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保安员纪律
山庄保安员纪律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和保安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事、高标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
三、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四、严守公司各部门以及业主的资料秘密。
五、依章办事、廉洁奉公、不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不包庇坏人坏事。
六、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严禁打人骂人,顶撞上司和业主。
编辑:www.pmceo.Com篇2:美居中心保安人员工作纪律交接班制度
美居中心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与交接班制度
一、保安人员的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爱护管辖区内财产,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6、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二、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做好更换制服工作,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上岗前领班要召开班前会议,布置当日工作。上、下岗员工交接时,应互相敬礼,以示敬意;
2、交接班时,上、下岗领班先交接,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记事本向接班保安人员交接、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由领班带领员工至每一岗位,逐一交接,交接时,先查明下岗人员手持对讲机是否损坏,如果损坏及时上报,然后进行岗位遗留问题的交接处理及记事本移交;
5、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6、接班保安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承担;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两人也将受处理。
篇3:大厦物业保安员纪律
大厦物业保安员纪律
1、廉洁奉公,遵纪宁法,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准脱岗、误班。
4、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勤无关的事情。
6、值班期间严禁携带手机,根本上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7、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业主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8、不准包庇坏人,不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赌博。
9、不准擅自带人留宿,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留宿的,须报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让公司辞退、离职人员在员工生活区逗留。
10、爱护各种器械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11、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篇4:物业保安员纪律作业指导书
物业保安员纪律作业指导书
一、执勤时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不擅离职守,自觉请销假。
2.认真做好班前准备和交接班工作,没有接班不擅自离岗。上岗前检查个人服装,仪表仪容,保持饱满精神和愉快情绪。
3.上岗前不准喝酒和有异味食物。上岗时不喝带有酒精性饮料。
4.上岗时不准吃零食、吸烟、聊天、打闹;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打接私人电话。
5.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和私收回扣,不准擅自接收客人礼物。
6.不准讽刺、挖苦、刁难客人,严禁与客与客人争吵、打斗。
7.不准乱动客人设备、物品,不准私拿客人遗弃或遗失物品。
8.不准蒙骗客人,不准乱收费,不准私自向客人兜售与工作无关的产品。
9.不准私自动用和侵占公物。
10.不准向客人泄露单位内部情况。
二、言行六不得
1.在客人面前不得打喷嚏、打哈欠、伸懒腰。
2.在客人面前不得挖耳朵、鼻子、眼屎,搓泥垢,抓头痒,修指甲,照镜子。在客人面前不得剔牙、打饱嗝。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悄、烟头或杂物。
4.上岗时不得吃零食、吸烟、聊天、打闹、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不得敞胸露怀、挽袖撸腿、歪戴帽子、随意蹲坐。
篇5:物业保安服务纪律(2)
物业保安服务纪律(二)
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2、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
3、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6个不准:
3.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3不准擅离岗位和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3.4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3.5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3.6不准向业户、司机、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3.7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3.8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