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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物业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30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

  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

  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严禁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 保洁员处罚条例

  3.1 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

  3.2 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3 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

  3.10 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11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3.12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 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 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 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 附则

  7.1 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 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 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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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物业违规行为处罚条例

  为了配合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管理处的正常运行及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为住户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管理处将对内部员工之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籍此,使管理处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管理处服务水平。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www.pmceo.com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篇3:大学生公寓保洁卫生处罚条例

  大学生公寓保洁卫生处罚条例

  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闲聊、干私事者,扣15分;

  2.打扫卫生不认真者,扣20分;

  3.工作散慢、粗心、大意者,扣10分;

  4.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者,扣10分;

  5.迟到或早退者,每分钟扣1分;

  6.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当旷工处理,扣发当月三天工资,旷工两次,作即时除名;

  7.未经批准私配宿舍指定之钥匙者,扣20分;

  8.对学生或公司同事不礼貌者,扣100分;

  9.吵闹、漫骂、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宿舍安静者,扣100分;

  11.不服从上级之命令、对上司无礼者,扣30分;

  12.损坏宿舍、学生财物,照价赔偿;

  13.违反作业程序安全操作,每次扣50分。

  以上处罚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员工1分等于1元人民币,领班1分等于1.5人民币。

篇4:保洁员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保洁员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公司精神,保障公司有关制度的有效执行;也为了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应权益,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使部门保持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处罚细则,谨望全体保洁员严于律已,遵照执行。

  1.仪表不整洁,扣5分;

  2.上班不着工衣、不佩戴员工证者,扣10分;

  3.上下班不列队者,扣5分;

  4.上班时间擅离岗位、闲聊、干私事者,扣15分;

  5.上班时间私会朋友者,扣10分;

  6.上班时间吃东西者,扣5分;

  7.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者,扣10分;

  8.工作散慢、精心、大意者,扣10分;

  9.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纸屑者,扣10分;

  10.迟到或早退者,每分钟扣1分;

  11.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当旷工处理,扣发当月三天工资,旷工两次,作即时除名;

  12.扛着工具走路或乘坐电梯者,扣10分;

  13.上班时间睡觉者,扣50分;

  14.未经批准私配公司指定之钥匙者,扣20分;

  15.对业主或公司同事不礼貌与业主吵架者,扣100分;

  16.吵闹、漫骂、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小区安静者,扣100分;

  17.不服从上级之命令、对上司无礼者,扣30分;

  18.赌博和变相赌博,扣50分;

  19.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泄露公司有关私密者,扣100分;

  20.损坏公司、业主财物,照价赔偿;

  21.上班时间严禁吸烟,违者扣200分,下班时间不允许在小区内吸烟,违者扣100分;

  22.违反作业程序安全操作,每次扣50分。

  以上处罚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员工1分等于1元人民币,领班1分等于1.5人民币。

篇5:酒店工程部奖励处罚条例

酒店工程部奖励处罚条例

1、奖励条例

1.1 对酒店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者,酌情奖励20-30分;

1.2 对酒店设备增新改造有突出贡献者奖10-30分;

1.3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30分以上;

1.4 努力钻研业务,进步显著,为酒店或部门争得荣誉者奖20-50分;

1.5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多次受到酒店和部门的表扬者酌情奖励10分以上;

1.6 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2、处罚条例

2.1 不准迟到早退,违者按酒店有关规定执行;

2.2 维修不及时或故意拖延时间者,利用维修机会在客房看电视、吸烟,影响客房卫生的发现一次扣5分;

2.3 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维修时,不按规定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及部门经理汇报,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记录的一次扣10分;

2.4 维修工作需要时可乘坐电梯或走客用通道,无故使用客用设施的发现一次扣10分;

2.5 无维修任务时不得离岗、串岗,外出维修应向当班负责人报告去向,违者扣5分;

2.6 所有机房如发现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一次扣当值人员5分;

2.7 因维修质量低劣或态度恶劣受到客人或其它部门投诉者,需做出书面检讨,并扣除当事人30分;

2.8 违反操作规程,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9 对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未认真记录设备运转情况,未对当值机房或设备做好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0分;

2.10 当班人员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对事故隐瞒不报,对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分以上至除名处理;

2.11 其它事项按《员工守则》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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