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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维护小区交通秩序

  2.0适用范围

  **花园住宅小区

  3.0制度

  3.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持有固定或临时《IC卡》,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门岗队员必须在《临时出入车辆登记表》上登记,《IC卡》严禁转、借用,如有遗失请到物业公司挂失、缴费补办。

  3.2漏油、漏水车辆及带泥车辆严禁驶入小区。

  3.3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遵守小区的有关交通标志,减速禁鸣要求,停放指定地点。

  3.4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进入车库停放,不能停入车库的车辆应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在规定地点停放,不能影响小区正常交通秩序

  3.5非机动车辆,请停放在"非机动车辆停放点"

  3.6禁止在小区内擦洗车辆。

  3.7 车辆撞坏小区内的一切设施,将照价赔偿。

  3.8小区巡逻员有责任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交通疏导。

  3.9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车、试车。

  4.0相关记录

  《临时出入车辆登记表》

  6.0附录

  《IC卡》

  编写: zz审批: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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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内车辆的安全,各车主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一、一切车辆进出住宅小区的岗亭、门卫室,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违者不予进出小区。

  二、凡机动车必须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场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户的单车不得停放在楼梯口、走廊,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各栋门口统一单车棚里。

  四、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

  五、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凭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时后驶出小区的车辆,一定要凭出入卡和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身份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予进出本小区。

篇3:EE工商局职工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EE工商局职工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及地面车辆管理方案、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1、交通管理的原则

  (1)依法办事的原则。(2)文明服务的原则。(3)规范管理的原则。(4)时效性原则。

  2、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安全防范管理

  (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5km/h慢行、禁鸣喇叭,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避免意外的发生。

  (6)禁止出租的士出入小区。

  (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二)警示标志管理措施

  1、保安班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1)保安主管对班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公共事务部处理。

  (2)保安班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以便公共事务部、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3)保安主管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作出评价,报管理处以便为便为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4)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2、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3、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有关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4、保安班长将辖区交通设施的管理状况填写在《交通设施检查保养记录表》上。并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篇4: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1、服务登记

  顾客车辆需要较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时,保安队长应通知车主到管理处办理车位作用手续,以月、季、年为单位到管理处缴纳场地使用费,领取《车位使用卡》。

  2、车辆进入管理

  2.1车辆进入

  汽车进入住宅区时,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出入卡》相应栏目后派发给车主按"填卡、敬礼、发卡、放行"流程进行。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车辆驶出

  2.2.1汽车驶出时,由岗亭值班员收回《车辆出入卡》,没有办理车位使用卡的车辆按规定收取费用。按"敬礼、收卡、收费、给票、放行"流程执行。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2对大件物品运出、岗亭值班员应查验管理处签发的《大件物品放行条》,核查运出物品无误后放行,若有疑问及时报告。

  3、车辆在辖区内行驶管理

  3.1为确保车辆在辖区内的行驶安全,由管理处根据有关交通规划,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况。

  3.2管理处在道路上适宜之处设置减速条,控制区内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区内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3辖区内行驶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超速,安全巡逻员对违章者给予教育或警告。

  3.4机动车辆在辖区内行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安全巡逻员协调处理。

  4、车辆停放管理

  4.1汽车停放管理

  4.1.1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停车场,(库)或停车区。

  4.1.2对临时进入辖区停放的车辆安全巡逻员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4.1.3对辖区内汽车的违章乱停放,由安全巡逻员发出口头或书面违章通知,对车主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报主管采取相应措施。

  4.2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

  4.2.1摩托车、单车全部停放在管理处指定的停放区内。

  4.2.2必要时管理处设管理员、对摩托车、单车进行管理。

  5、车场管理

  5.1安全巡逻员巡查停放车辆情况,发现车辆门、窗未锁好,车灯未关或漏油、漏水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2安全巡逻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库消防、道闸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3安全巡逻员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库)、停车区内的清洁,保持整洁。

  6、收费管理

  6.1实施停车收费的管理个,保安队长填写《停车场发票领取单》,经保安主管审核,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向出纳员领取发票。

  6.2岗亭值班员按规定收入临时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用,每用完一本发票后由保安队长向出纳员结清。

  7、监督检查

  7.1负责车辆管理的保安班在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岗位交接班记录表》。

  7.2保安队长每天检查各保安岗位的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3保安主管不定期巡查(每周至少一次)填写《周检记录表》。

篇5:小区(大厦)车辆管理制度

  小区(大厦)车辆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

  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三、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

  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六、2.5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

  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

  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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