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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

  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值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长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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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园区配电房设备缺陷工作规程(4)

  园区配电房设备缺陷工作规程(四)

  1 目的

  消除变电配电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适用范围

  所辖园区配电房内的设备。

  3 职责

  3.1当值值班员负责处理、记录设备缺陷。

  3.2工程主管负责组织处理设备缺陷。

  4 工作规程

  4.1 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的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可分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4.1.1重大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

  4.1.2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的。

  4.2 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员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缺陷进一步扩大。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工程主任组织力量予以消除。主管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4.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4发现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 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4.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 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详细进行交待。工程主管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4.6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向当地电业局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5相关记录

  《设备缺陷记录表》 HD**-GC-031-A-01

篇3:缺陷设备运行规程(8)

  缺陷设备运行规程(八)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了解设备带病运行状况以及在缺陷状态下预防性运行。

  2适用范围

  物业接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

  3职责

  3.1工程人员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保及更换;

  3.2工程主管负责上报需更换的设备的申报和状态评估、采购与外委单位联系;

  3.3负责将更换后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处。

  4工作程序

  4.1在每日的例行巡查中,将有缺陷的设备记录于《缺陷设备设施登记表》中;

  4.2对一般缺陷应报批工程主管,工程主管尽快安排维修或更换,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并立即发出通知;

  4.3对缺陷已很严重的设备设施应立即报知工程主管,工程主管立即着手进行维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管理处主任,同时将通知张贴于通告栏。

  4.4对暂时无法维修而缺陷已很严重的设备设施或需进行外委修理的设备设施,应立即上报公司并填写《外委工程申请表》,同时将停止使用的原因及恢复使用时间公告于告示栏,并在限期内维修完毕;

  5相关文件

  6质量记录

  **/BG7.5.1-GC-26《缺陷设备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修改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篇4: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十二)

  1 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管定期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情况,并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0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备案。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篇5: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记录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 交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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