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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开水房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校区开水房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全校师生开水饮用水的供应。

  二、保证开水饮用水的供应时间与质量,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日常维修、维护工作。每日上岗前认真检查供水、供电、开水箱电源、水位计、温度计是否正常,水箱锁是否完好、统计进水量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

  四、负责开水房周边的卫生工作,要做到供水设备、水池及墙面、地面整洁明亮,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五、严格执行打卡制度,要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准空岗,禁止在开水房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开水房内禁止堆放杂物。

  六、必须节约用水,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打开水只限于水杯、暖水瓶,严禁使用暖水袋、水桶等大型器具打开水。

  七、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解答广大师生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做好安全工作避免烫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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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后勤会馆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大学学校后勤会馆现有车辆(面包车)。

  每三条 该车由学校后勤会馆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会馆餐饮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六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总经理或餐饮部经理签字;使用人持"派车单"方可出车。当日不能签字的,需电话请示,第二天补签。

  第九条 无餐饮部经理、会馆总经理出具的"派车单",司机不能出车。个人私自用车,应予惩处。除补齐各种费用外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发现二次扣当月工资2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条 各部门派车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车辆为会馆购买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

  (二)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三)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四)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第十一条 司机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由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报(办公室文秘)核算员,由会馆核算员核对实际里程数后,双方签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员把上个月的行车情况统计后呈报会馆领导审核。

  第十二条 "行车日报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汽油费。

  第十三条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会馆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出车。

  第十四条 车辆日常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会馆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第十五条 车辆燃油由司机到会馆指定地点加油,并填写"车辆燃油报表",经会馆餐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补签。否则,为私自加油,一经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500元,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 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一是填写"车辆维修、保养明细表";二是向会馆经理请示,并说明原因;三是领导同意后,到会馆指定的厂家进行维修和保养;四是私自维修车辆,费用自理。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3:项目管理处仓库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处仓库管理制度

  1.凡入库物料,需根据进仓单进行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和品质的检查、清点,对缺损和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在进仓单内说明。

  2.物料入库后要及时登帐、立卡、建立物料档案,帐卡物要经常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备料不足或缺损要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

  3.入库物料要尽量合理堆垛,定量存放,过目成数,做到不歪不倒,搬运方便和安全不受损坏。

  4.应做好仓库的门窗和库存物料的保管和安全防患工作,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物料不变形、不受损、不变质。

  5.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火种入内。对存放库内的贵重、易燃或挥发性化工物料,要定期重点检查和防护。

  6.物料出库或领用均要按物料出仓单内容填写好出仓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经办清出库或领用交接手续后,方可发料。

  7.物料出仓后,仓管人员要及时清理库房,整理货垛,搞好库内整洁,并及时凭出仓单上所发的物料登销帐卡。

  8.非本单位或本单位非有关人员,未经仓管人员许可严禁进入仓库,仓管人员所管理的仓库锁匙亦不准任意交他人保管或开启。

  9.出库物料一般要成套领发,对散件及包装好的散装部件,应分别附有标明物料品名、规格的标签。属配件的,还应标记“备品备件”文号。

  10.任何负责物料运输的公司,在运送途中应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特殊和贵重物料仓管人员应随车押运,做到接运及时、超卸安全、交接准确。

  11.对回收剩余或废旧的物料,仓管人员应负责将所回收的物料分类收存保管,并在入库时亦应办理进仓手续,另立帐册及时进行登帐。

篇4: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后后勤工作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掌握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从而提高后勤工作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

  1、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是指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召集,后管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进行学习、讨论、布置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处办公室另行通知,若有急办事宜或重大学习活动等需立即召开的,及时通知后管处全体人员。

  3、、参会人员:后管处的全体工作人员,若有重大事项须请院领导共同参加。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的文件和重要的工作部署。

  (2)向全体后管处成员通报处内的重要情况。

  (3)进行思想交流、工作交流,民主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隔阂。

  (4)对后管处的整体工作进行布置。

  二、后勤片工作例会:

  1、后勤片工作例会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参加,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两个月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对后勤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

  (2)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后勤工作。

  三、后勤工作联席会议:

  1、后勤工作联席会议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以及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参加,对学院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每学期两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

  4、主要议题:

  (1)对后勤工作情况进行www.pmceo.com沟通交流,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

  (2)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介绍后勤工作新的思路和设想,供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向院务会汇报。

  四、请假:原则上不予请假,对因特殊事件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在会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批准。

  五、指定记录人员,整理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文字,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并存档备查。

篇5: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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