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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交通管理文件、报告的审批及交通管理的监督、检查。

  3.2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制定大型文体活动的交通管理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3保安部班组长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交通管理的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

  交通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规范管理的原则。

  保安员管辖区内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保安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

  4.1.3文明服务的原则。

  保安值勤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具体工作时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1.4时效性原则。

  当值保安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求助时,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时效原则进行。

  4.2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

  4.2.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15kg/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4.2.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2.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含驾驶员超过两人以上的)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4.2.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如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2.6对辖区穿梭村巴及出租的的士的上落客进行管理:

  a)指挥村巴及出租的士到指定的的士上落站或靠道路的右侧停车站上落;

  b)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的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2.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4.2.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a)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在划好的虚黄线内停放;

  b)小车、货车、中巴等车辆必须统一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

  c)其他任何末画线路段和消防门前,斑马线、人行道上一律禁止停放车辆。

  4.3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4.3.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放时间;

  c)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4.3.2主管经理对交通管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a)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

  b)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

  c)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3.3主管经理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住户进行住户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4交通设施的管理

  4.4.1保安部班组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上的士站上落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4.4.2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班组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公共事物部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4.3保安部班组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应及时报告保安部主管(副主管)以便公共事物部、机电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4.4.4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作出评价,报主管经理以便为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4.4.5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a)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组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b)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

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4.5保安班组长将辖区交通设施的管理状况填写在《交通设施检查保养记录表》上。

  5.0记录

  《交通设施检查保养登记表》

  6.0相关文件

  6.1《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2《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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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车辆交通管理服务标准

  交通车辆管理服务标准

  1.总则

  1.1为了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业主的车辆不受损坏和失窃,特制定本服务标准。

  1.2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交通车辆管理的指导性标准,也是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总体考核的标准。

  1.3车辆管理是对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行驶、进出、停放的管理。

  2.车辆管理的内容

  2.1制定车辆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2制定车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标准;

  2.3做好车辆管理的台帐记录;

  2.4设立车辆管理机构;

  2.5设立车辆管理的主管;

  3.车辆管理规范

  3.1机动车的管理

  3.1.1对本区域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并发放进出通行证,每次进出要实行验证放行制度;

  3.1.2对外来车辆,除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外,一律不得随意进出,确要进出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实行登记收费制度;

  3.1.3对于夜间停放在公共场所的车辆,物业管理企业应与车主签定车辆保管合同或协议,确定停车地点,收取停车费用,明确双方责任。

  3.2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

  3.2.1车主需委托保管车辆时,先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车牌,并按指定位置存放。

  3.2.2车主拿车的时候要给车牌,车主放车的时候,就带走车牌。

  3.2.3对停放在外面的车辆,要画停车线,并要求车主停放整齐。

  3.3停车场的管理

  3.3.1场内车位划分要明确。停车场内应用白线框明确划分车位,停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大车位和小车位。车主必须按类使用车位,需经常停放的车辆,应办理手续有偿使用固定车位,外来车辆和临时停放的车辆有偿使用非固定车位。

  3.3.2场内行驶标志要清楚。为便于管理,停车场一般只设1个进口和出口,进出口的标志要明确,场内行驶路线要用扶栏、标志牌、地下白线箭头指示清楚。

  3.3.3进出停车场管理要严格。车辆进入停车场要验证发牌,并做登记,驶离停车场时要验证车牌,对外来车辆要计时收费。在车辆进出高峰期间,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现场的车辆引导、行使、停放与疏散工作。

  3.3.4要做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

  3.3.4.1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15分钟)巡查制度;

  3.3.4.2消防设施要到位,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3.3.4.3制定防盗和防火的应急措施,并公布上墙。

  4.车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4.1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对出入的车辆做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4.3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4.4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车主时,应重点关注。

篇3:物业辖区内交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物业辖区内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道路畅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的车辆及交通设施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负责交通管理文件/报告的审批及交通管理的监督/检查.
3.2护卫主副主管负责制定大型文体活动的交通管理方案,组织监督和指导车辆及交通设施管理工作.
3.3护卫组长负责具体实施交通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交通管理的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
交通法规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只有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与道路畅通.
4.1.2规范管理的原则
护卫员按辖区内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 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护卫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
4.1.3文明服务的原则.
护卫员执勤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具体工作时按《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1.4时效性原则。
当值护卫员早接到交通事故求助时,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时效原则进行。

4.2车辆行驶的停放管理
4.2.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15km/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4.2.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2.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2.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含驾驶员超过两人以上的)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4.2.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4.2.6对辖区穿梭村巴及出租车的士上落客进行管理。:
a)指挥村巴及出租车的士上落站或靠道路的有则停车上落;
b)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
4.2.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4.2.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a)单车、摩托车必须统一在划好的虚线内停放;
b)小车、货车、中巴等车辆必须统一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
c)其他任何未画线路段和消防门前,斑马线、人行道上一律禁止停放车辆。

4.3大型文体活动交通管理
4.3.1制定文体活动交通管理计划(方案):
a)护卫主管(副主管)制定观众、宾客的出入路线;
b)制定辖区需封闭时间与解封时间;
c)组织落实车辆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4.3.2主管对交通方案(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批:
a)对计划停放车辆的位置及停放数量是否满足来宾或观众的车辆停放需求进行复核;
b)所封闭的道路及封闭的时间是否与辖区的正常交通有抵触;
c)对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3.3主管向公司各有关部门的驾驶员辖区住户进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规、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4.4交通设施的管理
4.4.1护卫班组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上的士站上落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
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4.4.2安全处主管(副主管)对班组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公共事务部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4.3安全处班组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当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

篇4:物业园区交通管理守则

  物业园区交通管理守则

  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保证园区内业主(住户)享受宁静、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进入园区车辆须服从管理处管理,驾驶人员应遵循交通信号和标志,按规定路线10公里/小时低速行驶。

  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容不整和畜力车不得进入园区,违者交清洁费50元。

  3、禁止拖拉机驶入园区。凡经本管理处批准进入的施工车辆,应在18:00时至22:00时进出园区。

  4、管理处为车辆提供停放场地,收取场租,并义务对车辆进行指挥。车辆及车内财物丢失、损坏,本管理处概不负责。

  5、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保安员指定的车位停放,凡不听指挥或擅自乱停放的,每次交管理费50-100元。

  6、凡业主(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可按管理处通知的时间向管理处申办月卡或年度卡,并按管理人员指定车位停放。

  7、进入园区的车辆应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时速限5公里以下,严禁超速行驶。

  8、禁止车辆在园区内鸣喇叭,违者每次交管理费50元。

  9、不可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或清扫车上的废杂物在地面,否则赔偿清洁费用100元。

  10、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违者交管理费100元。

  11、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用配套设施,如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12、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管理处允许方可驶入。

  13、除执行特殊任务的公务车、消防车、军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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