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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1

  第一条 服装款式与配置

  1、制式保安服配置为:秋冬、春夏制服各2套、大盖帽1顶(含帽徽)、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

  2、护卫服配置为:秋冬装标准为上下装系蓝色制服尼和普通长袖白色衬衣各2套。春夏上装为制式短袖白色衬衣2件,男下装为深蓝色平纹长裤2条,女下装为深蓝色平纹裙子2条。佩饰为精神带和领带各1条,肩章1对,臂章一副。男为贝雷帽1顶,女为卷沿帽1顶,全年通用。

  3、白手套视情况需要配置。

  4、黑色皮鞋自配。

  第二条 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护卫)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2年。

  2、帽子和领带使用期限2年。

  3、精神带、领带、肩章、臂章等佩饰使用期限为2年。

  4、保安(护卫)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交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 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护卫www.pmceo.com)人员的着装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小区或各盘项目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护卫)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大、中、小号为制作标准,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量身定做。

  第四条 保安护卫人员服装折旧扣减

  1、保安(护卫)人员入职后,不收取服装押金,但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应扣减服装折旧费用。

  2、保安(护卫)人员入职服务不足6个月的(含6个月),离职时扣回全部服装费的100%;服务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超过24个月的,按新发的标标准和继续服务月数计算减扣服装折旧费用。

  3、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护卫管理规定的,亦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护卫)岗辞退人员的,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

  4、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护卫)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

  5、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6、服装折旧费用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计财部发放清算工资。

  7、属保安公司管理的保安员,按保安公司规定办理。

  第五条 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护卫)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按照人员总量保留10%-15%的服装存量,以应临时补充人员需要。

  第七条 服装价格参考标准

  1、冬装(制服尼)一套98元,普通白衬衣30元,领带(拉链式)8元。

  2、夏装一套85元。

  3、佩饰(男69.6元、女79.6元):精神带12元;男式贝雷帽连帽徽43元;女式卷沿帽53元;臂章6元;肩章(1对)8.6元。

  4、以上价格标准如有变动,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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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9)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定(九)

  1、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保安员。

  2、服装费用管理

  2.1保安员服装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配置,服装所有权归属公司,保安员办理入职手续时交纳保证金500元(有本市有效担保人的可在三个月内交齐)。

  2.2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一般为2年。

  2.3保安员在公司服务满2年的,公司承担服装费用,并为其配备新服装。

  2.4保安员在本公司服务未满2年离职或除名的,公司不完全承担其服装费用。

  2.5服装折旧费用计算

  A.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内(含3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30%;

  B.在公司服务3-6个月(含6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5%;

  C.在公司服务6-9个月(含9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20%;

  E.在公司服务9-12个月(含12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5%;

  F.在公司服务12-24个月(含24个月),扣除服装总费用10%。

  2.6服装折旧费用计算说明

  A.保安入职后配备新购服装的,以其正式入职时间起算。

  B.保安入职后配备非新购服装的,以此套服装使用时间起算。

  C.特殊情况下协议解聘的,经核实,公司领导批准后不按以上条款执行。

  3、保管使用相关要求

  3.1在服务期间,保安员自己所配备服装,应保持干净、整洁、完好。

  3.2服装非正常损毁、丢失,由保安员自行承担制服更新费用。

篇3: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篇4:保安队警械服装对讲机管理制度

  保安队警械、服装、对讲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对讲机的使用,提高保安队的良好形象,保证保安人员统一着装上岗,确保服装警械的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警械管理:保安人员使用警械,必须办理领用手续。队长办理从公司领用手续;组长与队长办理领用手续;交接班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出现丢失,在查明原因后,除由当事人全额赔偿外,还要逐级追查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20-100元。

  二、对讲机管理:

  1.交接班时严格认真的检查机体是否完好。分清责任,对损坏或丢失的按原价进行赔偿。由各组组长接班时验收。

  2.不得用对讲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对话,更不得用来聊天,如有违反每次处罚10元。

  3.不得将对讲机带出小区或擅自外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对讲机要及时充电,在岗期间不得出现对讲机没电现象和呼不到现象。否则每次处罚10元。

  5.使用对讲机对话时要有礼貌。如:“**收到请回答”,“收到请讲”等。

  6.其他事项按照保安器材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服装管理:按照青山发[20**]07号文《关于员工工作服的规定》执行。

篇5:保安服装管理规定

  一、更新服装及保安队员服装使用年限为:

  (一)冬季服装,每套使用年限为四年,大衣使用四年,大沿帽,使用四年。

  (二)春秋服装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三)夏季制服及大沿帽使用三年。

  二、保安队员自动辞职或解除合同离队,无论服装是否到使用年限,均应交齐服装和标志,否则按规定付款。

  三、服装丢失或人为损坏,照原价按下列比例收取服装费:

  (一)新服装未穿满半年者,按原价的95%-90%收费,半年以上至一年者按原价的80%收费,一年以上至二年者,按原价的60%收费,二年至三年者按原价的40%,冬装和大衣三年以上至四年,按原价的20%收费。

  (二)半新服装,按收回时作价和使用年限起算,仍按上述比例收费,凡穿满年限的制服、大衣交回时丢失,均按原价的20%收费。

  (三)凡因公(如抢险救灾,制止打架斗殴,追捕罪犯等)损坏服装,经队领导核实,确认可免除赔偿。

  四、服装的使用和保管

  (一)服装使用者应爱惜所发服装,平时应保持服装整洁,无论旧装还是半新旧服装上交时均应洗净。未洗净(来自:www.pmceo.com)的服装每套收10元洗涤费,大衣20元洗涤费。

  (二)服装换季,由保安队负责人确定时间,统一换发,换下的服装,为避免丢失,由保安队集中统一保管。

  (三)服装由管理处保安班长负责发放和保管;

  (四)由保安队对各管理处班长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有损坏服装的由各管理处负责收取赔偿费用,交保安队统一管理;

  (六)新购买的制服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和使用者各自承担一半;

  (七)保安队员辞职或被辞退,公司收回其中一套制服,另一套归使用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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