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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宇巡检系统管理使用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小区楼宇巡检系统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充分发巡检系统的技防作用,搞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巡检系统(包括:巡检棒、身份钮、触点)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否则按违纪论处;

  二、严禁任何人将巡检棒、身份钮乱拆、乱拧、乱扔,造成损坏或影响其正常运行。一经发现,作违纪论处;

  三、巡逻人员发现巡检系统(包括巡检棒、触点)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带班班长处理,并记录在《班长值班记录表》上。

  四、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巡逻计划时间表及巡逻路线进行楼宇巡逻,每一个巡检触点之间的巡检时间计划为10分钟,实到时间可因地制宜,以方便工作为准。

  五、每班N个队员分别从本班班长处领取一根巡检棒并分别由一人负责N座楼宇的巡检工作,巡检触点每个人N个。

  六、管理处必须将所巡检信息储存于电脑中并随时跟踪检查。

  七、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带班班长)应认真做好巡检棒、身份钮的检查工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签名确认。

  八、巡检棒、身份钮由各班班长进行保管并向主管领导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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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保安管理规定(9)

  物业保安管理规定(九)

  一、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1)统一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2)统一穿黑色皮鞋,戴保安帽,系领带,配戴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穿着佩带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岗)

  3)不得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

  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售,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4)不准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看书报。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6)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7)做到"微笑服务",对待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的文明礼貌用语规定。

  3、队列规定

  1)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学习、比赛等,保安员必须要穿戴整齐统一,整队集合,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员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

  2)在执勤巡逻中,要求两人并列走,三人成行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3)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保安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4、注意事项

  1)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理着装,检查衣、帽、领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队长、班长在场应检查并对不合者项予以纠正。

  2)上岗期间,保安班长必须按规定穿保安制服,班长要带头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保安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保安员不能离开岗位。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前班情况明,本班接办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设备运行明。

  3、交班保安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好《来访登记本》与《交接班记录表》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下班交待问题清,物品器械清点清。

  4、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员到岗后要协助完成。

  5、交班前要打扫值场地的卫生。交接班时要做好记录双方签名确认。

篇3:物业保安人员奖惩规定(9)

  物业保安人员奖惩规定(九)

  为调动全体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对工作表现好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给予应有的处罚,特制订《保安人员奖惩规定》以规范对保安人员的管理。

  一、奖励

  1、奖励条件:保安人员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犯罪分子,保护小区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商住小区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者;

  4、为了搞好各商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者;

  5、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6、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楼宇或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管理、服务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者。

  7、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业主/住户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8、工作中为业主/住户、车主服务热情周到,多次受到业主/住户、车主表扬者;

  9、敢于揭发违纪、违规行为和损害公司、住户、车主利益的人和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二、奖励形式:

  1、口头并通报表扬;

  2、嘉奖一次奖励100元;

  3、记功一次奖励200元;

  4、晋升职务。

  三、奖励程序

  各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将个人事迹书面报告给管理处和保安监管部,由管理处主任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呈报保安监管部主管审核或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交财务部。

  四、处罚

  处罚条件: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将予以相应处罚

  1、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和顶撞领导者;

  2、执勤时着装不规范,佩戴不齐者;

  3、醉酒或带着酒气上班者;

  4、值班时听收录机、玩游戏机、看书、看报、煲电话粥、同他人闲聊、吸烟、吃零食或喝酒者;

  5、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未经中队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

  6、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特别是保安会议者;

  7、不按规定执行来访登记、巡逻马虎、交接班不清楚或涂改、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表格者;

  8、值班时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和事故案件,造成不良影响者;

  9、值班时睡岗、离岗、窜岗和不认真执行通报制度者;

  10、对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11、业主/住户、公司发生紧急情况不参加救护、逃离现场者;

  12、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或不注意内部团结者;

  13、无责任心,损坏小区设备、工具、警具者;

  14、在小区检到物品或现金不报告、不上交者;

  15、未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特别是有贪污行为者;

  16、礼节、礼貌及服务态度差,多次被业主/住户合理投诉者;

  17、损坏对讲机或其它公物或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18、不按规定操作红外线防盗系统、门禁系统或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闭路监控系统者;

  19、骨干人员自己不注意学习、提高,更不注意对保安队员的业务知识,礼节、礼貌等培训辅导导致保安队员综合素质得不到提高,骨干人员要受处罚;

  20、骨干人员处事不公并有"瞒上欺下"、拉帮结派行为或敲诈保安员者;

  21、向业主/住户、来访者、车主等索取小费或有敲诈行为者;

  22、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出租商品房者;

  23、打击报复提意见或检举违纪、违规人员者;

  24、带班班长发现队员违规、违纪不敢大胆纠正或处罚者(特别是违规违纪队员是自己的老乡、朋友或关系较好的);

  25、当班班长擅自离开所管辖区域或利用工作之便处理私人事务谋私利者;

  26、骨干、队员发现重大情况不汇报擅自处理,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者;

  27、当班期间,按公司规定,带班班长无论查处违纪人员多少,不受处罚。除此之外,如被其他领导查处违纪队员达到3人或以上者,当班班长要负连带责任、队长要负领导责任,作违纪论处。

  28、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警卫目标者;

  29、骨干、队员汇报工作情况不实事求是者;

  30、违反公司其它的有关规定者。

  五、处罚形式:

  1、对情节较轻者

  1)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20元;

  2)第二次违反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40元并降级;

