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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9)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司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九)

  第一条为统一公司的对外形象,体现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保证公司工作服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联系制作、发放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发放对象为公司在工作服发放之时在职员工,其中保安的工作服为保安服,工程维修人员工作服为工程装,清洁工等为服务员服装。

  员工在集团内调入,已在原单位发放工作服的,不重复发放。

  在工作服发放前后新进员工原则上自备颜色、款式与工作服要求相似的服装。

  第四条工作服分夏季和冬季工作服。原则上每两年发一次,逢双年的五月和十月分别发放,每次各发两套。工作服发放以后的新进员工,在其进公司日期离下次统一工作服发放时间有一年以上的,在进公司半年内给予发放工作服壹套。

  第五条员工工作服费用的收取。

  员工工作服原则上不收费,但在工作服发放后一年之内,员工因非集团内正常调动,或辞职、辞退、开除等,综合部财务收回工作服全额成本费(扣除税款)。

  第六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如有违反,按集团公司有关条款处罚。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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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处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新工作服:凡新到岗人员均发放两套工作服,工作满两年后,可更换新工作服。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以外着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转借给其他人。

  三、如因工作原因造成工作服损坏,需由当事人写明损坏原因,书面报告管理处主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非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作服损坏,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购买工作服的费用。

  五、冬、夏之交需更换工作服时,需由领用人将工作服清洗干净,交还管理处后,由管理处统一发放。

  六、如员工办理离、辞手续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管理处,并作为离、辞人员完善手续之一。

文章

篇3:天河城员工着装工作服使用管理规定

  天河城员工着装及工作服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已

  为了树立和保持z天河城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订此规定。

  2.穿着统一工作服人员

  部门人员工作服类型

  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员、车场收款员管理员服

  商业管理部工程师级别以下的工程人员工程服

  安全主管级别以下的保安员和车场管理员保安服

  队长及现场组人员管理员服

  3.其他人员上班时间着装标准

  3.1.女士着装及仪容规定

  3.1.1.统一穿行政装,提倡淡妆上岗;

  3.1.2.穿皮鞋,不得穿拖鞋、凉鞋;

  3.1.3.穿无花纹丝袜,穿裙装需穿裤袜,避免露出袜口;

  3.1.4.不留长指甲,不涂抹过分鲜艳的指甲油;

  3.1.5.袖口和裤脚不得卷起,夏季可不穿外套只穿衬衣。

  3.2.男士着装及仪容规定

  3.2.1.统一穿西装,有领衬衣,系领带;

  3.2.2.穿皮鞋和袜子,袖口和裤脚不得卷起;

  3.2.3.夏季可不穿外套只穿衬衣。

  4.着装规定

  4.1.穿着统一工作服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工作服(含领带/领花),佩戴员工证;下班时间不准穿工作服或佩戴员工证。

  4.2.其他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行政装(含领带/领花),佩戴员工证;下班时间不准佩戴员工证。

  4.3.上、下班时间均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等不雅的服饰在**天河城内走动。

  5.工作服的领取

  5.1 新入职的员工在办理工作服领取手续时,需缴纳一定的工作服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工作服:保安服 400元/人;工程服 250元/人;管理员服 400元/人。

  6.工作服保管与清洗

  6.1.员工工作服由公司统一购买、发放和洗涤,员工须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工作服。

  6.2.工作服洗涤过程中,必须按照综合管理部的有关程序进行工作服的洗涤。

  6.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裁改,如有裁改按损坏工作服方式(见5.4和5.5条)赔偿处理。

  6.4.员工的工作服如有损坏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根据情况由本人按折旧方式购买,并发放新的工作服;如因公损坏的,经审核属实给予更换;如有丢失的,由其本人按成本价赔偿。

  6.5.公司每年更换一次工鞋。员工所领用的鞋(140元/双)按如下办法折旧(由领用当日起计):

