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制度 导航

物业辖区供电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供电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的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1.1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1.2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1.3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4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1.5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1.6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1.7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以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感到现场救治为止。

  2.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2.1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2.2堵住漏水源;

  2.3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站长,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2.4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2.5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2.6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3.遇有设备故障跳闸停电时的处置:

  3.1检查跳闸停电范围,是高压还是低压,是总屏还是分屏。

  3.2及时进行开关的复位操作,按先高压后低压,先总屏后分屏顺序进行,再投入总屏开关时,应先分断各分屏开关,待投入总屏后再逐一投入各分屏开关。

  3.3若复闸操作不能投入时,应先检查低压配电设备是否故障,如遇故障应及时排除或调整低压配电设备,投入备用开关,恢复正常供电。

  3.4如遇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工程部,组织抢修。

  4.当发生市电停供时的处置:

  4.1及时启动柴油发电机组(详见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4.2待机组运行正常后,先合闸随机空气开关,送A-5-2电源开关、A-4-2发电机组输出开关。

  4.3至3B低压屏进行p2-1发电机联络开关的电源转换工作。

  4.4逐一投入大厦各配电开关,保证大厦的正常供电。

  5.当供电局对大厦双电源进行转换供电时,操作程序:

  5.1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调度员对大厦各主要用电部门进行电话停电通知。

  5.2停电操作,应按先低压后高低,先停负荷小的开关,再停负荷大的开关顺序进行。

  5.3如遇有空调开机,应及时通知空调工,待空调停机后,再对1B、2B、低压、高压开关进行停电操作。

  5.4待供电局转换结束后,再按先高压后低压进行送电操作。

  5.5当高压开关柜合闸后,应先观察1B、2B、3B高压配电屏的电压指示是否正常,有否缺相。

  5.6电压供给正常时,方可将低压设备投入运行,先送P12、P13、P14低压总屏,再将各分屏投入。

  6.低区自动供水操作规程:

  6.1打开各个水泵进水阀门和出水阀门。

  6.2将控制柜面板上水泵工作开关旋到停止位置,将工作方式选择开关转到自动位置。

  6.3将控制柜内水泵选择开关转到相应位置,接着将空气开关Q1、Q2、Q3和Q4依次推上。

  6.4以上操作完成后,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接通电源,使设备投入运行并要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6.5转换水泵或改变水泵工作方式,应先让水泵停止工作后,方可进行。严禁在运行中换泵或改变水泵工作方式。

  6.6开机或关机操作切忌连续动作,每个操作动作都要拉开一下时间间隔,间隔一般在5-10秒之间。

  7.供配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程序》处置。

  8.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应请供配电设备承包公司帮助救援。

  9.检修工作完毕后,值班电工应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巡视记录表》内。

  10.通知受影响用户

  事件发生后,值班电工认为4小时内可修复的应通过紧急广播知会受影响用户,超过4小时才能修复的由管理处书面通知受影响用户。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物业辖区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处置措施

  物业辖区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置措施

  1.柴油发电机"飞车"的位置:柴油发电机发生"飞车"现象时,值班电工需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措施:

  1.1切断油路:将油门开关拉到停机位置,如果柴油机停不下来,可以拆掉油泵进油管或高压油管;

  1.2切断气路:用棉衣等物品直接包住空气滤清器,或将空气滤清器拆下,直接用棉衣等物品塞住进气口(切断气路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1.3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1.4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2.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应急处理流程图》处置。

  3.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3.1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没发电机;

  3.2堵住漏水源;

  3.3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机电处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3.4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3.5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3.6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3.值班电工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20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4.对于柴油发电机,值班电工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其油门的大小,使其功率得到充分的利用。

篇3:行政中心治安、刑事案件(事件)处置预案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 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 后勤支援组:客户服务中心和其它单位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治安、刑事案件(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待勤人员)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治安、刑事案件(事件)信息发布:有关案件(事件)的所有信息,必须由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政府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人向媒体、群众等发布,其它任何人不得发布、传播任何信息。

