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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保安公司20**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不断深化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掘和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爱企兴企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实现20**年绩效责任目标,根据《干部任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践行***,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奖惩条列》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采取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方法,选拔一批部门中层负责人及一般管理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为持续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张店保安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职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在保安物业部 、技防部 、建材部、人力资源部、劳务公司、物流公司等六个职能部门中实行竞聘上岗。

  督察室、工会、组宣、总经办、马尚办、消防部、警犬基地、公司接待处等部门,暂且实行干部任命制,所属人员配置由公司统一安排。

  1 、保安物业部

  保安物业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一名;中层副职副部长两名;一般管理干部大队长八名及大队教导员八名。

  2 、技防部

  技防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三名。

  3、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设中层管理干部部长一名。

  4、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5、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6、建材部

  建材部设中层管理干部经理一名。

  以上共设置中层干部职位八名。

  总经理办公室、工会、组宣办、马尚办、警犬基地、消防部、督察室、财审部、劳务市场管理部、接待处等部门,暂且实行干部任命制,干部职数设置及相关人员安排由公司决定公布。

  三、竞争上岗方法、步骤

  本次竞争上岗按照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公示、公布任职、双向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一般管理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一般管理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参加中层岗位竞聘的人员必须填写《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由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并于20**年2月25日16时前报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逾期不报名的,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二)面试答辩

  (1)确定面试答辩人员

  按照20**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及本人报名情况,首先确定参加中层岗位竞聘面试答辩人员。

  (2)组织面试答辩

  1、公司专门组织召开20**年度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大会。

  2、面试答辩主要测试中层竞聘人员的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3、参加竞聘人员按排列顺序演讲答辩,要围绕“怎样做好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进行脱稿即兴演说和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但不得超过10分钟,达到规定的时间即停止答辩。

  4、由公司领导成员担任面试评委并即席打分;由参加会议人员对竞聘者按其德勤能绩进行评议打分。

  5、面试以百分制计核,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成绩的办法,分别计算参加竞聘人员的评委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并予以公示。

  6、竞争上岗及面试答辩自20**年3月2日 8: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7、竞聘普通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干部竞争上岗大会,不需进行面试答辩(竞聘保安部副部长、大队长、教导员的人员除外)。另外,本人须按规定填报竞岗申报表并于20**年2月27日10点前交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公布任用 根据竞聘人员的评委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情况,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聘任职数、职别和人选,并公布任用。

  (四)双向聘用 在中层干部竞聘结束后,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公司再组织召开一般干部聘用大会,由部门负责人推荐部门副职和一般管理人员。人员以公司职工竞岗报名情况为基础(报名参加中层竞岗未入围人员,视为待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对于缺报岗位由公司领导班子确定人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争上岗范围、条件

  本次竞聘上岗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竞争。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科学发展意识,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人品行为出众,在公司员工中www.pmceo.com有较高威信。

  2、熟悉政策法规及工作套路,具有胜任该职务的理论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另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水平。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参加竞聘范围是所有在岗的正式职工;或因故待岗的正式职工。

  6、距离岗时间(男50周岁、女45周岁)不足一年的职工不再竞岗;原待遇截止到离岗之日止。

  7、参加竞聘保安部大队长(教导员)以上人员,必须具有正式职工资格并担任中队长以上职务满三个月。

  五、竞争上岗组织领导

  部门管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部署下进行,宋淑敏经理总负责,督察室全程跟进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竞争上岗有关说明

  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长(经理)负责制,部长(经理)要对所承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2、公司根据选聘任命和直接任命的实际情况,坚持职同资别、薪随职走的原则,各部长(经理)按业务范围、责任大小、工作强度、简繁程度等工作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工资。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年终再根据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及个人实际表现另行奖罚。

  3、竞争上岗者及公司任命干部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绩效无明显改观的,经公司组织、督察等部门考察确认后,公司将其酌情安排其它岗位,不再享受所竞聘岗位或任命岗位的待遇。

  4、未聘用人员和不报名竞聘人员,公司将参照其日常表现及民主评议情况做出一次性岗位安排,无故不服从者予以待岗,待岗期间待遇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执行。

编辑:www.pmceo.Com

篇2: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

  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干部的选拔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保安、消防干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的选拔录用。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竞争上岗”策划及组织工作。

  3.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策划

  4.1.1总经理策划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小组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主管经理、人事部及品质部有关人员组成,“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竞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1.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于竞争开始前20天发出通知,告之竞争上岗的有关事项:

  a)“竞争上岗”的程序为报名→提交竞职报告→理论考试→民主评议→平时表现考核→军事考核→现场答辩→聘任→工作交接→小结‘

  b)明确竞争职位的类别(级别、岗位);

  c)明确参加竞争员工的资格要求。

  4.2报名

  4.2.1所有有资格参加“竞争上岗”的员工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竞争开始的15天前,报名时需要亲自到人事部领取《竞争上岗报名表》认真填写,按时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报名表后叫“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4.3竞职报告

