:

  a)物业部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装(保安除外);

  b)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戴统一的工号牌。工号牌应明显标识出工作人员的编号,便于用户识别、记忆。工号牌应挂在左胸前。

  2.部门场所的标识:

  公司各部标识的房间门应设置有醒目的门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或部门名称,结实耐用。

  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提供给用户一本《用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a)房屋用楼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b)各类设施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库等应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a)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b)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c)重要设备如电梯用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6.设备设施标识:

  a)供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非请勿入"的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b)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c)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出限制使用范围;

  d)因为设备检修而影响到用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7.停车场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识牌。车位线和禁止停车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8.标识的设置要求

  8.1便于观察

  8.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8.3便于实施。

  8.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8.5具有可追溯性:

  a)追溯性需要进行追溯性的标识应具有唯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b)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9.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a)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b)管理部进行审核。

  c)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d)批准后由经营部对外联系制作。

  10.标识的日常管理

  管理处每月应当将公司所有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于管理处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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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统一配置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是集团对外的一个窗口,它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公司的品牌效应。目前,公司已决定全部岗位工作人员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并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工作人员系列

  第一条 管理工作人员包括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主任、副主任、收款员、机电工、电梯工等工作岗位人员。

  第二条 管理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 工作制服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领用人使用满一年者不用负担费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开公司者,领用人须负担60%;3个月以上至半年离开公司者,领用人要负担80%;3个月内离开公司者个人负担全部费用。以上负担费用,由财务部从当事人的岗位保证金或工资扣除。

  二、绿化工、保洁工作人员系列

  第四条 绿化工、清洁工、厨工等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

  第五条 本系列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制服费用负担责任按本规定第三条条款执行。

  三、保安工作人员系列

  第六条 保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大队长、副大队长、保安队长、保安副队长、保安班长、副班长、保安员和监控员等。

  第七条 保安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警帽一顶、领带二条、武装带(腰带)一条。所有权不归属个人,离职时均须如数退还公司。

  第八条 本系列工作人员制服费用,全数由公司负责,使用人若遗失或损坏,均由个人向公司申请补发,费用自理。

  四、其它

  第九条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展,今后出现新的岗位,其工作制服管理的相关规定均参照本规定相近条款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篇3:物业辖区服务标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服务标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服务标识的使用与设置,为小区住户的居家工作生活提供方便。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各类服务标识的设置、使用、控制工作。

  3.0职责

  3.1各部门经理负责各类服务标识设置、使用的实施工作。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类服务标识的管理进行审核、监控。

  4.0程序要点

  4.1服务标识的使用、设置范围。

  凡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容易引起识别错误或不方便住户生活、不便于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的地方均应设置和使用服务标识。

  4.2常用标识的种类。

  4.2.1服务人员的标识。

  (1)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均着不同颜色、式样统一的服装,包括护卫人员、清洁工、花木工、管理员、机电维修工和办公室文员、管理人员。

  (2)各类服务人员在当值工作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卡。工作卡应明显标识出该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工种、岗位职务和投诉电话,便于住户识别、记忆。工作卡的配戴方式详见员工服务管理。

  4.2.2各类服务场所的标识。

  (1)公司机关和人事行政部及下属各部门的大门均设置有醒目的门牌和指引牌。门牌要求制作精美、标识出公司或部门名称、结实耐用;指引牌要求精美雅致、清晰指引出方向或位置、结实耐用。

  (2)客户服务中心、会所、泳池、网球场等公共服务场所门前及内部均设有统一、完善的标识系统。要求做到使住户(客人进入公共场所寻求服务、消费时无须再询问即可完成全过程。

  4.2.3各类服务产品的标识。

  (1)提供给住户的《住户手册》或其他公开文件,如通告、公告、通知均应明确标识出发文部门、适用范围和必要的沟通、服务电话。

  (2)提供给住户的各类有偿服务产品,在提供给住户时,均应让住户有明白的签收、验收记录;均应在提供产品时标清送货、出货部门、时间、使用说明,以免误用。

  4.2.4所管理的各类物业标识。

  (1)各类房屋用楼号、单元号、楼层号、房间号标牌予以识别。

  (2)整个小区的街道、方位均用标识牌标明街道名称、小区方位。管理公司在每个托管小区用区域示意区的形式在小区明显位置标识出小区的建筑构成和方位;

