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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管理处管理部(保安部)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了完善管理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鼓励管理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本制度。

  2.0内容

  2.1嘉奖

  2.1.1一月内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

  2.1.2密切联系顾客,为顾客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顾客称赞者或本月内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

  2.1.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在抢险救灾中,保护顾客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

  2.1.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给予表扬和嘉奖。

  2.1.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

  2.1.6管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报请管理处上报公司调整奖励方案。

  2.2惩罚

  2.2.1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罚款、辞退。

  2.2.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并处罚金20元。

  2.2.2.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2.2.2.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2.2.2.4在岗位看书、看报、听音乐、吹口哨、抽烟、吃零食、聊天等。

  2.2.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2.2.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2.2.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予书面警告并处罚金50元

  2.2.3.1违反2.2.2.1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2.2.3.2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2.2.3.3擅自离岗,情节严重。

  2.2.3.4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事者。

  2.2.3.5上班私自会客者。

  2.2.3.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2.2.3.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2.2.3.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顾客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2.2.3.9当值睡觉者。

  2.2.3.10上岗前饮酒者。

  2.2.4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并视其情节处以相当的罚金。

  2.2.4.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2.2.4.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2.2.4.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2.4.4不请假、连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2.2.4.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户、公司员工打架者。

  2.2.4.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2.2.4.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2.2.4..8当值睡觉,情节严惩重者。

  2.2.4.9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或围观赌博。

  3.0记录

  《违纪处分执行书》由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部门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4.0附件

  《违纪处分执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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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3)

  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三)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篇3:物业保安部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部奖惩制度

  目的: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内容:奖励制度

  奖励有:

  一、记功;

  二、通报表扬;

  三、授予奖状及其它奖励;

  四、加薪奖励及提级奖励;

  队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除精神奖励外,还将得到公司的经济奖励,并登记在册。

  1、保护公司和业主财产,防止或消除事故及事故隐患有功,使公司财产和业主财产和人生安全免受重大损失者;

  2、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有特殊贡献者;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与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

  4、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等事故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5、冒险就难,救助公司及业主财产及人员于危难者;

  6、报其他工作人员有敲诈勒索等违纪行为的,每举报属实者;

  7、擒拿犯罪分子有功,与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英勇负伤者;

  8、拾金不昧,并得到业主表扬者;

  9、年终军事业务考核成绩优秀者。

  惩罚细则:

  一、轻度违纪的处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扣罚分的处罚:

  1、凡违反第二节《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岗位考核标准》、《宿舍管理规定》中其中一条,情节轻微的。

  2、玩弄手中警用设备(未造成损失的),一月中两次不参加训练(正常请假的);

  3、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如未经批准在宿舍内会客,值班时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按指定地点用餐(上班时间内)的;

  5、队员之间产生矛盾、吵架的;

  6、无特殊理由,上级查哨时不在自己岗位的;

  7、未经批假而不参加训练、学习、会议的。内务摆放不按要求的;

  8、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

  二、重度违纪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扣罚 分的处罚。

  1、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安排、当面顶撞上级的;

  2、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的(包括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

  3、擅自带外来人员在宿舍内住宿的;

  4、玩弄手中警用设备造成损失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5、队员之间产生矛盾打架的;

  6、一月中四次以上不参加训练及学习的。

  三、严重违纪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开除的处罚。

  1、无故打人骂人、虐待捉到的疑犯的(所造成的其它严重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无故旷工二天以上者,连续二个月不参加训练、学习、会议者;

  3、值班时打磕睡、睡觉饮酒或醉酒者;

  4、在逮捕违法犯罪份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群众,工作人员及其它人员,让犯罪分子逃跑的;

  5、对业主(住户)提出无理要求(索要钱、物或以其它籍口变相捞取个人得益)的;

  6、因工作疏忽造成辖区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大的);

  7、对上级的管理不服并辱骂,报复的;

  8、收取车费不给发票(贪污、挪用公款)的;