  四、应急响应程序:

  1、报警程序:

  1.1 当Ⅳ级突发应急事件发出后,由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与调遣。

  1.2 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现场汇报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急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等部门报警。

  2、应急处置原则:

  2.1 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2.2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2.3 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

  2.4 对围观群众劝说离开

  3 基本应急响应:

  3.1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的治安事件时:

  3.1.1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客户反映在区域内有打架或斗殴事件发生时,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3.1.2如事态严重,应立即请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支援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对打架、斗殴双方式进行劝阻、隔离,并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预防围观群众被误伤或介入斗殴,防止事态的扩大。

  3.1.3如现场有人受伤,应立即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1.4对因打架或斗殴事件影响到区域内的交通时,应在案发现场的毗邻路段、车辆出入口等地方,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交通,并引导公安、医疗救护车辆尽快抵达现场。

  3.1.5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安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乱进行偷窃等,引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1.6如果相关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受到斗殴人群的破坏,工程抢险组要及时进行抢修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2区域内发生偷盗、抢劫的治安事件时:

  3.2.1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在责任区域发现有偷盗或抢劫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并通过通信工具发出报警信号,通知各岗位秩序维护人员并请求支援;切勿轻易接近罪犯,保障自身安全。

  3.2.2若罪犯正在企图作案时,应保持警惕,注意跟踪,不要惊动,并尽快通知秩序维护部部长请求支援布置合围,捉拿罪犯。如罪犯人员较多无法抓获时,应立即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公安机关报案并设法稳住并拖延时间,等待警察到来一起抓获;如罪犯携带枪支等武器,秩序维护人员应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避开与罪犯正面接触,记清楚罪犯的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和所乘的交通工具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进行侦破。

  3.2.3若罪犯正在逃跑时,应迅速用对讲机呼叫各岗秩序维护员(尤其是门岗人员),讲清罪犯的外貌、衣着、特征及人数等,如有凶器,要特别提醒防备。

  3.2.4如果是盗窃发生后才发现的,立即报告物业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及公安机关,同时要保护好案发现场,重点是保护好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不能擅自让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安排人员留守现场直到警察到来。

  3.2.5对重大案发现场,可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3.2.6如事主或现场有人受伤,协助医疗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并设法通知受伤者单位负责人或其家属。

  3.3区域内发生凶杀等刑事案(事)件时:

  3.3.1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挡歹徒,并召集各机动岗位秩序维护人员配合。同时,迅速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和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机关报案,如有伤员客户服务中心应迅速向120报警,并通知现场指挥员协助救护人员转运受伤人员。

  3.3.2如事发后才接到报告的,应急人员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划定警戒范围,架设警戒栏(线)保护现场,并派出秩序维护员留守,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收集证物和线索。

  3.3.3要求各出入口门岗要加强戒备,留意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交通,引导公安、医疗救护车辆尽快抵达现场。

  3.3.4要求案发时的现场人员不能离开,配合公安部门寻找目击证人,了解案发情况,查找当事人相关资料。

  3.3.5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力争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4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客户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五、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六、后期处置:

  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影响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2、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3、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篇4:行政办公安全卫生和传染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0目的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行政办公中心物业使用人单位公务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

  3.0职责

  3.1 应急组织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临时担任) 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3.2 应急支援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工程部、环境部、客服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3.3应急后勤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行政后勤主管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3.4物业服务中心各部门任何人员当接到预警信息后, 立即赶往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员统一调配;

  4.0实施规程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报警程序:

  4.1.1.1当行政办公中心范围内发生Ⅳ级安全卫生和传染疫情事件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立即通知其它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汇报和现场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4.1.1.2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应救中心(报警电话:120),新罗区防疫站(报警电话:0597-2292675)等部门报警。

