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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保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司往来文书控制及保密制度

  1.文书往来需严格,其中包括

  (1)外发文书:必需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

  (2)内部文书:必需由部门主管发出或部门盖公章才算有效公文

  (3)保密文件:必需统一由行政或总经理指派人员拆阅。

  2.保密制度

  (1)本制度是为处理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公司职员必须根据自己的职务遵守处理机要文件及机要事项的纪律。

  (2)本规定的修改与废止、由办公室提议,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实施。

  (3)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其内容的文件及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a.关于公司的重要政策或计划;

  b.关于人事问题;

  c.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d.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e.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f.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4)机要文件及其处理,按其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种:-

  a.秘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业务上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b.公司内部秘密,不能向公司以外公开。

  c.绝密,不能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及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5)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经理负责,但公司总经理可以命其变更。

  (6)机要文件或机要事项由该业务部经理负责印制和传达。

  (7)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本、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门别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办公室专人保管。机要文件应加盖相应的红色标记,其处理和保管由收件人自行处理。

  (8)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盖章。

  (9)总公司及分公司之间文件的来往传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亲启信函方式,必要时应采用挂号信函方式。

  (10)公司内机要文件的传递,除责任者自行携带方式外,必须加封后传递。不能以文件方式传递的秘密事项必须由直接关系者亲自传达。

  (11)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的经理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上述(2.2.8)款规定的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12)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的经理负责,请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但必须履行上述(2.2.8)、(2.2.9)款规定的手续。

  (13)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所管经理负责销毁。

  (14)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室讨论处理

  一般文件由总经理发到各部门主管处理或存阅,送回行政部存档。所有外发及保密文件,必需有总经理记录,以使在存送中收获,亦可以拷贝出来。

采编: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八)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篇3: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五)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篇4: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3)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篇5: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对保密工作的规范,严谨,确保公司保密工作落实到公司每一个员工。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3保密事项

  3.1与公司有关的调查案件、检举揭发材料。

  3.2公司各级须保密的办公会议记录。

  3.3财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员工工资表等。

  3.4本公司质量体系有关文件资料。

  4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4.1所有秘密文件未经制发部门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翻印,如需复制,须按规定申请审批。

  4.2收发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凡署名公司领导亲启件,由领导拆封;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归档等环节都要登记,履行签字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4.3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放入保密柜内,个人不得保存;定期清查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5通讯保密规定

  5.1各部门的电脑由专人管理,非本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5.2电脑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避免重要业务资料和档案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

  5.3任何个人都不准在通信、通话中涉及本公司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信息;个人不得偷看公司秘密文件和打听公司秘密性的会议内容。

  6泄密的处理

  凡发生遗失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或泄密案件时,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窃密案件,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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