  (3)各类设备房如变配电室、水泵房、停车库等均用标识牌清晰标识出名称。

  4.2.5特殊场所、环境的标识:

  (1)消防箱、消防栓、消防管道用红色标识,且在消防箱上喷有“119”报警电话提示。

  (2)紧急疏散通道用消防疏散照明指示灯标识出通道位置及逃生方向。

  (3)重点设备如电梯用标识牌标识出其位置及使用注意要点。

  4.2.6项目部替顾客(住户)保管的物品均用标签、标牌标明其贮存场所以免混淆。

  4.2.7设备设施标识:

  (1)配电室(高低压)必须用标牌标识,并注明“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要求,高压配电柜必须悬挂“高压危险”字样;

  (2)中央空调机组、水泵房机组必须标明机组机号;

  (3)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设备、设施应采用标识牌明显标识出限制使用的范围;

  (4)因设备检修而影响到住户日常工作、生活时,维修人员应当在工作现场明确标识如“电梯维修”等警示。

  4.2.8停车场及泊车位和行驶限制速度,以标示牌、车位线和禁停线予以标识。有建筑高度限制车辆最大高度的,应在建筑物车辆通过位置作限高的标识。

  4.3标识的设置要求。

  4.3.1便于观察。

  4.3.2便于识别。用图形和符号进行的标识,图形和符号应符合相关的标准或通用法则。

  4.3.3便于实施。

  4.3.4不易被人为因素变动其标识的内容和位置。

  4.3.5具有可追溯性:

  (1)需要进行追溯的标识应具有惟一性,如编码、编号、日期、来源、相关人员签名等;

  (2)有追溯性要求的标识(如记录、合同、单据、凭证)不允许有非授权的涂改。

  4.4标识的设置制作程序。

  4.4.1相关使用、责任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4.4.2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核。

  4.4.3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4.4.4批准后由经营部对外联系制作。

  4.5标识的日常管理。

  4.5.1项目部每月应当将本项目所有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普查,并将结果记录于项目部每月的工作小结中。

  4.5.2对于有追溯要求的记录等标识由经办部门或公司保存,保存期详见各个具体工作的规程。

  5.0相关记录表格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篇4: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三)

  一、公司来访人员统一在岗亭登记,如找人可用电话联系,私事可在非工作时间内接见,不得无故在公司或宿舍区域长期逗留。保安员或各部门有义务予以劝离公司。

  二、凡离职人员,行政部将在离职当天下发名单至保安部,由保安部执行"离职人员一个月内不得进入公司所属区域"规定,违者将追究保安队员失职责任。

  三、公司员工下班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公司至停车场区域)衣冠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下班后严禁在工作区域内逗留或未经批准进入公司禁区(配电房、电脑房、财务部、仓库及行政办公区),违者将追究当事人和区域负责人责任。

  四、履行物品进出、领用程序,防止公司财物流失或可疑物品进入,凡从各通道进出商品、货物或其它包裹均需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保管或部门经理),保安员必须严格检查,否则发现漏检一次或手续不齐处罚当班保安5-20元,保安部负责人负20%的连带责任。发生财物流失损失,由当班人员负责赔偿,部门经理负20%的连带责任。

  五、各部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公司人身、财物损失按《安全经营责任状》进行处理。

  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公共区域的安全操作督导和检查,如因高险、地湿、失火或其它工作失误发生客人、员工人身财产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全体员工要积极发现、检查、举报和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对维护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作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5:酒店式公寓物业员工通道管理规定

  酒店式公寓物业员工通道管理规定

  一、公司员工上下班一律员工通道进出。未经上级批准禁止从公司大门或其他客用通道进出公司。

  二、保安员直接对员工通道进出实行监督控制,员工不得将个人私人用品带入工作区域,所有在职员工需主动接受保安员对包裹、物品等安全检查和纪律监督,未按规定拒不接受检查者一经发现,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罚。

  三、员工需按时上下班,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除个人消费外)随意逗留、进出公司和不走员工通道.否则一经发现,严格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玩忽职守者将加重处罚。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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