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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城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花城居民安居乐业,特制定本防火安全、消防设施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3.2设备、设施负责人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

  3.3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全体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和实操训练

  3.4服务中心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队员,须全面了解掌握消防、防火知识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4.1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物业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4.2防火工作直接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服务中心经营和发展计划当中,以保证其正常进行;

  4.3防火工作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由各执行作战小组负责实施,安全负责人对各小组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安全负责人安排实施具体工作并安排消防灭火工作,由消防指挥中心负责接收报告警情;

  4.4消防设备组平时应对消防设备的养护检测及维修,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使用,在接到消防指挥中心火警时,先停市电,电梯只能供消防人员专用,改用应急电源,并启动消防加压泵,配合灭火人员使用消防设备;

  4.5消防疏散组要熟悉消防通道,并随时保持通道畅通无阻,火警时负责指挥安排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4.6消防灭火组对各类消防设备的性能、作用、构造应熟练掌握,接报警后应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控制火势和灭火;

  4.7消防救护组应熟练掌握一些急救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辅助器材,在火灾现场应做到有伤者先救人、后救物的抢救方式,同时应控制火灾当事人家属的情绪;

  4.8消防现场警戒组由当值安全员直接负责,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同时维持现场秩序,便于灭火救护的正常进行;

  4.9任何人员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防火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人员都有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4.10服务中心应当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防火意识;

  4.11对在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将给予奖励;

  4.12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知识学习,或外聘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借以提高消防意识及专业技能;

  4.13消防设备责任人要定期对小区设施设备及商铺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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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居中心消防设备设施测试检查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的测试、检查制度

  1、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消防系统的检测及消防设施的清洁维保。

  2、消防中心人员必须按照消防系统检测、清洁维保的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系统正常。

  3、每次检测的结果都应详细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消防设备设施测试结果登记表",以书面形式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

  4、检测完后如有问题,要填写"消防整改通知单",通知工程部解决,解决完毕,消防中心人员负责进行复查。

  5、楼层消防设施(消火栓、报警器、烟感、喷淋头、消防广播、正压送风口等)由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每天巡查,并在"消防中心巡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如有问题立即报工程部解决。

  6、每月中旬消防中心在进行安全例检时,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的清洁工作。

篇3: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设施检查管理规定

  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设施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金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zz大厦、公共区域等物业管理范围内。

  3、职责

  3.1消防专管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领班具体负责消防管理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上的数据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办理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专管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领班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监控中心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监控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领班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公共场所、设备房、值班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专管进行登记记录,并安排安管领班定期进行检查。

  4.2.5如需借用灭火器材,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安管领班签收到入库保管。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 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b)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内(岗亭或消防箱内);

  c)水带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d)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大厦楼层的消防箱内;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g)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拆: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消防柜内;

  4.3.4消防电话、对讲机: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

  b)对讲机按《安管警用器械管理规定》相关要点执行;

  4.3.5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于大厦各楼层公共通道内、电梯厅和设备房内。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监控中心均配置干粉灭火器;

  b)灭火器置于通风、干燥、清洁处,不受烈日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

  c)由巡逻安管员每月负责检查一遍,检查是否过期、铅封是否完好、指针是否在绿区,发现过期、压力、重量不足时及时上报重新灌装;

  d)检查喷射管、喷嘴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查标志;

  e)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6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消防柜、箱内,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使用;

  d)存放的环境温度、湿度适宜;

  e)配置在各设备房、值班室内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人员保管和检查,并进行登记交接,物业主管进行监督检查;

  4.4维修与保养

  a)领班和巡逻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上报消防专管报修和日常保养。

  b)管理处主任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c)一般维修由消防专管负责指导维修。

  d)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e)安管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月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专管认真填写《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记录卡》,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相关质量记录:

  1.《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ZC-11/B10

篇4:家居商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家居商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内容

  为做好本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4.1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4.2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4.3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4.4由工程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4.5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4.6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4.7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物业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4.8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4.9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4.10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5.记录

  5.1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篇5: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检查规程

  1.0目的

  为能及时发现、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领班、秩序维护员负责各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3各值班领班负责对检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0操作细则

  4.1 早班巡逻队员每天到监控中心领取检查表,将发现问题做好记录。

  4.2 检查人员每天下班前将检查表交给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并口头向其说明发现问题并向当值领班汇报发现问题。

  4.3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问题填写工程维修单,派人送工程部,收回白单存档。

  4.4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将检查表收回存档,每月整理一次集中存档。

  4.5 各班领班负责监督秩序维护员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在检查表(卡)上签名。

  4.6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队员应立即督促相关部位负责人整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应立即汇报当值领班跟进督促整改;属业主、施工单位的由当值领班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相关单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向领班汇报。

  4.7消防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及性能完好在位;

  (2)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工作;

  (4)各禁烟、禁火区是否有违章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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