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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三)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主管、工程师或总工程师。

  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应亲自到场指挥。

  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9、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房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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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项目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物业项目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为保证**项目电梯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电梯设有专门的责任人,并全面了解电梯的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规律,其职责是电梯的正常巡视检查,保证运行参数在要求的范围内,在巡查中应做到看、听、嗅、摸为手段,对运行中电梯的主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保单位处理,电梯责任人参与维保单位每月的电梯保养工作,并对维保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确认,验收合格后在月保养单上签字。

  二、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如下:

  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

  2、因维修保养须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3、在机顶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使用快车。

  4、下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底坑作业时,首先打开底坑灯,按下底坑急停开关,必须佩带安全帽。

  6、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物业辖区消防规定,制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

  7、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三、安全应急预案:

  1、电梯进水

  电梯(指电梯设备或这些设备所处的区域)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井道和底坑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并书面告知该电梯停用原因,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

  楼宇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按下电梯迫降开关,使电梯迫降至撤离层,使电梯内乘客快速离开。

  3、发生地震

  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在发生地震后,电梯会自动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讲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该怎么办,当确认轿厢无人后,切断电梯总电源。

  地震后应由电梯检测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行。

  4、发生停电

  如果接到停电通知,应在停电前将电梯停在基站。

  如果突然停电,安保人员及时巡视检查有无困梯现象。如有人困梯,及时通知监控中心并对被困人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据情况,通知维修组和电梯维保公司并做好通知记录。

  来电后,维修组逐步检查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如果出现异常联系维保公司处理。

  5、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总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电梯救援使用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标识。

  6、其他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电梯维报公司电话:

  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电话:*****

篇3:花园小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方案

  花园小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方案

  1设备房管理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有领导检查则由工程部主管陪同。

  设备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设备房内应备手提式灭火器,并应放置在方便、显眼处,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每班打扫一次设备房卫生,每周清洁一次设备房内的设备设施。

  设备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专人保管,所有人员不得私自配钥匙。

  2交接班要求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交代,并查看《交接班记录表》确认后签名。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篇4:工业园区设备安全运行制度(4)

  工业园区设备安全运行制度(四)

  一、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维修人员须持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

  二、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三、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规程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四、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五、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六、维修设备时,应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七、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悬挂标示牌。

  八、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九、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灭火器材。

篇5: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6)

  工程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六)

  1.目的 提高员工安全服务意识,规范员工施工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人员须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及时处理,处理时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2 安管部人员负责监管施工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4.内容

  4.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安管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专业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4.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本专业主任、工程部副经理或工程部经理。

  4.3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4.4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5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时,主任(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4.6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设施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4.7对变配电、锅炉、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检验。

  4.8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4.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4.10水箱、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技术设施层、配电室等均应上锁,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保持室内清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借用。

  4.11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4.12重要机房如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4.13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4.14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接地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4.15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4.16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施工证。

  4.17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维修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应注意联络。

  4.18有毒物品的处理

  4.18.1对怀疑有毒、有害的物品应注意保管,与其他物品分开单独放置,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严防泄漏。

  4.18.2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确认该物品性质,掌握其特点及应急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正确的保存及使用该种物品。

  4.18.3建立完善的保管领用制度,随时掌握库存量,防止有毒物品的散失。

  4.18.4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4.19 密闭地方的工作规定

  4.19.1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4.19.2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对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可燃物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4.19.3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强制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4.19.4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4.19.5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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