  4.1.2应急处置原则

  4.1.2.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4.1.2.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4.1.2.3全力控制局面。

  4.1.2.4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1.3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4.1.3.1应急人员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划定警戒范围,架设警戒栏(线),秩序维护部派出秩序维护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事故现场并使用手提扩音器等工具劝谕、疏导围观群众离开,阻止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事故现场,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4.1.3.2工程部派出工程抢险组人员,对厨房、食品存放柜等部位进行封闭,并派人员值守;配合防疫部门人员提取可疑物品、残留食品、呕吐物等样本,进行检验检疫。

  4.1.3.3全体应急人员要全力协助抢救中毒人员,如果中毒人员较多、医疗救护车不能及时运送时,在征得医疗人员同意,可以拦截过往社会车辆、出租车,尽快将中毒症状较轻的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或医疗救护中心。

  4.1.3.4必要时总指挥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4.1.3.5安排秩序维护部员对受波及的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防止连锁案(事)件发生。

  4.1.3.6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关于中毒事件的任何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公司或政府、公安等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4.1.3.7工程抢险组人员要配合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治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清洁、消毒等善后处理,并对处理时所产生的有毒废水、生活垃圾及污染物进行集中收集,密封后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4.1.4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急处置程序

  4.1.4.1应急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穿戴有效防护装备后,对疫情现场大门(通道)出入口、车辆出入口实施封闭控制,安排秩序维护员值守,阻止一切人员进出,防止传染病(疫情)范围的扩大。

  4.1.4.2 应急人员穿戴有效防护装备后,进入疫情区域,尽可能对所有房间门进行封闭控制,并进行广泛宣传,劝谕所有人员留在房间内等待救援,严禁相互串门,防止交叉感染或导致传染病(疫情)范围的扩大。

  4.1.4.3必要时后勤支援组要立即募集(运送)食品、饮水、药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全力对封闭隔离区域的人员提供援助。

  4.1.4.4在传染病(疫情)区域外围,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栏(线),由秩序维护部员值守,阻止围观群众靠近或进入传染病(疫情)区域;杜绝一切未获授权人员进入,杜绝一切未经批准的拍照、摄影、提取物品、收集资料等行为。

  4.1.4.5安排秩序维护员对受波及的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防止连锁案(事)件发生。

  4.1.4.6必要时安排后勤支援组人员疏导事故现场的交通,在辖区主要出入口引导公安、医疗救护等车辆、人员尽快抵达现场。

  4.1.4.7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有关疫情的任何情况,需要发布信息时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发布,防止谣言产生。

  4.2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要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4.3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4.4后期处置

  4.4.1事后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业主(客户)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

  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影响的业主(客户)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4.2物业服务中心配合受灾人员向保险公司(有投保时)进行索赔事宜。

  4.4.3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4.4物业服务中心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业主(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4.5事件处理完毕后物业服务中心填报安全事故报表经审核后上报总公司和机关事务管理局。

  5.0质量要求

  5.1发生应急事件处置时一定要遵守处置原则;

  5.2每次的演练方案物业服务中心要做到全员参加培训学习与实施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要有评估、有相片保存;

  6.0检查

  6.1物业服务中心每周进行一次食堂、库房等重要部位检查;

  6.2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月检时对物业服务中心食堂、库房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也可根据季节情况实施针对性检查。

篇5:行政中心电梯困人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发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Ⅲ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3.0职责

  3.1 应急组织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临时担任) 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3.2 应急支援组:组长由工程部长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3.3应急后勤组:组长由物业服务中心行政主管担任,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3.4物业服务中心任何人员当接到预警信息后, 立即赶往指定地点集合由总指挥员统一调配;

  4.0实施规程

  4.1 应急响应程序:

  4.1.1当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内发生Ⅳ级突发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由秩序维护部部长向物业服务中心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向电梯维修保养分包单位报警,启动本处置办法和预案,通知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物业服务中心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和现场协调工作,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调配;

