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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K物业绿化部养护接管流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11

  VK物业绿化部养护接管流程

  1.目的

  规范绿化工程部养护接管流程。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绿化工程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经理组织合同评审,成本测算,签订协议,养护监控

  养护项目负责人编制苗木品种清单,储备各类人员,养护监控

  发包部门起草养护标准、制定协议条款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发包部门发包时依照体系绿化养护标准,根据项目特点调整绿化养护标准,审议协议条款有关内容。

  4.2绿化部与发包部门一同对现场的苗木数量与品种清点、统计面积工作,依照发包部门的要求做成本测算报发包部门,测算内容含:人工费、工具费、机械损耗、农药化肥、福利、住宿、管理费、税金利润、垃圾清运费及协议内的其它费用。

  4.3同发包部门达成一致后,发包部门与绿化工程部分别进行合同评审,经批准后签订服务协议。

  4.4养护项目负责人进场前一周做好人员调配及培训工作。

  4.5绿化养护监控

  岗位工作内容频次

  部门经理业务巡查、指导、与管理处沟通,填写《绿化养护检查表》每月一次

  养护项目负责人业务巡查、指导、与管理处沟通,填写《绿化养护检查表》

  出具下月《工作计划安排表》

  召开月度养护工作会议及月度总结

  填写《绿化服务工作评估报告回复表》

  每月底

  每月一次

  及时

  片区班长业务巡查、指导、与管理处沟通,填写《绿化养护检查表》

  日常巡视、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填写《绿化养护检查表》持续

  绿化员按体系文件要求操作持续

  5.记录表格

  VKWY7.5.1-J01-02-F1 《绿化工作评估报告回复表》

  VKWY7.5.1-H02-F1 《绿化养护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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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绿化工程接管验收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绿化工程接管验收规程

  一.目的

  规范绿化工程验收程序,确保绿化质量得以严格控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由承包方承担的绿化工程的验收接管。

  三.职责

  1.主管经理负责工程验收结果审核、审核。

  2.园林绿化主管负责绿化标准的实施及工程进度的跟进。

  3.园艺师负责施工质量及苗木质量的把关,并报告予主管经理。

  四.竣工初验

  1.施工单位在苗木全部种植完毕后,向园林绿化部提交竣工报告及初验申请。

  2.施工单位还应同时递交《工程绿化设计图》、《工程竣工图》、《种值更改签证》、《苗木种值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3.物管公司园林绿化主管、园艺师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核实工程竣工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提高予主管经理。

  4.在初验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A.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是否与图纸相符;

  B.苗木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苗木生长情况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D.施工场地是否按要求清理干净;

  E.所有绿化植物是否确实种植完毕,符合设计要求;

  5.对初验不合格苗木,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6.对于没有上述问题的,园林绿化主管签署初验意见,正式进入养护期。

  五.养护期满复验

  1.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过后,填写养护期间自检报告及养护期满复验申请报告,申请复验。

  2.主管经理、园林绿化主管、园艺师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苗木养护情况。

  3.合格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乔灌木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B.乔灌木种值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C.乔灌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D.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E.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摇动现象;

  F.无裸露土面,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m2;

  G.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4.不合格苗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

  5.对检验合格苗木及绿化项目签署复验意见及接管意见。

  六.验收后的工作

  1.物管公司绿化主管统计实际工程量,并连同接管意见上报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2.将审批的验收结果及实际工程量递交开发商结算部予以结算。

  3.物管公司安排人手对已接管的苗木及绿化项目加强养护管理。

  七.验收后的资料整理

  1.将下列资料及相关记录加以整理并归档;

  A.《绿化工程合同》;

  B.《绿化工程设计图》;

  C.《绿化种植更改签证》;

  D.《绿化工程竣工图》;

  E.《苗木种植一览表》;

  F.《绿化工程初验、复验表》;

  G.《绿化工程预决算书》;

  H.《实际工程量统计表》;

  I.《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2.对上述资料均应存档公司档案室长期保管。

篇3:绿化接管验收工作规程

  一、目的:为规范绿化管理工作,以确保绿化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绿化工作的监管

  三、职责:

  1、绿化部负责对园区绿化养护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

  2、物业经理负责本规程的监督实施及审核、审批。

  3、物业主任/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的实施及质量检查。

  四、验收接管规程

  1、竣工验收

  1)项目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物业主任/助理按约定时间准时到达验收地点。

  2)物业主任/助理会同项目施工监理、施工负责人现场核实竣工情况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任/助理对不合格现象向项目施工监理提出整改建议。

  4)施工单位在整改合格后[[正式进入保养期。

  5)物业主任/助理在施工单位养护期内,如发现不合格现象及时通知项目公司监理。

  2、移交接管验收

  1)施工单位在养护期满时应提前一个月向物业公司申请接管初验;同时递交《绿化工程设计图》、《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苗木更改签证单》、《苗木种植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2)物业部经理按预约时间指派绿化负责人会同项目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移交接管验收。

