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物业车辆的维修保养与检查程序与标准
物业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与检查程序与标准
程序 标准
1、维修申请
1)在驾车行驶途中,司机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机械故障不宜继续行驶时,要及时打电话向车队长报告,准确提供车辆出现故障情况,地点。
2)如故障严重时难以排除时,由派出车辆将故障车拖回,送指定修理厂维修。
3)车辆故障发生在公司内,则直接向车队长汇报,并填修车工作单,经车队长同意后送修理厂维修。
2、维修
1)车队负责人对故障车检验试车后,如库内有配件,自己能维修的情况下,由司机自己维修。
2)如自己维修不了的车辆经车队长同意,由司机填写修车工作单。
3)送修车辆必须按工作单批准项目维修,不准随意更换其它配件,提高维修费用。
3、验收
1)车辆修好后,司机接车试车时确认故障已经排除。可在维修单上签字。
2)每季度末由车队长统一结算修理费。
4、保养
1)车辆日常的清洗由司机本人操作,每日出车前需保证车辆清洁。
2)车辆的一般保养,如加注润滑油,清理空气滤清器,蓄电池检修,更换三滤等,由司机自己完成,保养后保持车辆操纵灵活,驾驶轻快,从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车辆保养完成后,向队长报公里数及保养项目登记备案。
5、定期年检验车
1)车队负责人根据每辆车牌号尾数的数字,确定年检月份,在相应的月份里,通知该车司机检修车辆准备年检。
2)验车前由车队负责人把关,准确填写验车表格,加盖公司公章,将验车表、保险卡、交由司机安排时间到指定验车场接受检验。
3)验车合格后,持有验车人签字的验车表格到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合格证。
编辑:www.pmceo.Com篇2:车辆道闸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车辆道闸系统的维修保养规程
1、目的
保证车辆道闸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对受托车辆道闸系统的维修保养。
3、内容
3.1修整挡车杆,对反光膜脱胶或脱落的进行修复。
3.2取下顶盖,打开箱门,对各转动轴加油润滑。
3.3补充齿轮箱内机油。
3.4全面紧固电线接头,修锉电器触点。
3.5检查电动控制器,若有问题,立即替换,检查手动和摇控操作是否正常。
3.6检查箱门、箱盖密封情况,防止雨水进入。
3.7每年6月及12月打开齿轮箱盖,查验齿轮磨损及限位开关坚固情况。
3.8全面清理箱内各部件灰尘。
3.9车辆道闸系统的维修保养记录由系统责任人或维修员根据检修情况填写《车辆道闸月保养记录表》。
4、记录
4.1《车辆道闸月保养记录》由物业服务中心资料员保存一年。
附件
4.2《车辆道闸月保养记录》
篇3:学校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学校车辆维修与保养制度
一、司机应对车辆的保养勤俭查、勤清洁,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二、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定时检查更换机油。(每5000-6000公里换机油一次)。认真做好出车前后的检查保养工作。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三、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良好的车况,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若有影响行车的严禁行驶。
四、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提出申请,车队正副队长审查后订出修理计划,方可进厂修理。
五、车辆修理必须由厂方填写详细的需修机件清单及修理费价目表,车辆修好后,由该车司机和副队长共同鉴定方可出厂。
六、修理费发票必须由该车司机、车队长签名、集团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篇4:学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5)
学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5)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