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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单元门前三包责任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小区单元门前三包责任书

  甲方:E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  房    装修公司(承包人)

  为了加强   物业服务中心的环境、清洁管理,给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甲乙双方就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公共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及有关责任事项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的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1、包卫生:即不得在房屋前堆放装修垃圾、生活垃圾、果皮纸屑等,所有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2、包绿化:即不得破坏小区公共区域、门前的花草树木等。

  3、包秩序:即不得在房屋前摆放装修材料、废料等,不得将车辆乱停乱放,保持道路畅通。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见到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理违约金500元/次。

  四、此责任书有效期限为:签定之日起至房屋装修验收之日止。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甲方存档,一份粘贴于乙方施工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编辑:www.pmceo.Com

篇2:小区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

  小区商铺门前三包承诺书

  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配合z豪苑小区的安全管理,防范外来人员非正常出入小区,本人(z豪苑商住楼室业主)特向贵公司承诺:

  1.不允许非本室住用户人员从本室后门出入z豪苑小区,否则, 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 .自愿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篇3: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

  园区"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守则

  为规范对园区各商业网点、单位的管理,落实《广州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本管理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

  2、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3、本管理处客户服务部、保安部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4、本管理处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可令其交5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不按规定交付管理费的,按规定的期限每超过一天追加1‰的滞纳金。

  5、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管理处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篇4:商铺门前三包 门内达标要求


商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

1.内容

1)包卫生:门前做到“四无”(无垃圾、无污水、无污垢、无痰迹)。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实行定时、定点送放清运。门内卫生和蚊、蝇、鼠、蟑螂密度达到市规定的标准。

2)包绿化:规划部门指定或能绿化的地方均应绿化,并做好绿化保护工作(包括公共绿化),要保持绿化带内清洁,及时清理落叶、残枝、垃圾等。

3)包秩序:维持门前市容整洁和社会秩序,做到“七无”(无乱堆放物品、无违章占用人行道、无乱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张贴标语、无在门前乱堆物品、无超过阳台堆放杂物)。发现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报告。

2.范围:门前米,左边米,右边米,以及门内和门后所属的范围。

3.要求:责任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卫生工作,要有卫生制度、足够的卫生设施(如果皮箱、垃圾桶等)和卫生宣传警语。主管单位定期(每月或每季)检查评比。

篇5:辽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辽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指由城区内临街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内特定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绿化工作。
第三条 我市城区内临街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以下称责任单位)均应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门前三包”责任人。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称城管执法部门)是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公安、城建、工商等有关部门各自依法履行有关管理职责。
各城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领导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一)临街单位自本单位门前墙基至慢车道路边石(步行街至路中心线),左右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该侧延伸3米);
(二)临街市场自市场口部中心点起至5米半径之内;
(三)施工现场(含拆迁工地)自临街一侧施工围挡至马路中心线。
责任单位的具体责任范围由所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划定。
第六条 “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一)环境卫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堆放物品,吐痰、倾倒污水等,及时清扫责任区内积雪,做到门前区域无烟头、纸屑、果皮、废纸、积雪、痰迹、油污等。
(二)市容秩序: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在店外、市场外出摊设点,不得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贴;不得使用超过噪音标准的音响电器招揽生意等。做到门前区域无乞讨、摆摊设点、乱停车辆、占用甬道现象(来自:www.pmceo.com),墙体立面、橱窗无积尘,门牌匾额设置规范、完好无损。
(三)绿化:不得攀折花木,不得利用树木乱拴、乱贴、乱挂,不得向绿地内倾倒垃圾和其他杂物,做到绿地不被损坏、占用,树木、绿化设施完好。
第七条 市政府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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