  3)物业主任应对验收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并三方签字确认。

  4)施工单位对验收不合格部分应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同时要求物业主任签字确认,并从整改完毕之日起计算一个月保养期(名贵树种保养期为一年)。

  5)施工单位在初验收保养期满时,提前五天向物业公司申请复验,同时递交保养期内的自检情况及整改换种签证单。

  6)物业主任按约定时间会同项目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检验苗木更换养护情况。

  7)物业主任对复验不合格部位现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从整改完毕起重新计算一个月养护期(名贵树种为一年)

  8)物业主任对检验合格的项目复检意见及接管意见上报物业经理审核。并安排正式接管养护。

  9)物业主任/助理整理移交资料交公司存档。

  10)验收时苗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①乔灌木长势良好,无死苗枯枝、枯叶、蛀干害虫。

  ②乔灌木错落有致、造型、修剪合理符合设计要求。

  ③乔木保护得当有护树架,无倒伏、动摇现象。

  ④草坪地被、无裸露土上面、杂草率≤3棵/M2

  ⑤植被范围内无杂物、垃圾、无石子或石子直径≤3CM

  五、日常管理

  1、物业公司

  1)指派物业助理监督绿化部是否按计划落实工作。

  2)物业助理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主任提出植物更换建议。

  3)物业助理对绿化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养护情况每月总结并上报主任。

  2、绿化部

  1)应向物业经理提交日常工作人力岗位安排计划。

  2)每月养护工作计划。

  六、质量检查

  1、物业助理每日对园区绿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表格附后)

  2、物业助理每日对园区绿化部负责人/主管每月中旬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并签字

  3、在日常工作中如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扣罚。

  4、其它配合

  1)绿化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物件损坏、乱堆、乱放或其它有损园区形象的事宜应及时制止并报物业公司。

  2)绿化部在日常工作中如遇到难已解决的问题时,可及时向

篇4:物业项目绿化接管验收标准

  1.0 项目工程部(或施工单位)向物业公司移交《绿化工程竣工图》、《苗木种植一览表》、《竣工验收证明书》及《现场签证单》、《绿化工程合同》,以备存档。

  2.0 绿化工程质量标准:

  2.1苗木种植种类,数量,位置与竣工图纸相符。

  2.2苗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结算规格。

  2.3施工场地无残留垃圾、余土。

  2.4合格苗木质量标准:

  2.4.1长势良好,没有枯枝、黄叶、残叶现象。

  2.4.2乔灌木种植位置适当,高低错落有致,外形美观,造型、修剪合理。

  2.4.3枝叶无病虫害,无蛀干害虫。

  2.4.4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摇动现象。

  2.4.5草坪及地被植物无杂草或杂草率小于5棵/100平方米,无裸露黄土现象。

  2.4.6不合格苗木,特别是大型乔木及枯死、生长不良苗木限在移交整改通知单下发后一周内补种整改完毕。新补种部分,要从补种工作完毕起重新计算养护期,或由养护公司补种,其费用从原施工队中扣除。

  3.0 贵重苗木、不易成活树种、一、二年生地栽季节性时花、荫生植物移交及其它不合理种植现象移交细则:

  3.1对于价值昂贵稀有名贵树种(例如:千年古榕、加拿列海枣、原始移植大型乔木等),施工单位对树种成活质量保证期必须从工程竣工验收后要经过二伏二寒(即2年质保期)后才能移交物业管理公司;若以上名贵树种质保期未达到2年便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在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死亡,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但补种责任,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2年。

  3.2不易成活树种(例如:棕榈科中植物;具体树种名称见附注),施工单位对树种成活质量保证期必须从工程竣工验收后要经过一伏二寒(即1年半的质保期)后才能移交物业管理公司;若以上名贵树种质保期未达到1年半便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在1年半(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死亡,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补种责任,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1年半。

  3.3一、二年生地栽季节性时花因具有季节性,在非开花季节是没有花期的,因此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注明需保持绿化中一年四季有花品种的,请提供不同季节时花替换品种名称,若设计未要求四季有花的一、二年生地栽时花品种,请注明此花花期过后需替换的永久多年生品种,以便管理公司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养护工程的有效管理及达到良好绿化景观效果;以上替换品种种植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

  3.4在项目移交时若发现有将荫生植物种植在阳生植物生长环境中的现象,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根据植物生长特性整改完毕后再进行移交,或移交时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注明此植物自然死亡后替换品种,由物管公司安排替换品种施工种植,所发生费用由项目工程单位承但。

  3.5其它不合理现象(例如:一年生时花与木本灌木间种、不耐涝植物种植在湿地中等),在移交时请设计单位及项目工程单位根据植物生长特性整改完毕后再进行移交,或进行准时移交物管公司,但物管公司在养护过程中1年(从移交物管公司之日起)内死亡,补种由项目工程单位承担,并对补种树种从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4.0物业公司将审批验收结果交公司予以结算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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