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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处安全护卫部职责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项目管理处安全护卫部职责

  1.0安全工作:

  1.1协助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1.2负责外来人员及物品出入的放行控制;

  1.3负责物业内的安全巡查、监控和资料的管理;

  1.4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

  1.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投诉的调查取证;

  2.0消防管理:

  2.1负责防火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2.2组织对管理处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2.3组织对火警事故的应急处置;

  2.4物业内的消防宣传;

  2.5义务消防队的组织;

  3.0车辆综合管理;

  4.0配合提供管理处的特色服务;

  5.0完成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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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安全护卫主管职责(2)

  项目安全护卫主管职责(二)

  1.0负责本物业范围内的安全护卫管理工作。

  1.1负责制订、实施安全护卫工作的各项措施、计划;

  1.2对护卫班的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处理护卫员执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1.3具体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案件的调查取证;

  1.4负责配合相关方对投诉的验证;

  2.0负责本物业的消防工作;

  3.0负责护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4.0负责安全护卫用品的申报及使用的验证工作。

  5.0负责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6.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

  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

  一、负责本管理处物业范围内的安全护卫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制安全护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负责。

  三、负责主持召开护卫班长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安全部的指示。

  四、对护卫各岗位执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负责处理护卫员执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负责护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零星安全护卫用品的采购、验证、维修工作。

  七、对护卫员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导致业主(住户)投诉或造成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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