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制度 导航

雅美花园广场门前三包操作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雅美花园广场及门前三包操作规程

  一、6:50分开晨会,安排并讲解当日工作重点,做好工具的准备工作。检查仪容仪表。

  二、7:00-8:30,门前广场地面和个人工作范围内垃圾的清扫,大理石黑边的清洁,要注意在清洁大理石地面时拖布不宜太湿,以防滑倒客人。清洁台面,地面及灯,此时间段因入口处车辆较多,因此在工作中应注意安全。

  三、8:30-9:30。上班高峰期,此时间段应注意门前广场院内卫生工作,并且要清洁自行车棚处的地面,做到地面上无烟头,碎块,纸屑。

  四、9:30-11:00。巡视保洁。此时间段清洁水池及花园内的垃圾,擦拭儿童游戏场及休闲广场,应做到10-20分钟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内的卫生进行巡视检查。

  五、11:00-13:00。轮流休息,注意广场及入口处的巡视保洁。

  六、13:00-15:00巡视保洁,此时间段应以清洁水池和绿化带内的杂物为主。按计划做定期自行车棚顶及采光顶的清洁。

  七、15:00-17:30,巡视保洁,遇有保洁员浇水时,应协助巡视及浇水。

  八、17:30-17:35,检查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保洁情况符合卫生标准后,方可撤离岗位。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小区门前三包责任书

  **花园"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

  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市容卫生责任制,是依靠广大市民及各行各业自觉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深府办[1990]319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小区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特签订本责任书。签订本责任单位和主管单位应切实执行。

  一、内容

  1.包卫生:门前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在规定的垃圾清运时间内投放。门内卫生和"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包绿化:经规划部门指定或能绿化的地方均应绿化,并做好绿化保护工作(包括公共绿化);要注意保持绿化带内的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垃圾等。

  3.包秩序:维护门前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做到"六无"(无乱堆放、无乱占道、无路障、无乱张贴、无乱挂晒、无蚊蝇孳生地、无乱搭建),发现违章、违不行为及时制止或报告。

  二、范围:门前___米,左边___米,右边___米,以及门内和门后所属的范围。

  三、要求: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有完善的卫生制度及足够的卫生设施。垃圾清运工作由环卫部门或主管单位安排人员负责,::实行统一定时收集清运。主管单位应设置规范、标准的卫生设计(如果皮箱、垃圾桶等)和卫生宣传警语,并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及做好记录。责任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设施费用。

  四、奖罚:对落实本责任书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单位: 主管单位:

  责任单位负责人: 主管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3:小区单元门前三包责任书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小区单元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E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房    装修公司(承包人)

  为了加强   物业服务中心的环境、清洁管理,给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甲乙双方就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公共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及有关责任事项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的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包卫生:即不得在房屋前堆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2、包绿化:即不得破坏小区公共区域、门前的花草树木等。

  3、包秩序:即不得在房屋前摆放装修材料、废料等,不得将车辆乱停乱放,保持道路畅通。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见到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理违约金500元/次。

  四、此责任书有效期限为:签定之日起至房屋装修验收之日止。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存档,一份粘贴于乙方施工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4:小区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

  小区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

  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配合z豪苑小区的安全管理,防范外来人员非正常出入小区,本人(z豪苑商住楼室业主)特向贵公司承诺:

  1.不允许非本室住用户人员从本室后门出入z豪苑小区,否则, 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 .自愿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篇5: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

  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

  为规范对园区各商业网点、单位的管理,落实《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本管理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2、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3、本管理处客户服务部、保安部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4、本管理处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可令其交5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不按规定交付管理费的,按规定的期限每超过一天追加1‰的滞纳金。

  5、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管理处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