  4.1.2现场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向公安部门(报警电话:110)、医疗应救中心(报警电话:120)、电梯服务电话0597-2227543等部门报警;

  4.2 应急处置原则

  4.2.1 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4.2.2 全力控制局面。

  4.2.3 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3 电梯困人基本应急响应

  4.3.1当接到有人被困电梯或通过监控系统观察到有人困梯或因突然停电引起电梯困人时,应立刻察看轿箱的闭路电视或录象,确定困人的电梯编号、梯内情况及所停位置;若不能通过闭路电视确定困人电梯编号及所停位置时,应派人到楼层现场查找轿箱所停位置。

  4.3.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与被困者保持联络,尽量安抚。

  4.3.3当现场应急人员无电梯操作证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通知维修保养分包单位迅速赶到现场救人。

  4.3.4当现场应急人员有电梯操作证的,按下列程序进行操作:

  4.3.4.1轿顶操作放人程序

  4.3.4.1.1确认故障电梯号及该电梯所停层数(如N层),并通知乘客"救援在进行中"。

  4.3.4.1.2到停层的上一层(N+1层),用专用钥匙打开该电梯的厅门。

  4.3.4.1.3进入轿厢顶,将"检修开关"转到"检修"位置;注意:"检修开关"未转到"检修"位置时不得关厅门,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4.3.4.1.4关上厅门,按"上行"或"下行"按钮,将电梯轿厢在最近楼层平层。

  4.3.4.1.5将"门机开关"打开,用手盘动门机将门推开放人。

  4.3.4.1.6放人完毕,将"检修开关"转回正常位置。注意:此时要保持厅门为打开状态。

  4.3.4.1.7将"门机开关"复位,关好厅门。

  4.3.4.2机房操作手动放人程序

  4.3.4.2.1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则应先将其完全关闭。

  4.3.4.2.2利用电梯对讲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不必惊慌。

  4.3.4.2.3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总开关。

  4.3.4.2.4插入松抱闸手柄,并小心将抱闸撬开。

  4.3.4.2.5根据负载情况盘动飞轮,使电梯降(或升)至最近一层门口为止(由钢丝绳上油漆标志确定)。

  4.3.4.2.6打开厅门及轿厢门放出乘客。

  4.3.4.2.7用手把门关好。

  4.3.4.2.8确认所有楼层电梯门锁好。

  4.3.4.2.9维持电梯电源切断状态。

  4.3.4.2.10放人完毕后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故障电梯作进一步检查。

  4.3.5物业服务中心需要其他部门支援时,由分公司总指挥实现调度。

  4.4当被困者被救出后,须向受困人员赔礼道歉和询问是否有任何不适、是否需要帮助和是否受伤等。若有人受伤,视伤情采取相应措施,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4.5 如属电梯故障应立即停止该电梯的使用。若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物业服务中心应及时在相关公告信息牌上和各楼层电梯厅门发出通知向受影响的办公人员(办事人员)进行告示,做好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解释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安排和引导办公人员(办事人员)使用电梯。

  4.6 对停止运行的故障电梯或在电梯维修时,电梯公司应在适当的位置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

  4.7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由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分公司总指挥须在第一时间向电梯服务公司主管领导、总公司主管领导、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由总公司领导进行指挥与协调。

  4.8当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4.9后期处置:

  4.9.1 事后管理处安排有关人员对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拜访,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秩序。

  4.9.2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9.3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秩序维护部负责人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4.9.4物业服务中心及电梯公司要对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经过、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5.0质量要求

  5.1发生应急事件处置时一定要遵守处置原则;

  5.2发生电梯因人事件无论是故障还是停电导致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援;

  5.3每次的演练方案物业服务中心要做到全员参加培训学习与实施记录,对演练的效果要有评估、有相片保存。

  6.0检查

  6.1物业服务中心工程部每月一次对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测;

  6.2公司进行月检时对属于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