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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伙食委员会工作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学院伙食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教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食堂管理的精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学院食堂管理制度》规定,成立旅游学院伙食委员会。

  一、伙食委员会组织结构

  伙食委员会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和饮食中心相关人员17人组成。主任:院领导副主任:行政管理处处长、餐饮服务中心主任

  委员:工会常务副主席、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教师代表、学生会生活委员、食堂厨师长等。

  “伙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饮食中心主任兼任。联系电话:z

  二、伙食委员会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各项食堂管理制度。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饮食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识别劣质食品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主动不吃过期变质、不洁的食物,不在校外不卫生的地摊就餐等,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3、“伙委会“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卫生不达标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不具备条件又不改进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处罚,以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4、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项目要严把质量关,卫生设施配备齐全,选派有经营学校食堂经验者来经营管理食堂。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允许其在校园内经营食品。

  5、对食堂管理者和经营者,要把预防食物中毒和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列入岗位职责内容当中,并协助卫生监督机构经常检查,确保各项卫生措施落到实处。

  6、食堂工作直接影响师生www.pmceo.com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务必要求食品制作各环节上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防变质、防毒,力求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7、执行学院有关决议,每学期召开一次伙委会会议,通报食堂工作情况,沟通信息,落实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8、伙委会每天要有值班人员,每周检查食堂卫生两次,并作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落实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处理。

  9、加强档案资料建设。整理汇总历次食堂检查记录及改进情况,作为食堂工作评价的的重要依据。

  10、加大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杜*物中毒发生。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制定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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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伙食管理委员会细则

  物业公司伙食管理委员会细则

  一、管理体制:

  1、餐厅由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伙食委员会负责日常监督。

  2、服务中心经理担任组长,各主管、核算员担任组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餐厅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对餐厅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算员审查后当月公布。

  3、对采购物品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采买过程及卫生监督工作。

  4、每周日公布出下周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原则上同周内不重复。

  5、做好夏季防蚊蝇工作,所有泔水日产日清,祛除操作间异味,确保夏季就餐卫生。

篇3:伙食管理委员会制度

>  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办好伙食,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建立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条款如下:

  一、管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1、管委会是伙食工作的协调机构,是联系学生及师生员工的桥梁;

  2、定期召开管委会的各级会议,对伙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把伙食工作办好;

  3、对伙食工作的新办法、新方案、新要求、新举措,通过管委会进行通报及贯彻。

  二、管委会的组成:

  管委会由主管后勤的校长为主任,主管伙食的集团副总经理、学生处处长、饮食中心经理、餐厅经理、学生会生活部长为副主任,校区协调员为常务副主任、生活部长为秘书长、各系生活部长为常委,各班生活委员为委员。

  三、会议的召集:

  管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或三名副主任提议召集,管委会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管委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四、管委会对伙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了切实加强管委会对伙食的管理,由管委会成员在伙食系统内兼任一定职务,校区主任助理由校学生会生活部长担任。助理每周四次以上参加管理,对伙食的卫生、成本核算、花样品种、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工作进行参与、指导、提出意见。助理可以随同采购员共同采购,经常到市场了解行情,定期公布市场价格。

  五、管委会常委以上名单每学年公布一次以便取得联系及方便工作。

  六、此制度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按上级要求办理。

篇4:(公司)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  企业(公司)伙食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伙食委员会系公司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机制,促进食堂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并籍以确实保证全体员工满意就餐而设立的监督性机构。

  第二条伙食委员会由工会组织设立,其管理行为对工会负责,工作质量受全体员工监督、评价。

  第三条伙食委员会共设委员5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工会认定产生,任职期限为叁月。

  第四条委员任职:

  1、委员产生要注意代表比例适宜,即处理好常住与临时就餐等。

  2、为人正直,工作作风素来认真负责,原则性强,能积极行使本职权限。

  第五条职责权限:

  1、依据《食堂承包协议》和《食堂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监督食堂工作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根据食堂所报情况核定每周饭菜种类和价格,并明确其计量器具的使用办法。

  3、每月月底召开食堂工作管理会议,对本月食堂工作作出评价。

  4、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抽查饭菜价格、质量及给量情况。

  5、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对食堂工作的相关制度(《食堂承包协议除外》)进行修改与调整。

  6、反映就餐员工的违纪行为。

  7、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奖惩措施

  1、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限内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取消委员任职资格外连带处以5元以上罚款:(1)以公谋私,依仗职权少付或不付个人在食堂的消费费用的。(2)好人思想严重,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或就餐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置之不理的。(3)其它不良行为。

  2、伙食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勇于负责,为食堂管理工作作出一定贡献的,除可连任该职外,在公司举办的各种优秀员工嘉奖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从20**年4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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