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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办公制度(4)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办公制度(4)

  一、上下班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各扣2.00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扣半天工资。

  二、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超过两次扣半天工资。

  三、请假半天以上必须提前告知,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可以找人代替,但出现后果自己负责。(如公司来检查卫生搞的不好,垃圾车旁有垃圾杂物,取自行车管理人员不在等)

  四、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如检查不在岗,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五、在工作中必须按质按量达到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本工作或业主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作出辞退或上报总公司。

  六、上班时间不得闲聊、大声喧哗,严禁向业主索取财物等不良现象。

  七、公司的工具或办公用品不准外借或私自拿走。

采编:www.pmceo.cOm

篇2:后勤管理处周办公例会制度

  后勤管理处周办公例会制度

  一、会议地点:后勤管理处处办公室

  二、参加人员:处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周一上午9∶00

  四、会议内容:总结上周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措施;传达上级指示,安排本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要求:与会人员会前认真准备会议内容,按时到会;会议期间集中精力,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正措施,责成具体人员解决;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办法;详细研究部门的本周工作,并部署落实。

篇3:物业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五)

  公司所有办公设备是因办公所需而配置,属公司财产,任何人员不得损毁或因私使用,为减少浪费,控制成本,使用办公设备需遵守以下制度:

  一、电话

  1.电话主要用于工作联络及接待处理为主报修或投诉,非必要时,员工不得在上班时间拨打私人电话或利用公司电话进行私人业务联络。

  2.非必要是,员工不得随意挂拨私人长途电话,确实需要者应按公用电话标准实行收费。

  3.公司员工接拨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报公司简称(**物业/**管理处),语气礼貌温和,用语乘法明了,不得用电话进行无为的聊天。

  4.接听电话,如受话人不在管理处,接话人应礼貌地将电话转拉其部门同事接待或为受话人留下留言。

  5.接到业主/客户报修(投诉)电话时,接话人应随时将报修(投诉)内容、业主住所、姓名、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并礼貌地告知业主。公司/管理处将尽快联系(安排)维修或进行投诉处理,再将报修(投诉)内容告知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处理。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所有传真文件、报表均由各行政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人统一传送。

  三、电脑、复印机

  文件打印,需有项目主管、管理处/站主任、经理签字认可。

  打印、复印时,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成本核算。

  公司机密文件,原则上不予复印,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分管经理审批,方可复印,用后复印件需归还公司。

  严格控制复印数量,非必要材料不予复印、打印,各项目、部门复印文件资料,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管理处/站主任签字同意,复印数量较多的材料必须有公司领导审批。

  有偿复印登记时注明收费金额,由客户确认签字,并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

  打印机、复印机由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和保养,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

  严禁在电脑上进行游戏、听音乐或处理私事。

  打字室、复印室内严禁烟火,切实保证用电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技术人员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鼓弄,以免加重故障。

篇4:物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6)

  物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六)

  为合理管好、用好办公用品,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办公用品采取集中管理、项目申请、定期供应的原则。

  二、申请采购、配发程序:

  各项目、各部门每月初将申请采购办公用品的计划报公司行政部,采购计划由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

  行政部按公司规定和实际需要,对采购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行政部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当月分期分批购买、发放。

  配备给各员工的办公用品,损坏、遗失均由使用人负责。

  凡新进员工,须配备办公用具,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经理审批。

篇5:物业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种类及时间

  1、公司月经营例会定于每月28日18:00召开;公司半月经营例会于每月15日18:00召开,以网络会议形式,部门负责人参加;

  2、各项目部周例会定于每周五下午18:00,每月第一次周例会要求班长(含)以上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以后周例会主管以上人员参加;

  3、服务中心每天召开工作例会,做会议记录,并以邮件形式报公司(指“总经理、总办和品质部”以下相同);

  4、部门全体员工会议各职能部门每周召开一次,服务中心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做好会议记录并报公司。

  二、会议要求

  1、部门工作计划和月报应于每月27日12:00前报公司,半月报于15日12:00前报公司。每延误一次罚款责任人50元。

  2、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公司级会议时,须向总经理请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部门级会议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无故迟到者,一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一次罚款50元。

  3、如遇特殊情况,公司级会议开会时间、方式(地点)、参会者需要变更时,由总办负责通知,通知不及时罚款10元/次·人。

  4、公司会议由总办组织并负责作记录,并于次日下午18:00前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发至各部门邮箱。

  5、相关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时间、地点、范围由部门经理根据本部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总办。

  6、与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应将手机置于静音和振动状态。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接听,经主持人同意后应到室外接听,否则罚款50元。手机每响铃一次,罚款20元。

  7、会议内容未正式发布前,严禁外传,公司同意传达的内容应及时向员工传达;否则,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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