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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山庄停车场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加强zz山庄内外停车场的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服务,方便停车,保障车辆停放有序和安全,并保障车辆交通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辖区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服务中心经理、安管主管、安管班长负责对停车场安管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巡逻安管员按本指导书开展工作。

  4.0作业规程

  4.1停车场进车管理

  4.1.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在道闸外侧进行检查→首先有停止信号(手势)→敬礼→检查车辆及车内人员→是否本小区业主→发临时停车卡→检查完毕后→说:"谢谢" →打开道闸→打放行手势→将车辆指引到车位上→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进入时间及车况。

  4.1.2留意进入车场时车辆情况,发现车辆外观有明显破损迹象时,应及时提醒车主,并进行相关记录;对带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车场;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有关上级领导。

  4.2停车场日常管理

  4.2.1停车场巡逻员用正确手势指挥车辆通行或倒车,禁止车辆逆行,发现有违章停车应及时纠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于适当位置,提醒车主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2停车场巡逻员要不断巡视停车场,保持精神高度集中,注意观察每辆车辆的停泊,随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在《安管员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

  4.2.3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或在停车周围徘徊时,应劝其离开,禁止商贩和乞丐进入停车场及周围,遇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4.2.4严防车辆发生碰撞、摩擦,如发生上述情况,停车场巡逻员须记下肇事车车牌号码, 暂不放行肇事车出车场, 并联系安全主管(班长)、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协助受害车主与肇事车主协商处理方法。

  4.2.5了解和掌握业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栋号、居住电话号码等,以便识别。

  4.2.6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并报告当值班长。

  4.2.7严禁在车场内占用公共地方修理车辆、洗车或试刹车,一经发现应立即劝止。

  4.2.8停车场巡逻员在日常工作时要检查以下标识:入口标志、方向指示、停车线和禁止停放线、严禁烟火标志是否清晰、准确,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主管(班长)并记录。

  4.2.9停车场巡逻员每天对车场消防栓、灭火器、道闸及照明设施进行巡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班长)安排人员修理,并做好记录。

  4.2.10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停车场整洁。

  4.2.11停车场巡逻员应确保无证无牌车辆、漏油车、病车不得在停车场内停放。

  4.2.12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指派专人负责月卡的销售、发放。

  4.3停车场出车管理

  4.3.1车辆出停车场时→在道闸内侧进行检查→敬礼→取临时停车卡→按规定收费,说:"谢谢"→打开道闸→打放行手势→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注明车辆出场时间。

  4.3.2停车场值班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据或乱收费、不收费等,一经发现证据必严肃处理;对持月卡车主要核对卡号及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

  4.3.3对不交费或没有带卡要求出场的车主,收费员无权私自放行车辆,应严格安装《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安全主管、值班班长或管家服务中心。

  4.3.4各班在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清点车辆数,认真填写登记本,对当班发生的情况及发票的编号、检查设备情况登记清楚。

  4.3.5停车场值班员按规定及时到管家服务中心财务缴回收取的停车费并领取新的停车费发票。

  4.4特殊情况的处理

  4.4.1若遇道闸失灵时,停车场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值班班长,在道闸没有恢复正常,或正在维修时,停车场出口应放置挡车柱,停车场安管员确认出场车辆后,方可放行。

  4.4.2停车场值班员注意车辆车况及车主的行为,若遇醉酒驾驶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4.4.3遇有公安、武警、工商税务等车辆出车拒绝交费时,应呼叫值班班长或安全主管到场,核对其证件,并经管家服务中心经理同意后给予免费并做好记录。

  4.4.4遇有冲闸出车时,停车场值班员看清车牌号码、车型,立即报警,并向班长、主管和管家服务中心经理报告。

  5.0支持性文件

  5.1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

  6.0质量记录

  6.1QP-10-29-F001安管员值班记录表

  6.2QP-10-35-F001车辆出入登记表

  6.3临时停车卡(无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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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停车场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十九)

  小区停车场管理员岗位职责(十九)

  1.0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和纪律,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严守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2.0车场出入口安全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及人员的查询、与被访人联系、确认放行及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3.0停车场巡逻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班次车场的安全巡查、记录、上报、应急处理及车场秩序的维持。

  4.0安管班长负责对本班次停车场运作的监督管理、纠正违规、指导工作及将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

  5.0负责对车场内各类工作的巡检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及监管。

  6.0负责对进入小区停车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管,对违规作业的人员进行查处上报。

  7.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3:停车场管理守则范本(6)

  停车场管理守则范本(六)

  1、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停泊,须按规定交费,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调度。

  2、车况不良或车辆漏油不得进入车场。

  3、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车场。

  4、车辆进入后,按车场的指引箭头、提示语或管理人员指挥行驶,不得逆行,限速5公里/小时。

  5、不得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

  6、爱护停车场设施设备,不得乱丢垃圾杂物等;若损坏车场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7、车辆须泊入指定车位,不得跨车位停泊,否则按占车位交费。

  8、驾驶员离开前须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入贵重物品;若车况有问题,须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认可。不得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9、 车辆不得堵塞停车场行车道,否则管理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篇4:住宅小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6)

  住宅小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六)

  一、车辆的管理

  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小区内随便乱放。

  3、凡在收费停车场停放的自行车(指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停放费。

  4、凡在收费停车场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

  5、当车辆进入保管范围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牌号与车上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保管范围,违者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出所处理。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时,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7、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

  1、地面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费用。

  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4、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5: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 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 ) 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 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 ) 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 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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