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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福大厦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雅福大厦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大厦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特别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3、职责

  保安主管督促此规定的贯彻落实。

  保安领班负责对执行过程实施监控。

  各保安岗具体操作执行。

  4、管理规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当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其他人住大厦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后,可予放入。

  4.1.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4.2物品的搬出

  4.2.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保安部办理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并出具单位(公司)的证明,在《出门证》存根上签字认可,保安部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情况出具《出门证》。

  4.2.2当班保安员收到《出门证》后,应礼貌地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时间,然后对搬出物品人的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出门证》由保安部管理人员于一周内收回。

  4.2.3若业主/物业使用人搬迁物品时未办理《出门证》,保安员应予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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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程(3)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规程(三)

  1.0目的

  为了维护本小区内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与工作秩序,防止业主和使用人的财产安全、物业区域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受侵害损失,以及维护管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员。

  3.3对携带物品进出实行严格检查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并维护附近区域秩序。

  3.4值班人员既要有公安人员的警惕性,又要有服务人员的和颜悦色,既要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又要讲究文明礼貌、乐于助人。

  3.4值班人员在处理问题中要注重方法,对不尊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业主和使用人,护卫员应劝阻制止或直接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4.0操作细则

  4.0.1为保证业主(住户)利益,凡非业主、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等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填写服务中心提供之附有业主签名或盖章的"货物出门证",由值班人员验证方可出门。

  4.0.2对于本小区内业主、暂住户、装修单位等贵重物品搬出,需按管理公司规定到服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由值勤班人员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4.0.3装修人员的搬出,须先由业主签字认可,由服务中心核对开办放行条,值班人员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0.4业主(住户)不得携带过大过重非私用的、非生活用品、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小区。

  4.0.5个人带出便携物品(指个人单手即可携带的非贵重物品)用户离开小区,一般不需持公司证明或管理公司的物品放行条而自由出入。

  4.0.6经常性运出的批量产品,用户需持有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管理公司核准的用户公司指定放行模式)的放行条,值班人员检查核对给予放行。

  4.0.7搬出室内大件物品的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其公司指定放行模式的物品放行条到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值班人员检查后给予放行。

  4.0.8用户迁出时物品放行需要用户提前3个工作日到管理公司办理好迁出手续,缴清迁出前应缴费用,填办物品放行条之后,由值班人员检查核对无误给予放行。

  4.0.9进入大厦其它携带物品、物资人员,如送报、送餐、送货等简要物品的需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

篇3:封闭物业区域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操作规程

  封闭物业区域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操作规程

  1.0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物业区域,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物业区域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物业区域人员及物品入管理。

  3.0职责

  3.1安保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保部当值领班、安保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户进入物业区域时:

  (1)当值安保员立即按标准站姿,热情、主动问好,不能视而不见;

  (2)待业户离开当值安保员岗位后,安保员方才可以再继续办理手头的事务。

  4.1.2当陌生人进入物业区域时:

  (1)当值安保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座?

  --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值安保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当来人说明是住户/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即报告领班前来处理:

  --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

  --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愿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领班或巡逻岗安保员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物业区域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安保员方可离开。

  --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则应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人进入物业区域;

  --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值人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的施工证,如有,验证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出具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2)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物业区域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安保员应礼貌地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物业区域内。

  (2)当值安保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物业区域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物业区域时,当值安保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则只放行《放行条》列明的物品;

  --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安保员应及时在放行手续后放行;

  (4)物品放行后,当值安保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上。

  (5)当值安保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安保部员工服务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

  (6)每班下班前,当值安保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领班,并由领班上交安保部统一保管,《物品出入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业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物品出入登记表》。

  5.4《放行条》。

篇4: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办公楼项目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运送所需物品进入物业所管办公楼区域,需事先安排好存放地点,不得在公共场所或大堂堆放物品,以免影响通行,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运送。

  2.携带危险品和监管物品进入办公楼时,需按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执行》并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入内。

  3.携物出办公楼项目,必须持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和保安主管签字的《携物出门条》,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

  4.天盛嘉森、天宇龙等租户物品出门时,必须由承租单位开具《携物出门条》,并加盖公司印章,保安部认可,并主动接受保安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门,大批量出货必须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出门。

  5.外来施工人员携物出门时,需到保安部开具《携物出门条》,保安员核查物品规格、数量无误后方可予以放行。

  6.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保安部有权扣留其物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篇5: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3)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三)

  为了加强对小区出入物品的管理,确保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和业主/住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的搬入

  1、当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往小区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搬往何处。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入。

  2、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物品时,值班保安员应拒绝同意其搬入。无法确认时,可报告班长或管理处。

  二、物品的搬出

  1、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搬出物品,则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说明需要搬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及搬出大致时间,并留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放行条》的存根上签字认可。管理处按照业主/住户提供的情况出具《放行条》。出租户搬出物品则应由业主到场签字认可,方能办理。

  2、当班保安员收到业主/住户交来的《放行条》后,应礼貌地提出对搬出物品予以查验,确认无误后,请业主/住户在《放行条》的相应栏目上签名,保安员则登记业主/住户或搬运人的有效身份证号码,如属车辆搬运应登记搬运车辆的牌号,并签上(保安员)本人的姓名和放行时间。《放行条》须交回管理处。

  3、若业主/住户搬迁物品时未办理《放行条》,保安员应予以提示并拒绝放行。特殊情况可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处理。

  三、相关表格:《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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