  3)第三次违反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60元并降级撤职;

  4)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

  2、对情节较重者

  1)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40元;

  2)第二次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80元并降级撤职;

  3)第三次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100元并给予辞退;

  3、情节严重者

  1)有贪污停车费或其它公款者,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2)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出租商品房者,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其它严重违纪者,发现一次即开除;

  六、处罚程序

  1、100元以下的处罚由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按此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保安监管部。

  2、100元以上的处罚由各管理处主任将《奖励建议申请书》递交给保安监管部主管审核,或直接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交财务。

  3、对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的处罚由管理处主任或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篇4:物业保安员训练规定(9)

  物业保安员训练规定(九)

  一、保安员训练规定目的: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执勤文明的保安员队伍。

  二、要求:

  1、每周二、四、六或一、三、五为培训日,每半月一次思想教育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各管理处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备查。

  3、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三、内容:

  政治思想,消防安全知识,体能、拳术、队列、车辆指挥动作等业务知识。

  四、考核:

  1、新入职保安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队列训练和保安礼仪的培训考核,试用期间由管理处对其进行单兵考核,不合格者半月内安排一次补考,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办公室、保安监管部不定期到各管理处抽查,每年组织一次小教员集训,并视情况组织会操。

  3、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4、考核成绩60-80(不含)分为及格,80(含)-90(含)分以下为良好,90(含)分以上为优秀。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予辞退。

篇5:物业辖区突发事件异常情况处理规定

  物业辖区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规定

  为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制订以下规定: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队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和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业主、使用人财物或威胁业主、使用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附近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报告班长,然后视情况通知治保会或向有关领导汇报。

  4、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不到,要尽量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待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待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治保会,重大案件要立即拔"110"电话报警或篁村派出所。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结束前,不得离开。

  6、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的名称及价值,询问用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7、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入塑料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8、事主或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9、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要做好现场记录,向公司上交书面报告。

  二、 火警处理程序

  1、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立即通知班长,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严守各自岗位待命。

  2、楼宇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值班人员将电梯升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3、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分管保安工作主任助理的调配,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

  4、现场若困有用户,就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管理处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管理处负责向业主、使用人做解释工作。

  5、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楼梯,严禁使用电梯。

  6、扑救完毕后,管理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调查损失情况,并做好安置工作。

  7、管理处管消防工作的人员做好事故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上

  报主管部门。

  三、 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斗殴的处理

  1、执勤中(或业主、使用人投诉)发现业主、使用人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制止原则

  1)劝阻双方住口、住手;

  2)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告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治保会,由其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

  求增援。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四、 在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

  1、门岗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其证件,对持无效证件或说不出正当理由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小区楼宇。

  2、巡逻执勤时如发现可疑分子,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治保会进一步审查。

  3、发现楼宇内有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将有关人员带到治保会审查,如证件齐全则让本人写保证书一份,并登记证件号码,教育后准予其离开小区。

  4、发现有作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到治保会或派出

  所审查。

  5、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自己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6、如必须罚款,由管理处决定。

  五、 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等的处理

  1、醉酒者、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容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当班保安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在其家属或单位人员未到之前,要注意对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中队长将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 值班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现象,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1、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要查清姓名、单位,如实记录并向管理处或保安中队长汇报。

  3、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对方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人员的情况,或上报管理处,由管理处出面妥善处理。

  4、若社会上的人来本辖区故意捣乱,不听劝告,自行其事,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应急病人的处理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

  2、立即通知值班队长。

  3、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其家属。

  4、如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电话号码120)。

  八、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关闭电源。

  2、在未关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把线头或人拉开。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要求医院马上派医生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九、 突发性水浸事故处理

  1、当接到业主、使用人投诉

或报告后,即时前往现场观察。

  2、抵达现场后,要立即查找出水的来源,检查出水阀位置,并立即关闭有关水阀,若下水道堵塞,应立即疏通。

  3、观察现场附近的电掣。如有浸水现象应切断电源,以防水浸漏电伤人。

  十、 台风袭击前或吹强烈大风的预防措施

  1、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2、检查楼宇悬挂物,如广告牌是否稳当。

  3、提醒业主/使用人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4、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5、搬离放在围墙及其他高处的各类可动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指示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水道及各水渠确保其畅通。

  6、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之门窗,还必须做好防水措施。

  7、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之花卉移到低处或隐蔽角落。

  8、密切注意电台播报的风暴信息,及时将最新台风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张贴于楼宇防盗门上或其他适当地方)。

  9、刮八号风球时,非当值班员工须与管理处或本部门主管联系,听候安排。

  10、员工为保护自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因执行紧急任务,员工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提醒其他员工注意安全。

  11、如风暴昼夜持续不停,员工需轮流当值,无论任何时候该管理处应有值班员工接听电话。

  12、保安员参加抢险工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互相提醒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

  十一、台风来临后措施

  1、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勤巡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即: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在风雨来临时若要求承包商紧急维修,有关人员须先征得主任或部门主管的批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承包商进行抢修,但须迅速通知主任或部门主管,并将此修理情况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公司领导。

  3、当台风讯号减低至3号时,有关人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及填报台风损毁报告,以便安排保险赔偿事宜。清洁卫生人员迅速清理因台风所造成之垃圾淤塞的渠道。

  十二、业主/住户家中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保安员应迅速将情况报告保安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保安部,对于业主/住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业主、住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保安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住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争取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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