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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监控室管理制度(10)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小区监控室管理制度(十)

  一、监控室实行 24 小时专业人员轮流值班。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施。

  三、监控室内不得吃零食、喝酒等,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特殊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有专业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

  五、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进行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监控室的设施设备不得任意搬动及堆放杂物,操作台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件,所有资料应存放整齐、有序。

  七、设备出现故障当值人员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联系技术人员进行修理。

  八、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报告领班或直接通知安全维护员,并及时做好时间、地点等记录。

  九、值班人员应及时填写当班的设备运行记录、工作日记,以便查找原因。

  十、监控室的各类记录、录像存盘、资料不得擅自任意处理,必须进行保存归档。

  十一、做好监控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十二、每月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处存档。

  十三、监控出现异常情况及车辆堵塞交通,及时通知安全维护队员及时处理,引导车辆到边缘地带,疏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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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辖区监控室值班制度

  1、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

  3、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重点记录实际时间,主要有:

  (1)各部位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

  (2)公司重大及主要活动的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3)对观察到各部位、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4、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重点对时间、情况、人员的记录主要有:

  (1)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3)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5、对各部位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要求记录。

  7、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8、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篇3: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监控室工作制度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监控室工作制度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篇4:九江中学监控室管理制度

  九江中学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学校管理和安全防范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监控设备属高科技精密仪器,与此无关人员禁止乱动。

  2、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3、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数据、资料、磁盘、录像属机密不得泄露外传。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

  5、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6、各监控点摄像机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如发现被移动和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报告,总务处要及时修复。

  8、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监控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篇5: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凡进入人员必须换穿拖鞋,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录像查看审批表》,必须经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9.监控人员在监控过程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立即通知保安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上报的,可视情况给予奖励(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一次奖励50元)。

  10.监督老师如发现值班员脱岗,脱岗一次罚款30元,每学期脱岗超过5次者劝其退岗,如发现有其他违反以上制度的行为可提出警告,警告两次者或无改进者按脱岗一次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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