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制度 导航

小区护卫部消防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04

  小区护卫部消防管理制度

  1 、护卫队员必须熟悉使用责任管理区内的消防设备及灭火器材;

  2、当班护卫队员应经常性地检查消防设施,严禁挪用、移动、乱动消防设施,如有损坏或失效者,立即上报班长修复、更换;护卫队负责修复更换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3、平时巡查楼梯、走道、出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商铺都不能占用或封挡消防通道;若有占用应及时清理,或向上级汇报。

  4、 当班队员应注意铺位、单位安装电线、照明灯或进行室内装修、烧焊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督促商铺业主不能使用电热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和乱放烟花爆竹;

  5、 发现火警即按火警应急措施进行。

  6、 商城各楼宇内每个消防栓旁挂有1211灭火器一个。

  7、 有关1211型灭火器检查:有压力表的检查其压力指示是否在绿色区内,在绿色区内为正常,否则须上报进行更换,无压力表的灭火器按灭火器上的说明进行检查。

  8、 商城内消防栓每半年由副队长组织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水龙带有无发霉,接扣是否牢固,枪头各配件是否齐全。经检查确定完好后每个消防栓贴上封条,注明当次检查时间。

  9、消防器材如使用完由各岗位人员报班长,班长报副队长,由副队长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原。

  10、 消防报警系统及消防泵由机电队定期进行。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住宅小区业户消防管理制度(9)

  住宅小区业户消防管理制度9

  1.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泵;

  2.严禁未申请审批进行室内装修;

  3.进行室内装修需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5.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先向管理处申请,审批后在安全状态下方可作业(如:用电线路符合安全规定、楼下各窗户已关、各阳台无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妨碍行人或烧及草地等),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6.严禁占用、堵塞住宅区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作业;

  7.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等;

  8.严禁在户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高温撞击;液化气最大储存量为两瓶,严禁超量储存;

  9.严禁在住宅区内以至冰箱内存放烟花爆竹、炸药、雷管、乙醇等易发生爆炸的化学品;

  10.严禁在阳台堆放液化气、燃油、油漆及其他可燃性溶剂,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本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2.纵火者,则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以上第一至第十条任何一条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元--*元罚款,并可上报处以行政拘留;违反第十一条者,处以人民币*元--*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篇3: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制度(1)3

  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物业消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使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住户人人都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保证一方防火安全,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篇4: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制度(8)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部门和上级消防主管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及其它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的防火教育,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管理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和消防知识学习,定期进行消防灭火器材的使用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救火技能;

  4、小区防火直接责任人应组织检查所辖区各部位的正常状态,发现火情隐患及时消除;

  5、消防安全检查要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每季度定期小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另外,特别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消防检查工作;

  6、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明确动火审批权限,动火前要对施工场地周围易燃易爆物品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7、灭火设备随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报警系统保持正常工作,发现防火设备丢失损坏或者报警系统出现故障和误报时,需及时报相关部门报修、补充或更换;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辖区,严禁电线私拉乱接;

  9、落实消防安全奖罚制度,做到奖惩严明。

篇5:商场消防管理制度(5)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五)

  1 目的:为了加强商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客户及厂商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内的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3 管理责任:

  -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部每个员工和客户应尽的责任。

  -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保安部负责。

  -物业客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4 防火负责人职责:

  -领导所属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

  追究当事人责任。

  5.防火设计与施工:

  -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厂商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设备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6 火灾预防:

  -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  备间内吸烟。

  -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厂商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商场出入通道。

  -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厂商在离开展位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7 火灾扑救:

  -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商场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厂商和物业部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商场物业、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商户在展位内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安全部经理批准。

  -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8 奖惩:

  -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

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