  9、拉帮结伙、散布公司管理制度相违背的言论者;

  10、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

  四、有其它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2----100分的处罚或开除。

  说明:

  1、一月内轻度违纪三次以上含三次,自动转为重度违纪(试用期内轻度违纪可书面警告、酌情罚款,延长试用期);

  2、班长、对轻度违纪的保安员有警告,罚款的处罚权力;

  3、队长对轻度违纪、重度违纪、严重违纪的保安员有警告、罚款、建议开除出队的权力;

  以上奖惩制度,适合保安部全体人员,每月计算一次,员工当月有违纪的,不参加当月先进评选。

篇4:H方物业保安部奖惩制度

  目的:

  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华方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 鞋、

  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长指甲、戴饰物不染异色发质;男不留长发、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留胡须;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等)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当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高级访客或有售房小姐带客看楼经过岗位不敬礼者,罚款20元;

  9、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10、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困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1、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3、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情损坏,(损坏部分另昭价培偿)罚款20元;

  14、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5、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6、非值班时间未经公司或上级领导批准(公事除外)私自进入小区内罚款100元

  17、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副领班罚款30元,任区负责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8、 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保安队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保安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

篇5:物业保安奖惩条例

一.口头警告. 并处以10元罚款。

  1.岗上姿态不佳者(蹲、靠、倚)。

  2.看书、看报、看刊物、听广播。干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3.对客人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者。

  4.着装不整,工作松散者。

  5.写字楼大堂保安人员7:00-23:00进入收发室者。

  6.工作不主动,对交办事项办事不力者。

  7.不按时到岗训练,进行培训者。

二.书面警告, 并处以20元罚款

  1.在任何岗位扎推、聊天、嘻笑打斗。

  2.不得擅自脱岗、串岗、漏岗。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者。

  4.到大厦内各商店、单位(管理处)打电话聊天者。

  5.不服从班长命令者(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除名)。

  6.各班必须24小时有外围岗。

  7.在公共场所吸烟者。

三.严重书面警告, 并罚款50元。

  1.上班时间睡觉者。

  2.在大厦内随意小便者。

  3.上班前饮酒者,不准上岗,并计旷工一日。

  4.弄虚作假,提前签登及后补巡逻记录者。

  5.故意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者。

  6.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凡有以下情节者除名

  1.上班时间饮酒、下棋、打牌、聚赌者。

  2.故意破坏公共财产、大厦设施者,按物品原价之三赔偿。

  3.搞帮派、小团体活动,诬告打击他人者。

  4.年累计旷工三日。事假月累计三天者(特殊情况除外)。

  5.无故违抗公司领导指派的工作,经劝阻仍不听者。

  6.年累计二次严重书面警告者::。

  7.侮辱、殴打客人、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8.擅自向客人或工人索取金钱、财物者。

  9.行为不检,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五.对班长要求

  1.每天接班后十五分钟内必须把排班表交至管理处,下班前必须将巡楼时间记录表、巡楼报表、日报表、物品放行单及意外报告交至管理处。违者书面警告一次开罚款20元,第二次严重书面警告交罚款50元,第三次降职。

  2.班长在检查工作中,凡不认真检查,遗漏情况造成不良后果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20元。

  3.每小时巡视所有岗位一次,所带对讲机不得关闭,违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4.班长巡视后应在各区大堂办工,随意离开者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10元。

  5.不能很好地把管理公司的工作意图和各项管理规定理解并贯彻执行下去,影响管理公司工作进度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6.对下属人员督导不周,发生事端或重大事件者降级并罚款100元。

六.处罚措施

  1.所有罚款按累计次数成倍进行处罚。

  2.所有保安员每月罚款累计超过150元者(包括150元)除名。

  3.每班每月罚款总金额累计超过300元的班长降为队员。

  4.班长罚款金额按全班累计罚款总金额的20%给予处罚(班长个人罚款除外)。

  5.以上所有警告罚款,被处罚人员必须签字认可,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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