  4.3.1所有竞选者亲自完成一式两份的“竞职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竞职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对所竞争岗位的认识;

  c)管理方案。

  4.3.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人员在“竞争上岗”开始前对全部“竞职报告书”进行审阅。

  4.4理论考试

  4.4.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竞争上岗”者统一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形式为书面考试,命题工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试题在考试前应严格保密。

  4.4.2竞争者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及格方可参加随后的竞争,及格分为60分。

  4.4.3竞争班、组长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参考;竞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则计入总分。

  4.5民主评议

  4.5.1竞争班、组长级干部,应进行民主评议;竞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评议。

  4.5.2民主评议方法:

  a)由参加竞者所在部门的员工依据《民主评议表》规定内容进行评议;

  b)民主评议采用评议者独立打分方式;

  c)民主评议的得分为所有有效的民主评议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评议得分计入总分。

  4.6平时表现考核

  4.6.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每位参加竞争者上半年度的人事奖罚情况进行评分;

  a)起点分均为6分;

  b)年度内受嘉奖依次加0.5分,记小功一次加1分,记大功一次加1.5分,优秀员工者假1.5分;

  c)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一次扣0.5分,记过一次扣1分,记大功一次扣1.5分。

  4.6.2平时表现考核得分计入总分内。

  4.7军事考核

  4.7.1军事考核内容以《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为标准。

  4.7.2军事考核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邀请部队有关人员担任,评分依据为《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4.7.3军事考核时采用现场亮分的形式,军事考核得分为每为评委给分的平均分。

  4.7.4军事考核得分计入总分内。

  4.8现场答辩

  4.8.1“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竞争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初赛。

  4.8.2现场答辩出场顺序以抽签结果为准,竞争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场。

  4.8.3现场答辩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按排,评委一般为7人或9人,评委组成人员将于答辩开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现场答辩得分采用每位评委依据《现场答辩评分表》结合自己的判断打分,然后进行综合的方式。综合的规则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其他评委的给分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人数,即得出该竞争者的答辩得分。

  4.8.5参加竞争员工可以在答辩开始前2小时内对评委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但需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迅速开会研究,并于答辩开始前答复申请者。

  4.8.6在答辩中如果出现某位竞争者的某项得分为零,则不论该竞争者的其他各项得分为何值,最后结果为不合格。

  4.8.7参加“竞争上岗”者在自己未出场之前,不允许旁听其他竞争者的现场答辩。

  4.9录用

  4.9.1现场答辩结束后,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当场宣布竞争者的最后综合得分。最后得分由民主评议分、平时表

现分、军事考核分、理论考试分、现场答辩分相加得出。

  4.9.2“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每位竞争者的最后得分高低在答辩结束后,当场公布竞争上岗各岗位的优胜者。

  a)所有优胜者最后综合得分都必须及格(60分);

  b)若出现最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则由评委对平分者加试3分钟的现场测试,然后再次打分决出胜负。

  4.9.3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竞争优胜者签订录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一个月。

  4.10主管经理负责在竞争结束后次日,安排新老干部工作交接事宜。

  4.11竞争上岗的干部,若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将按公司有关的规定处理。

  4.12小结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于竞争结束后半个月内对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小结,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改正建议。

  5.0记录

  5.1《竞争上岗报名表》

  5.2《竞争上岗民主评议表》

  5.3《竞争上岗现场答辩评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考核标准作业规程》

  6.2《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篇3: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考核内容:

  a)保安部:

  --单兵队列动作:即立正、稍息、蹲下起立、跨立、齐步、正步、跑步、行进间方向转换;

  --讲解示范:参考者自选跨立或敬礼科目,选择讲解与示范的时机、形式、位置和方向,完成自选科目;

  --队列指挥技能:参考者自选参照物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集合整队,按规范动作要领向主考官报告,报告词内容:主考官同志××部×××已按指定科目实施完毕,请指示!

