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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项目管理处考勤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18

  管理处员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明纪律,使员工按时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出勤:

  ①上班时要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2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扣除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②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20%外,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二、请假:

  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级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核实存底,请假一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公司批准,归队后要及时销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动辞工处理,并扣发七天工资。

  ①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②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

  ③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④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⑤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三、重要节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二天,放假期间工资照付,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发放或安排调休。

  连续在管理处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请过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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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街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自觉打卡考勤,为此本公司特制订下列规定:

  一、员工工作时间由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中间为吃饭、午休时间),若连续加班在2小时以上,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报批后分别另计。

  二、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的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三、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坚决杜绝代打卡事情发生。

  四、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处罚5元,以示警诫。

  五、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A、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者需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守考勤。

  B、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了要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 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考勤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守考勤制度。

  C、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的,除按未打卡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六、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所有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情况或违规事例应立即进行 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不定时监督,检查各部门考勤情况。

  七、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事件,依下列规定处理:

  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视为迟到。

  2、迟到10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论处。

  3、在规定工作时间前完成打卡下班为早退;

  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5、员工迟到须当时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以上各项条例,希望各位同事遵照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年1月9日

篇3:商街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商街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凡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自觉打卡考勤,为此本公司特制订下列规定:

  1. 员工工作时间由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中间为吃饭、午休时间),若连续加班在2小时以上,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报批后分别另计。

  2.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的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3.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坚决杜绝代打卡事情发生。

  4.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处罚5元,以示警诫。

  5.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5.1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者需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守考勤。

  5.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了要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考勤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守考勤制度。

  5.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的,除按未打卡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6.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所有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情况或违规事例应立即进行 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不定时监督,检查各部门考勤情况。

  7.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事件,依下列规定处理:

  7.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视为迟到。

  7.2迟到10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作旷工论处。

  7.3在规定工作时间前完成打卡下班为早退;

  7.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7.5员工迟到须当时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7.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以上各项条例,希望各位同事遵照执行。

篇4:P物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不包括经理级以上的领导。

  3.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4.过程与方法控制

  4.1 时间规定:

  4.1.1服务中心正常办公人员的打卡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延时工作可以按延时时间打卡),特殊部门的员工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4.1.2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在本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打卡为迟到,提前下班打卡为早退。

  4.1.3缺勤:指员工缺少合格考勤纪录1个小时以上的。

  4.1.3.1缺少合格考勤纪录是指:

  缺少考勤纪录;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合要求;

  按本章第4.2.9的规定被视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4.1.3.2员工打卡超过规定的时间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缺勤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缺勤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缺勤一日。

  4.1.4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1个小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4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一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纪录或只有一次纪录的,计为旷工一日。

  4.2 打卡管理

  4.2.1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除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外,上、下班须打卡。

  4.2.2凡要求打卡的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到打卡处打卡。

  4.2.3员工因事早退、公事在外不能正常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的,须在合理时间内填写《请假考勤审批表》到服务中心经理处签字批准,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人事行政部有权按旷工处理。

  4.2.4请事/病假不足半天的,到公司仍需打卡,以考勤卡上记录为请假时间的依据。

  4.2.5服务中心员工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需在上班前(超过上班以后告知视为迟到)打电话告之上一级领导,并要说明时间、地点、事由,并及时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

  4.2.6《请假考勤审批表》一张单只能为一天,如果两天都未能按时打卡须填写两张单,依次类推,决不允许一张单签多日,否则视为无效单。

  4.2.7补填《请假考勤审批表》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超过七个工作日补办《请假考勤审批表》的,需经上两级领导签字批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未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

  提供《请假考勤审批表》超过七个工作日,但未取得上两级领导中的一方或两方签字批准的;

  在每月26日前未提供合格的《请假考勤审批表》的;

  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提供的《请假考勤审批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

  4.2.8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各部门或人事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3 考勤违规行为处罚:

  4.3.1迟到处罚

  4.3.1.1员工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二次(含二次)的,不作处罚;

  4.3.1.2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两次以内(含两次)按下述规定处罚:

  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每次罚款20元;

  员工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罚款3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的,罚款50元。

  4.3.1.3员工每月第三次以后的15分钟以内的迟到,及15分钟以上的迟到累计为三到四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一倍;累计为五到六次的,处罚金额比4.3.1.2多二倍;迟到累计次数更多的,按本款规定类推。

  4.3.1.4早退的处罚参照迟到的规定处理。

  4.3.2缺勤与旷工的处罚

  4.3.2.1缺勤处罚:

  每缺勤半天,扣除日基本工资数额的罚金;

  每缺勤一日,扣除日基本工资额2倍的罚金。

  4.3.2.2旷工处罚:

  旷工在一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基准额的20%;

  旷工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50%;

  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公司可作过失性辞退处理,且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4.3.3代打卡处罚

  任何员工均不得要求他人代为打卡,或替他人打卡。每发现一次,对替人打卡者和要求他人代为打卡者,各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4 员工病假、事假管理

篇5:清洁公司项目员工考勤制度

  清洁公司项目员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06:00-23:00

  (二)签到规定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到签到地点签到,

  员工上下班进入或离开工作场所的时间以签到记录为准。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要事前办理外勤手续。

  3)员工迟到每五分钟扣2元,每月累计迟到一小时的,作旷工一天处理。

  4)早退每五分钟扣2元,每月累计达30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5)上班时间内没有签到记录,同时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者将视作旷工处理。

  6)上下班托人或代人签到,将被处以书在警告处分,一年内累计两次者作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三)加班

  公司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制,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

  下列情况不列入加班范围:

  1)未经批准的。

  2)属于日常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因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本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而际未完成的。

  3)约定的形式获取佣金或者获取固定数额的报酬而不计时工作的员工。

  4)连续加班时间不足3小时的。

  5)因公出差的另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休假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单,2天内由主管批准,2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休息的作旷工处理,假期申请单交办公室。

  1)病假

  员工请病假须持有区级以上医药病假证明及收费单,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知会,

  但须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一天/月内扣当天50%全额工资,超过一天/月的病假一律不计发工资。

  2)工伤假

  员工因工伤的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除特殊情况外)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填写假期申请单(特殊情况

  先电话知会后,可于返岗当日补填)月累计事假二天内扣事假天数的100%全额工资,月累计事假两天以上扣事假天数150%全额工资,月累计请事假超过10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旷工

  员工旷工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处理下月)签发《员工过失单》并罚款50元,旷工累计二天,签发《员工过失单》并罚款100元,旷工累计三天,扣罚当月全额工资并作开除处理,试用期内员工旷工,即作辞退处理。

  (六)离职

  员工离职需提前15天提出书在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离职后,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交接手续,离职员工的当月薪金在办好离职手续15天内以现金形式发放,公司已代为预交的费用将被扣除,员工未办妥手续而已擅自离职者,公司将不发放其当月工资并追究其造成的工作损失。

  五、员工标兵

  胸卡:员工入职由办公室配发,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配戴胸卡于左前胸。无故遗失胸卡者第一次扣罚20元,第二次扣罚40元。

  制服:员工入职后,统一着公司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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