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制度 导航

新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新园小区绿化管理规定

  为使**新园草坪常绿,园林常青,保持清新舒适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小区的园林绿地是全体业主(住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严禁毁坏花木,践踏草坪或在绿地内堆放物品,如有损坏,由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3、请不要在草坪绿化带上晾晒衣物,踢球及骑自行车等活动。

  4、爱护楼内摆花,严禁攀摘。不得向花槽内倾倒垃圾。

  5、楼上住户不得向绿化带泼水、抛洒什物、垃圾等,对此不文明行为劝阻教育无效的,除罚其清扫干净外,并按深圳市绿委会"关于违反绿化管理罚款的规定"执罚。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小区(大厦)绿化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绿化管理规定

  1.花卉公司绿化工负责大厦区域内的的绿化养护工作。

  2.管理处主任以绿化检查标准为准则,每周检查一次大厦绿化养护状况,记录在周检表中,发现与绿化标准不符合的,通知绿化工整改或更换。

  3.管理处主任根据每月对绿化周检表进行评估。上报花卉公司,做为绿化工奖惩依据。

  4.随时接受管理部的检查监督。

篇3: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五)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篇4: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为保持温馨家园环境优美,给业主营造一安全、舒适、优雅的高尚住宅小区,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绿化工是本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地率在45%,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办法等,方便业主、顾客观赏;

  3、对花草树木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和处罚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和行为。

  二、本小区业主、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小区绿化负有爱护、管理花草树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花木、伐树皮等,不得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在绿化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2.行人和单车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各类标识牌等;

  3.不得在绿化范围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衣物及广告牌等。

  三、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深圳府[1995]232号文件规定如下:

  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罚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的,破坏草皮的及时进行劝阻。

篇5:物业项目绿化管理规定(5)

  物业项目绿化管理规定(五)

  1.0目的

  落实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绿化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一个幽雅、舒适的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绿化管理。

  3.0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负责对绿化组实施日常巡查与监控。

  3.2绿化组绿化员负责对绿化的具体实施。

  4.0工作程序

  4.1绿化工作制度的建立

  4.1.1由物业服务中心各物业部绿化主管建立各服务中心《苗木清单》。

  4.1.2公司根据所管理物业特点建立《绿化管理手册》。

  4.2绿化管理

  4.2.1物业绿化项目由物业部对绿化组各员工进行职责区域划分,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责任区域划分,并对绿化工进行礼节礼貌技能方面的培训。

  4.2.2绿化组组长填写《绿化工作周计划表》交物业绿化主管审核后,绿化组保质保量完成计划任务,如绿化项目外包,物业部绿化主管应审核外包方《绿化养护周计划表》。

  4.2.3绿化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绿化设备。绿化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统一入库管理。绿化员每次使用绿化设备后,必须清洗干净后再入库。每月由绿化班长组织对绿化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项目外包工具由分包方负责管理。

   4.3工作检查

  物业绿化组组长依据绿化管理规定对本物业服务中心绿化工作进行日常巡查、监督和管理,并把检查结果填写在《绿化工作检查表》(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上日检,绿化面积5千平方以下周检)情节严重把《工作整改通知》发给责任人,限期返工,并跟踪验证,并把处理结果填在上《绿化工作检查表》。

  4.4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环保意识培训,重点关注化肥、化学试剂的使用,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等。

  4.6物业部绿化主管应注重绿化组的职业安全意识培训,重点关注高空作业、化学试剂的使用等,详见《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及《危险作业控制程序》。

  4.4绿化分包控制参见《分包方管理及施加影响管理程序》。

  5.0支持性文件及质量记录

  5.1《苗木清单》PR/WY-29-01

  5.2《绿化工作周计划表》PR/WY-29-02

  5.3《绿化工作日检表》PR/WY-29-03

  5.4《绿化工作整改通知单》PR/WY-29-04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