  成本价: 保安军警鞋150元/双; 工程绝缘鞋80元/双

  1个月内(含1个月)按成本价100%购买

  1至3个月按成本价90%购买

  4至6个月按成本价60%购买

  7至11个月按成本价30%购买

  1年以上无偿使用

  6.6.公司定期发放洗衣票,员工凭洗衣票到综合管理部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工作服洗涤手续,并按期领回。

  7.工作服的退回

  员工由于工作调整或离职等原因不需要穿着工作服时,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将所领用的工作服退回,其保证金给予退回本人。

  8.本规定从二〇**年一月一日起实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录

  8.1.《工程服服领用表》

  8.2.《保安服领用表》

  8.3.《管理员服领用表》

篇4: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管理规定

  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公司人员厂牌、饭卡、工作服发放和补办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和规定

  2 、厂牌办理规定

  2.1 新入职之品检组长级以上人员,均在入职当天办理正式厂牌。

  2.2 新入职员工经部门试用合格,办理入职手续时办理正式厂牌。

  2.3 员工换厂牌必须将旧厂牌一并交与人事部并收取工本费一元,无旧厂牌不予更换。

  2.4 员工如有厂牌丢失申请补办者,本人申请组长签字,主任审批后交人事部补办,补办厂牌每个扣款10元。

  2.5 补、换厂牌一律由部门组长将签批单于每天九点前直接交于人事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办理,人事部除拒绝办理外,并做罚款10元处理。

  2.6 人事部定于每日下午4点-4:30为领取厂牌时间(星期天除外)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7 凡未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办理者,一律不予受理。

  3、饭卡办理规定

  3.1 公司人员可自由选择,可在公司就餐,也可不在公司就餐。在公司就餐人员,在组长处登记申请入职十五天后由人事部发饭卡。

  3.2 伙食费用在当月薪金中扣除。

  3.3 就餐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饭卡则需要补领者,按补发天数从当月薪金中重新扣罚相应费用。

  3.4 离职人员离厂时应交回饭卡,按就餐天数从薪金中扣除费用,若不交回饭卡者,按整月扣款。

  4 、工作服管理规定

  4.1 公司新进之普通员工,入职上班半个后,由部门组长申请,经部门审批,部门经理核对,人事部批准,统一到仓库领取工作服。

  4.2 仓库将领取工作服人员名单,报薪资核算员,从当月薪资中扣除成本费用。

  4.3 换领工作服之程序同领程序相同。

  4.4 组长级以上人员均无须扣工作服费用,早领需由行政经理签批方可领取。

篇5:工作服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服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树立公司的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的良好精神面貌,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保密:内部普通

  关键词:工作服配发费用穿用处罚规定

  报(抄)送: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厂长室及本司各生产与职能部门

  第一条 工作服的配发

  1、根据不同岗位配发不同工作服。比如职员服、保安服、员工服等;

  2、实行按季配发,每年按夏装、冬装各两(件)套的标准配发;

  3、工作服分小、中、大、加大和特大五种规格,分别以S、M、L、*L和**L表示;

  4、新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发工作装。

  第二条 工作服的费用

  1、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予以免费配发;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在公司工作超过半年而未满一年的员工,工作服费用暂由员工个人承担,在配发的当月工资中体现。从发放之日起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6个月后予以返还;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工作服费用暂由员工个人承担,在配发的当月工资中体现。从发放之日起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予以返还;

  4、统一配发后,另需领取的,需经审批核准,由其个人承担全部工作服费用;

  5、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详见附表《工作服费用扣除标准》)。

  第三条 工作服的穿用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不同季节不同岗位穿着不同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裤子、衬衣、袜子和鞋类;

  3、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4、所有员工不得任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等现象。

  第四条 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规范员工统一着装;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20人次或某一次达该部门员工总数50%的,予以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4、所有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工作服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和发放。

  第六条 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本制度经副总经理、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

  拟制: 审核:审核: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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