  --提示指挥程序:面向我成几列横队或纵队集合,下达:立正、向右开齐、向前看、稍息、整理着装、停、第一列报数、稍息、立正,即向考官报告退场。

  b)治安应急队:

  --单兵队列动作:即立正、稍息、蹲下起立、跨立、齐步、正步、跑步、行进间方向转换;

  --讲解示范:参考者自选跨立或敬礼科目,选择讲解与示范的时机、形式、位置和方向,完成自选科目;

  --交通指挥:禁止前车通行、左转弯、右转弯、前车让后车;

  --队列指挥技能同保安部。

  c)消防管理中心:

  --单兵队列动作,内容同保安部:

  --讲解示范内容同保安部;

  --抛接两盘水带,一气呵成完成持水枪喷射规范动作。

  评分标准:

  a)保安部(总分20分)

  --按规定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威严,精神容光焕发(满分4分);

  --个人军事素质过硬,口令准确无误,吐字清晰,抑扬顿挫,高低起伏,节奏明显,指挥位置灵活机动,令行禁止统一协调(满分8分);

  --讲解示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动作准确熟练、节奏清晰(满分4分);

  --报告词慷慨激昂,简单明了,准确无误(满分4分)。

  b)治安应急分队(总分10分):

  --按规定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威严,精神容光焕发(满分2分);

  --个人军事素质过硬,口令准确无误,吐字清晰,抑扬顿挫,高低起伏,节奏明显,指挥位置灵活机动,令行禁止统一协调(满分3分);

  --讲解示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动作准确熟练、节奏清晰(满分2分);

  --交通指挥,干净利落,准确到位(满分1分);

  --报告词慷慨激昂,简单明了,准确无误(满分2分)。

  c)消防管理中心(总分10分):

  --按规定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威严,精神容光焕发(满分2分);

  --个人军事素质过硬,口令准确无误,吐字清晰,抑扬顿挫,高低起伏,节奏明显,指挥位置灵活机动,令行禁止统一协调(满分2分);

  --抛接水带不出画线外,第一盘水带应抛出至少8米远,接口不脱落,分水器到位,从口令开始到结束不超过12秒(满分4分);

  --讲解示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动作准确熟练、节奏清晰(满分2分)。

  考场纪律:

  a)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指定科目完成考试内容;

  b)有异议、有误时,不当面顶撞,不自暴自弃,坚决按程序进行;

  c)不营私舞弊、冒名顶替或泄露考试机密。

  凡参加各项考核科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执行考场纪律,按规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届时缺席者无特殊原因,作自动弃权处理。切保安考核时间不超过4分钟,治安不超过5分钟,消防不超过4分钟,凡超时将作扣分处理。

篇4:护卫员、保安干部竞争上岗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干部的选拔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共正选拔安全员/消防干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护卫部/消防管理中心各级干部的选拔录用.

  3.0职责

  3.1经理负责"竟争上岗"策划及组织工作.

  3.2"竟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干部的"竟争上岗"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策划

  4.1.1经理策划成立"竟争上岗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由经理/副经理/主管经理/人事部及品质部有关人员组成,"竟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整个竟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1.2"竟争上岗领导小组"于竟争开始前20天发出通知,告之竟争上岗的有关事项:

  a)"竟争上岗"的程序为报名---提交竟职报告---理论考试---民主评议---平时表现考核---军事考核---现场答辩---聘任---工作交接---小结;

  b)明确竟争职位的类别(级别/岗位);

  c)明确参加竟争员工的资格要求.

  4.2报名

  4.2.1所有有资格参加"竟争上岗"的员工可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竟争开始的15天前,报名时需要亲自到人事部领取<<竟争上岗报名表>>认真填写,按时交回.

  4.2.2人事部收集整理所有报名表后交"竟争上岗领导小组".

  4.3竟职报告

  4.3.1所有竞选者亲自完成一式两份的"竟职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中一份交人事部."竟职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个人简历;

  b)对所竟争岗位的认识;

  c)管理反案.

  4.3.2"竟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人员在"竟争上岗"开始前对全部"竟职报告书"进行审阅.

  4.4理论考试

  4.4.1"竟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所有参加"竟争上岗"者统一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形式为书面考试,命题工作有"竟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试题在考试前应严格保密.

  4.4.2竟争者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及格方可参加随后的竟争.及格分为60分.

  4.4.3竟争班/组长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参考';竟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理论考试成绩则计入总分.

  4.5民主评议

  4.5.1竟争班/组长级干部,应进行民主评议;竟争(副)主管以上级干部一般不安排民主评议.

  4.5.2民主评议方法:

  a)由参加竟争者所在部门的员工依据<<民主评议表>>规定内容进行评议;

  b)民主评议采用评议独立打分方式;

  c)民主评议的得分为所有有效的民主评议表分值的平均分.

  d)民主平分得分计入总分.

  4.6平时表现考核

  4.6.1"竟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每位参加竟争者上年度的人事奖罚情况进行评分:

  a)起点分均为6分;

  b)年度内受嘉奖一次加0.5分,记小功一次加1分,记大功一次加1.5分,优秀员工者加1.5分;

  c)年度内受警告处分一次扣0.5分,记小过一次扣1分.记大过一次扣1.5分

  4.6.2平时表现考核得分计入总分内.

  4.7军事考核

  4.7.1军事考核评委内容以<竟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4.7.2军事考核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激请部队有关人员担任,评分拥挤为<<竟争上岗军事技能考核规则>>.

  4.7.3军事考核时采用现场亮分的形式,军事考核得分为每位评委给分的平均分.

  4.7.4军事考核得分计入总分。

  4.8 现场答辩

  4.8.1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竞争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初赛.

  4.8.2现场答辩出场顺序以抽签结果为准,竞争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4.8.3现场答辩评委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评委一般为7人或9人,评委组成人员将于答辩开始前一天以通知形式公布.

  4.8.4现场答辩得分采用 身强体壮每位评委依据<<现场答辩评分表>>结合自己的判断力打分.

  4.8.5 参加竞争员

篇5: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竞争上岗办法

  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竞争上岗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办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推进竞争上岗工作,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逐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竞争上岗,是指办机关公务员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务晋升过程中,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竞争、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产生拟晋升人选,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决定任用的一种职务晋升方式。

  第三条 推行竞争上岗,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办科级领导职位,包括办机关各科室正、副科长,下属单位领导。

  第五条 上述领导职位遇有下列情况,可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一)职位出现人员空缺的;(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三)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四)其他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第六条 所需任职条件特殊,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争上岗的职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条件和资格

  第七条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包括: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2、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勇于进取,开拓创新;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廉政勤政,遵纪守法物业经理人,工作实绩突出;4、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5、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共事;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包括: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3、晋升正科级领导职务,需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需任科员职务三年以上;4、晋升正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5、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岗位条件。根据竞争职位的不同,在知识层次、专业特长、业务能力、工作经历、年龄结构等方面,设定一些具体条件,以便竞争上岗人员能达到岗位职责的一般要求。

  第八条 实施竞争上岗,原则上应按照资格条件逐级晋升。对优秀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一)晋升副科长的科员,任职时间应两年左右;

  (二)晋升科长的副科长任职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并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九条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发展潜力较大,职位专业性较强,工作特殊需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越一级参加竞争上岗: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党委以上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相当此层次的荣誉称号;

  (三)在任现职期间内荣立过一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第四章 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实施竞争上岗,一般应按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确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主要包括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八个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综合科对报名参加竞争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综合考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考试的形式有笔试、写作、答辩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的具体办法,在每次竞争上岗时公布。

  (五)竞聘演讲。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对所竞争职位的认识、竞争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和做好该职位工作的设想。

  (六)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得不到多数人拥护的,不能选拔任用,不能作为考察对象。具体要求是:两人以上竞争一个职位的,一般应得到相对多数信任票;一个职位只有一人报名的,应得到60%以上的信任票。民主测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七)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综合考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及日常掌握的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办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事先沟通。考察对象确定后,组成考核组,确定考核范围和考核方式,全面考核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八)决定任命。综合分析考试、测评、考察三个方面的情况,坚持既尊重多数人意见、又不以票取人的原则,由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市人社局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大会的参加范围:

  (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出现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时,参加竞争人员要在办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演讲,接受民主测评。

  (二)机关出现副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时,参加竞争人员一般在办机关公务员范围内进行演讲,接受民主测评。如有符合调入机关条


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机关竞争上岗,可扩大到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加。

  (三)直属事业单位出现副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时,参加竞争人员原则上在直属事业单位内部进行演讲,接受民主测评。

  第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竞争上岗可采取定向竞争上岗和非定向竞争上岗两种方式进行。

  (一)定向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按照公布职位进行报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非定向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按照公布职数进行报名,不明确竞争职位,按照公布职数确定拟任人选,最后由办领导班子从工作需要出发具体安排。

  (三)以上两种方式在每次竞争上岗前确定。

  第十三条 任职条件特殊、空缺职位较少、实际工作特别需要等情况下,竞争上岗可适当简化,省略考试、演讲等环节,按照规定的民主推荐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干部。机关公务员提任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以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提任科级领导职务,还可采用定向民主推荐方式。

  第十四条 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由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结合年度考核,每年要对机关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及下属单位领导进行一次民主测评。通过年度考核,掌握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重新调整职位或免职。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名额和职数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的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一律要采取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第十七条 在竞争上岗中失去原职务的科级领导和由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原因,需要退出班子而又不能安排到其他领导岗位任职的人员,可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对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八条 对拟破格和越级晋升的,竞争上岗前要与市人社局沟通,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对竞争上岗产生出的拟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进行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办领导班子再根据群众的反映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干部是否任用。

  第二十条 对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任职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记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凡违反纪律的,一律从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通过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方式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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